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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简编/编1/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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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简编/编1/章1 中國通史簡編
第二章 原始公社逐渐解体到 奴隶占有制度时代——夏商
前二一九七年(?)—前一一二二年(?)
作者:范文瀾
1948年
中国通史简编/编1/章3

第一节 夏代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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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一九七年(?)—前一七六六年(?)]

《礼记》礼运篇说,禹以前是没有阶级、没有剥削、财产公有的大同社会;禹以后是财产私有的阶级社会。他说:

今大道既隐(原始共产制度废弃),天下为家(变公有为私有),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私有观念),大人世及以为礼(子孙继承财产,认为当然),城郭沟池以为固(保护财产),礼义以为纪(制定道德和法律),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阶级制度),以立田里(划分疆界,土地私有),以贤勇知(养武人谋士做爪牙,镇压反抗),以功为己(谋个人利益),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争夺及革命不可避免),禹、汤、文、武、成王、周公其选也(统治阶级的圣人,用阶级制度治人民)。……是谓小康(不得小康,即成大乱)。

礼运篇说禹时是财产公有和私有的转变时代,这是非常确切的见解。禹发明原始灌溉工程,又俘获蛮族当奴隶,他开始建筑城郭保护本人的财富和私属,这自然是儿子启应该继承的。禹虽然照例推举益做继位人,但启势力比益强大,所以禹死以后,启率私党攻益,连公举的位号也继承了。这就创始了传子制度。

一种制度的改革,一定因为经济方面发生新变化,可是旧的传统习惯也还有不可忽视的反抗力量。启夺位后,招集众部落君长在钧台(河南禹县北门外)大宴会,表示自己正式继位。由于形势不稳,他放弃阳翟,西迁到大夏(汾浍流域),建都安邑(山西安邑县)。同姓部落有扈氏(陕西鄠县)起兵,反对启破坏旧制。启战败有扈,罚有扈族做牧奴。

后来启的儿子们争夺继承权,他放逐小儿子武观到黄河西岸。武观反叛,他派彭寿带兵去平乱。启喜欢酗酒、打猎、跳舞,死后,儿子太康继位,比启更荒唐。他带家属到洛水北岸打猎接连一百天,夷族酋长后羿利用夏民(被压迫阶级)怨恨,夺取安邑,拒绝太康回来,自己做了君长,号称有穷氏。羿也是荒唐人,专喜欢打猎,亲信人寒浞用阴谋杀羿煮熟,给羿子吃,羿子被逼自杀。寒浞继承了羿的妻妾和全部家业。这段简单传说,充分证明了与私有财产制度同时并生的、不可分离的是富人荒淫享乐、穷人劳苦受灾、强有力者互相争夺残杀。总而言之,私有制度的发生,是当时社会的大进步,但同时也就带来了人剥削人的灾难。

太康失位,逃到同姓部落斟 (河南巩县西南)。羿灭斟 ,立仲康。仲康子相逃到商邱(2)(河南商邱县),被夷族攻伐,又逃帝邱(河北濮阳县),依同姓昆吾(濮阳西)等部落。寒浞攻杀相。相妻从墙洞爬出,逃归母家有仍氏,生子少康。少康做有仍氏牧官,被寒浞追逐,逃到舜后裔有虞氏(河南虞城县)做厨官。少康很有才能,纠合同姓,攻灭寒浞。太康失去的帝位,经过几十年,又被少康恢复,古史称为少康中兴。

两种制度长期斗争的结果,新制度必然战胜旧制度。传子制度更进一步地巩固了。

少康居安邑。子杼居原(河南孟县),又迁老丘(河南陈留县附近),势力又向东发展。帝泄时夷族受夏爵命,大概启篡夺的帝位此时被夷族承认。帝胤甲时夏又衰弱,退居西河(河南洛阳到陕西华阴通称西河)。帝皋居渑池附近,夏桀居洛阳。帝胤甲以后,商在东方强盛,夏不敢向东竞争,终于为商汤攻灭。

战国以前书,从不称夏禹,只称禹、大禹、帝禹;称启为夏启、夏后启。这种区别,还保存两人时代不同的意义。开始居大夏的是启,子孙虽然迁居,夏的名称相仍不改。

有扈族战败,被罚做牧奴。少康逃难,做牧官、厨官,都是贱职。可以推想夏代已用奴隶在牧畜部门。夏帝沿黄河岸东西迁徙,大概也有游牧的意义。

夏代后半期,有帝胤甲、帝孔甲、帝癸(桀)等名称,历法是随着农业而发展的,也许当时农业有些进步,因而有干支纪日法。

私有财产制度在夏代发展起来,所以传子制度确立了。他的反面就是原始社会制度崩溃下去。

照传说夏代已有铜器(禹铸九鼎,一说启铸)。但无实物做证,不能确信其有。也许后半期开始用铜,亦未可知。

从启至桀十六君,十三代。据《竹书纪年》说从禹到桀四百七十一年,《三统历》说四百三十二年。

第二节 商代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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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七八三年(?)—前一一二二年(?)]

商是帝喾后裔契的子孙。传说契母简狄吞燕卵生契,尧舜时代做掌教育的官职,居商邱。卵生的神话,分布最广:如秦祖先女修吞燕卵生子大业,高丽国祖先朱蒙从大卵里生出来,清朝祖先是佛库伦吞神鹊衔给她的红果生的。大概夷族爱说鸟生,居东方的黄帝族,受夷族影响,所以也有燕卵生契的传说。

契到汤凡十四代,迁居八次,他们过的是游牧生活。可是商祖先多取天象作名号,汤以前六代人名都用干支(上甲微、报乙、报丙、报丁、主壬、主癸),足见农业很进步。传说汤十一代祖相土,发明马车。八代祖冥治河溺死。七代祖王亥发明牛车,王亥用帛和牛当货币,驾着牛车在部落间做买卖;大概要扩大商业,曾迁居到黄河北岸,后来被有易族掠夺杀死,弟恒战败有易,夺回牛车。王亥有这样大的功业,所以子孙祭他用牛多到三百头,礼节很隆重。

汤灭夏以前,商已是一个兴旺的部落。随着商业发展,交易的货物必须要增加,夏后氏早已利用奴隶,商应该有更多的奴隶从事生产。从历史发展过程说,商比夏发展得快,可能造成代夏兴起的形势。

祖先有功德的,才用报祭,上甲微到报丁四代都用报祭,想见商在长时期中,建立了强大的基础。

桀是夏代最后一个暴君。照汤伐桀的誓词说,夏君臣过度剥削民众,用重刑驱使服劳役,夏民相率怠工(有众率怠勿协),指着太阳咒骂道:“你几时破灭,我情愿跟你死亡。”汤想利用这个机会率众灭夏,汤臣下不以为然,说夏桀暴虐,不干我们事。汤强迫臣下说:“你们不听我命令,我杀你们,罚你们妻子做奴隶;听我命令,我大大赏赐你们。”所谓赏赐,当然是指战胜的掠获品。

夏民怠工,似乎是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斗争方式。如果是自力谋生的农民,怠工只能饿死自己和自己的父母妻子。

汤从商邱徙居亳(山东曹县),做灭夏的准备。他用伊尹做右相,仲虺做左相。伊尹是汤妻陪嫁的“媵臣”,仲虺是夏车官奚仲的后代,仲虺居薛(山东兖州南),是个旧部落的酋长,汤用两人做相,正代表奴隶、贵族两个阶级。

夏桀居洛阳,东方有昆吾、韦(河南滑县)、顾(山东范县)三个与国。汤伐灭韦、顾,战败昆吾,乘势攻桀,桀到鸣条(河南陈留县)迎战,士兵败散,桀不敢回洛阳,逃依昆吾,汤伐灭昆吾,桀逃南巢(安徽巢县)。夏贵族被分散到各地做官,依俘虏当奴隶的惯例,夏民至少有一部分做了商的奴隶。

汤回到亳都,自称武王。传十代到盘庚,迁都五次。从第六代中丁到第十代阳甲,共有九王,争夺王位,政治衰乱,国王大造宫室,贵族奢侈贪污。阳甲死。弟盘庚立。盘庚想稍抑奢侈恶习,借以和缓阶级的对立,强迫贵族和民众渡河迁殷(河南安阳县小屯村),茅草盖屋,减轻剥削,称为中兴贤王。盘庚以后,商别号殷,本名仍称为商。

盘庚传到纣凡七代十一王,只有武丁比较贤明些,其余全是昏乱的国王。武丁用罪徒傅说(音悦)做相。章炳麟说,古代用奴隶做宰相,取得国王亲信的就有大权,就成为宰相。生杀予夺,全凭国王一人做主宰,这说明专制政体是随着国家而产生的。

纣是最后的也是最残暴的一个国王,被周武王攻灭。

从汤到纣凡十七代三十王(其中兄死弟继位的十四王),年代不可考,《竹书纪年》说四百九十六年,有的书说六百二十九年。

第三节 商代的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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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者王国维说:“夏商间政治文物的变革,不像商周间那样剧烈,商周间大变革,是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王氏虽然不了解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但这一点确被他敏锐地感知到了,夏代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也就是私有制度破坏了公社制度。私有制度在夏代做数量上的增长,公社制度依反比例逐渐解体。商经济发展比夏快,力量比夏强,在一定条件之下,发生所谓商汤革命。这个革命,是私有制度进一步的完成,与夏代的发展方向,并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因而历史没有留下像商周间那样斗争的遗痕。

继原始公社而起的是奴隶占有制度。在中国,商正是奴隶制度占主要地位的时代。

甲骨文有臣、多臣、小臣、牧臣、耤臣、臧、仆、奴、宰、奚、童、妾等字,全是奴隶的名称。罪人在屋下工作叫作宰,最高的官职叫作冢(大)宰、太宰。冢宰是管理奴隶的头目。周公说,商王武丁,初做国王三年不管事,由冢宰全权代理。奴隶头目在政治上有这样高的地位,可见国王是大奴隶主了。奴隶参加生产和战争,所谓政治主要就是剥削压迫奴隶的事务,因此冢宰成为最大的官位。

商代生产工具,已经不是石头工具,而是金属工具。殷墟发掘专家李济说:“大多数石器都非平常用的东西,有的是一种艺术的创造,有的是一种宗教的寄托,这些东西,在周朝多用玉琢,如璧琮一类的礼器,在殷墟所见仍为石制。”又殷墟中发现许多铜器,有矢镞,有勾兵,有矛,有刀与削,有斧与锛,有觚,有爵,有各种铜范。李济在论殷墟五种铜器说:“殷墟铜器,以矢镞为最多,金属原料,只有到了最便宜时,才能用作箭镞,实际上在青铜时代用作箭镞的仍是骨与燧石,这就是说用铜的时代,并不一定用铜做矢镞。矢镞是一次就消耗了的,不是铜的价值低廉,社会经济绝不允许这种质料如此消耗。且矢镞的形制也完全一致,铜范技术,确已臻至纯熟境界,铸铜业正在全盛时代,没有长期的培养,绝不会达到此境界的。……殷商为青铜末期,殷商以前,仰韶以后,黄河流域,一定尚有一种青铜文化,等于欧洲青铜文化的中早二期,及中国传统历史的夏及商的前期。这个文化,埋藏在什么地方,自然尚待将来考古的发现,但它的存在,我们考虑各方事实的结果,却可以抱十分的信仰心。”

依据考古所得的结论,殷代不但非石器时代,而且还是青铜器末期,按照世界古国埃及旧王朝时代(约当公元前四〇〇〇年前后)才开始进入青铜器时期,经过中王朝一直到新王朝的第十八王朝(公元前一五〇〇年前后),使用青铜器凡二千数百年,在此时期,谁也不能否认埃及已经建立了强盛的奴隶王国。殷代既进到青铜器末期,当然也可以建立奴隶占有制度的国家。

牧畜业在殷代已发展到最后的阶段了,后世所有家畜,殷时种类全备,而且还有象用于战争和工作。祭祀消费牺牲,数量可惊。箕子讲《洪范》,第八条叫作庶征,庶征是雨、旸(晴)、燠(闷热)、寒、风五种气候,五种合时,众草茂盛;牧畜业在生产部门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草盛算是好现象。庶征以外,又讲到“岁月日时无易(节气不错误),百谷用成(有收获)”。足见农业也是重要的生产部门。关于农业状况,可从农作物种类繁多看出来,甲骨文谷类有禾、麦、黍、稷、稻、粟、米、糠等名称,土地有田、畴、井、疆、甽、圃等区别,畴字甲骨文作 ,像牲畜犁地的形状。《淮南子》说,古代削木耜耕田,磨蚌壳除草,后世有耒耜耕锄,费力少,得利多。所谓古代后世,不知确指何时。《说文》蚌壳叫作珧,田器叫作铫,“铫”、“珧”同一语根,足证确有用蚌壳作田器的一个时代。郭沫若说辰本耕器,所以“農”、“蓐”、“耨”诸字都从“辰”字会意,由此可见《淮南子》所说是有根据的。甲骨文 即“耒”字, 即“耜”字,商有耒耜,当即《淮南子》所谓后世;非木非蚌,可以推想是金属制的农具。井的发明,全世界以中国为最早,相传益做井,虽无确证,商代有井,乃是事实:有了井,人不必依河流居住,对农田扩充、人口繁殖有极大的意义。农民称为小人,武丁曾同小人生活在一起,祖甲亲自做过小人,他们做国王后,知道稼穑的艰难,称为贤王;大概小人就是平民,也就是《洪范》所称庶人,依租税方式受统治阶级的剥削。甲骨文中有耤臣、小耤臣等名称,是监督耕奴的小官,殷代奴隶从事农业,是无可疑的事实。

手工业种类很多,而且分工很细。安阳殷墟发现王宫西北有石工、玉工场所,西南有骨工、铜工场所。这四种工业,铜、骨工主要是制造兵器、礼器。卜骨极光滑,当是经骨工磨制,又制骨镞骨贝,所以同铜工并列。玉是贵重货币又是贵族珍玩品,石器主要是艺术品。此外如皮革、酿酒、舟车、土木、饲蚕、织帛、制裘、缝纫等,均见于甲骨文。工艺方面,有这样多的部门,其分工的情状,已可概见。殷亡国后周分殷民六族给鲁,分七族给卫。十三族中至少有九族是工:索氏(绳工)、长勺氏、尾勺氏(酒器工)、陶氏(陶工)、施氏(旗工)、繁氏(马缨工)、锜氏(锉刀工或釜工)、樊氏(篱笆工)、终葵氏(椎工),这大概是百工的一部分。周公教康叔杀戮饮酒的殷人,只有工犯酒禁可以免死,百工有世传的专门技术,所以特别待遇。百工的徒属,即实际工作者,当然是奴隶,因为春秋以前,做工匠的照例是“皂隶之事”。

商代早有商业。贝是海滨产物,制青铜的锡,从南方来,玉是西方出产,盘庚时代已称贝玉为宝货,骨工制骨贝,大概当辅币用。周公允许殷民牵牛车到远处贸易,这都说明商代有相当发展的商业。

《洪范》讲五福,富居第二位,讲六极(恶),贫居第四位。讲贫富不讲贵贱,与周人意识大异。《礼记》说“殷人贵富”(以富为贵),又说“殷人先鬼而后礼(礼属人事),先罚而后赏(有刑罚无恩情),其民之弊,荡而不静,胜而无耻”。这就是说殷统治阶级不顾廉耻道德,尽量掠夺财富。所谓财富,无疑的是从奴隶身上榨取来的生产物。

殷代统治者对奴隶的待遇是怎样?贤字甲骨文作臤,能捕获臣仆的就算贤。臧字作奴隶讲也作善讲,戕杀奴隶就算善。奴隶来源是俘虏和罪人。商代战争特别多,刑罚特别重,《荀子》说“刑名从商”,《韩非子》说殷代法律,街上弃灰的斩手。统治阶级利用重刑压迫平民当奴隶,同时镇压奴隶的反抗,杀大批奴隶殉葬,祭祀用人作牺牲。甲骨文仆字臀后拖长尾(东汉时西南夷人还保存拖尾的装饰),《易经》旅卦,童仆可以卖买。盘庚称民为畜民,不听命令全体杀死。奴隶和牲畜,统治阶级看作一样的东西。

这些事实,都是奴隶社会应有的现象。

第四节 商代的制度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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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组织,商代确已成立。甲骨文“国”字写作“或”。口指人口,戈指武力,一指土地。但还没有加上一个囗(音围),因为那时候荒地广阔,随意开拓,不需要什么疆界。不过疆界实际上还是存在的,卜辞有土方(国名)征我东鄙(边)、鬼方牧我西鄙等记载,足见并不是漫无边际。

照卜辞看来,殷国全盛时代,属国东有齐,西有周(周与殷和战无常,不完全服从),南有光,北有 ,政治势力所到地方,大体当今河南全部及山东、河北、山西、陕西、安徽等省一部分。

商代有富人(贵族,盘庚所指贪聚贝玉的那些旧人)和穷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纳租税的平民)、享有完全权利者(大小奴隶主)和毫无权利者(奴隶)的阶级对立。当时已有猛烈的刑法,有地牢,证明阶级对阶级的压迫非常残酷。国王组织军队,如呼(命令)宰(奴隶头目)伐某,呼多宰伐某,好像奴隶是军队主要组成者。又有属国军队,如余其从(率领)多侯与多伯征盂方。国王限制属国不得养多量牛马,不得造锐利兵器。看铜工场所设王宫附近(殷墟发现大堂基,某些考古家疑是殷王殿),武丁时代赐矛给各国各地各人及守护人凡四百余支,受矛者少或一支两支,最多不过二十支,属国不得造兵器的传说,似乎可信。

国王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实际是多妻制),妻生的儿子(嫡子)有王位继承权,妾生子不得继承。嫡子大体是兄死弟继,所以汤到纣三十王,代数只十七。从第十四代武乙起,才改为父子相传,这是世袭制度进一步的发展。

封建制度在商代已经孕育着,见于卜辞,有侯虎、侯喜、侯光、侯来甲,及攸侯、犬侯、周侯、杞侯、亚侯等。又有伯,如兒(郳)伯、 伯。又有子,如箕(山西榆社县)子、微(山西潞城县)子。他们都服从殷王命令,或奉命出征,如呼雀伐猷(命雀国伐猷国);或通聘问,如往雀、戊(国名)来归;或助祭宗庙,如井方(国名)用彘来祭汤;或做王官,如鬼侯、鄂侯、周侯为纣辅佐。这种制度扩大起来,就成为周朝的大封建。

鬼神在商代有莫大的威权,也就是说国王有莫大的威权。国王自称为天子,土地人民都是上天付给他所有的。国王死后回到天上,死了的人民奴隶,依然还是他的人民奴隶。盘庚训告众民说:“你们不听我话,天上的先王要忿怒,说:‘你们为什么不顺从我的小孙子?’你们的祖先,都请求先王,大大降刑给你们,把你们杀绝,不留种子。”鬼神的妙用,就在这里。杀了人,还说是他自己祖宗请求的。在地上反抗,不能逃过天上的刑罚,活着做奴隶,死后一样做奴隶,不如忍受痛苦,免得死后再受刑罚。

商代祭祀,有各式各样的种类,次数极多,祭品极富。死的统治者该这样享受,活的自然也该穷奢极欲。鬼神的意旨,由卜筮传达,国王大小事件,全问鬼神,得其指示,谁还敢反抗他?所以纣依恃天命,说:“我生不有命在天?”不怕周国谋害他,但周人信天命却有些不同,他认为“惟命不于常”,终于把商灭了。

《洪范》很有系统地叙述了殷代的文化概要。它分为九畴(条)。第一畴讲五行,原来意思是说水、火、木、金、土是人生必需的五种东西,并不含什么神秘性质。战国时代,阴阳五行学派把五行穿凿附会,所有迷信命运等怪谬思想,全用五行作理论基础。秦汉以后,五行学说成了中国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

小屯发掘,得到大量殷代遗物,考古学家证明与仰韶是同一系统的文化,商周文化又证明是同一系统。所以殷文化是周文化的先驱。

简短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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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产力的进步,由于俘虏的增加,私有财产制度逐渐发展了。达到一定的程度,私有制度就代替公社制度,这表现在夏后启的开始世袭帝位。新社会的产生,必然要经过剧烈的斗争,这表现在夏后氏与有扈氏、羿、寒浞间的长期残杀。新社会一定战胜旧社会,因为正在发展着的力量是无可遏止的,这表现在夏少康的终于恢复旧业。

私有制度在夏代继续发展着,衰败的公社制度益趋崩溃。东方新起的商,生产力比夏前进,利用夏桀内部的阶级矛盾,攻灭夏邑,建立相当大的王国。

这个王国是建立在奴隶占有制度上面的。它有官吏,有刑法,有牢狱,有政治,有军队,有强烈的宗教迷信,有稀薄的道德观念。统治阶级驱使奴隶参加一切劳动,自己凭武力享受放荡奢侈的生活。甲骨文“我”字作人执戈形,金文“戈”、“杀”二字合成“我”字(金文本甲骨文),统治阶级一开始就依靠暴力压迫被统治者。

因为生产力发展非常缓慢,不能促使生产关系起重大的变化,对旧传公社制度,也不能做更多的破坏,所以按本质说,商代自然是奴隶社会,但公社制度依然还保存很大的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