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革命軍大元帥檄
袁賊苦吾國民久矣!世界自有共和國以來,殆未有此萬惡政府危亡禍亂至於此極者也。
清之末造,賊實媚之,以殺吾國人。及其亡而擁兵徼利,至乃要竊總統以和。軍府不忍戰爭之綿延,以為賊本漢族,人情必思宗國,而總統復非帝王萬世之比,俯與遷就,冀其自新;亦以民國初立,舊污未殄,首行揖讓,風示天下,樹之楷模。孰意賊性凶頑,譎詐成習,背誓亂常,妄希非分,假中央集權之名,行奸雄竊國之實。驕兵悍將,騷擾於閭閻;宵小金壬,比周於左右。甚乃賄收報館,賂遺議員,清議銷沉,監督溺職,而嗾殺元勳、濫借外債之禍作矣。
贛、寧釀變,皖、滬、閩、粵、湘、蜀繼之。義師敗衄,賊焰愈張,自是以還,幾於不國。賊兵所至,焚掠為墟,幼女貞孀,供其淫媟。猶復恣意株連,籍沒罔恤,偶涉嫌疑,遽膏鋒刃。人民喪其樂生之心,而賊於此時方論功行賞,以慶太平,蓋自以為帝業之成,而天下莫予毒矣。卒以非法攘攫正式總統,而祭天祀孔,議及冕旒,司馬之心,路人皆見。又其甚者:改毀約法,解除國會,停罷自治,裁併司法,生殺由己,於奪唯私;偵諜密佈於交衢,盜匪縱橫干邑都;頭會箕斂,欲壑靡窮,朋坐族誅,淫刑以逞;礦產鬻而國財空,民黨戮而元氣盡。
軍府艱難締造之共和,以是壞滅無餘。而賊惡盈矣!殉國烈士飲恨於九原,首義勳賢投荒於海外,而覘國者遂以為自由幸福非吾中華國民所應享,此真天下之大恥奇辱也。而吾國民亦偷生視息,莫之敢指。馴此以往,亡國滅種,匪伊異人,國交之危,其見端耳。袁賊妄稱天威神武之日,即吾民降作奴隸牛馬之時,此仁人志士所為仰天椎心,雖肝膽塗疆場、膏血潤原野而不辭也。
軍府痛宗國之陸沉,憤獨夫之肆虐,愛率義旅,誓殄元兇,再奠新邦,期與吾國民更始。中原豪俊,望旆來歸;草澤英賢,聞風斯起。諸袁將吏士卒反正及降者,不次擢賞,勿有所問。若其棄順效逆,執迷不復,大兵既至,誅罰必申,雖欲悔之,晚無及也!
佈告天下,咸使聞知。檄到如律令。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孫文(印)
(說明:檄文後應由大元帥親自署名、蓋印。但在革命軍舉義之時,大元帥不在任地,司令長官得代用印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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