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3号
外观
← |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2号 |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3号 制定机关: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4号 |
来自临海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活动;
二、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三、对违规参与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严肃问责;
四、对违规参与的村两委干部一律予以免职(停职教育)处理,并不得作为下一届村级组织换届人选;
五、对违规参与的领导干部一律予以停职处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576-85188300
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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