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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類苑/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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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事實類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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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翰書籍(三)

藏書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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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元年二月二十一日,李至等言曰:“王者藏書之府,自漢置未央宮,即騏驎天祿閣在其中,命劉向、揚雄典校,皆在禁中,謂之中書,即內庫書也。後漢藏之東觀,亦在禁中,至桓帝時,始置祕書監,掌禁中圖書祕記,謂之祕書。及魏分祕書為中書,而祕書監掌藝文圖籍之事。後以祕書屬少府,故王肅為祕書監,表論祕書不應屬少府,曰:「魏之祕書,即漢之東觀,因是不屬少府,而蘭臺亦藏書。」故薛夏云:「蘭臺為外臺,祕書為內閣。」然則祕閣之書,藏之於內閣矣。晉宋以還,皆有祕閣之號,故晉武好覽文藝,勑祕書徐廣料祕閣四部三萬餘卷。宋謝靈運為祕書,監祕閣之遺逸。齊末兵火延燒祕閣,經籍遺散。梁江子一亦請歸祕閣觀書。隋煬帝即位,寫祕閣之書,分為三品,於觀文殿東西廊貯之。然則祕閣之設,其來久矣。及唐開元五年,亦於乾元殿東廊寫四庫書,以充內庫,命散騎常侍褚無量、祕書監馬懷素總其事。至十三年,乃以集仙殿為集賢殿,因置集賢書院。雖沿革不常,然祕閣之書,皆置之於內也。自唐天寶陵夷,文籍蕩然,近及百年,斯道幾廢。國家承衰弊之末,開故理之源,三館之書,搜求漸備,陛下復建祕閣以藏奇書。况叡藻宸翰,盈編積簡,則其奧祕,非復與羣司為比,乞降明詔,令與三館並列。至於高下之次,先後之稱,亦乞著為定式。其祕書省既無書籍,元隸京百司,請一如舊制。”八月詔曰:“朕肇興秘府,典掌羣官,仍選名儒,入直於內。文籍大備,粲然可觀,處中禁以宏開,非外司之為比。自今祕閣,宜次三館,其祕書省,依舊屬京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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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三年五月,詔增修祕閣,先是,度崇文院之中堂為祕閣地,而層未立,書籍止扃偏廡廳內,至是始修之。八月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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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四年五月,以其地迫隘,詔分內藏西庫地廣之。大中祥符八年四月,榮王元儼宮火延燒,而閣後所廣地,復為內庫所有,建大墻以限之。其後以直舍狹隘,數請侵地,為內庫主者所吝。乃詔以大慶殿東廊二十間給崇文院,復以地不方正,而格其詔。案其地即殿前都點檢廨舍,太祖龍興于此。國初為車輅庫,今西京其所謂和鑾門內有車輅庫是也。故前詔稱車府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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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四年五月,詔分內藏西庫地廣祕閣。大中祥符八年,榮王宮火延燔。詔置三館於左右掖門外,以為崇文外院,乃以舊地歸內帑。天聖九年十一月,復三館于崇文院,其直舍未暇增廣。至嘉祐四年,差官編校館閣書,朝廷復以內帑屋十三間還崇文,自後書庫直舍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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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豐五年,改崇文院為祕書省,內帑復請其地。六年十二月,詔以前所得屋十三間歸之。哲宗朝,又詔內帑復還祕省,仍以朝服法物庫給與之,以充所取之數。本省尚慮他時復有侵紊,則有司復失其所守,奏乞定為永久之制,有詔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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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三年八月壬戌,祕閣成,太宗作贊賜之,宰臣李昉等請刻石閣下。李至上表,引唐祕書省有薛稷畫鶴,郎餘令畫鳳,賀知章草書,當時目為三絕。又引顏真卿請肅宗題放生碑額,近翰林學士承旨蘇易簡乞御飛白書玉堂為比,願賜新額,以光祕府。戊辰詔中書樞密院近臣觀新閣,又賜上樽酒,大官供膳。是日遣中使齎御飛白書“祕閣”二字以賜。李至、李昉等相率詣正殿稱謝,退就飲宴,三館學士預焉。又賜御詩以美其事。李至上表,請以御製贊刊石祕閣。帝以宰臣前已陳請,又重違至意,詔曰:“近以延閣載新,萬機多暇,聊書贊詠,以美成功。所紀徽猷,深虞漏略,出於乘興,豈足多稱?遽覽封章,願刊穹石,垂於不朽,良積厚顏。其贊序朕兼為親書,并篆額以旌祕省。”九月五日奉詔模勒立石。十月遣中使李懷節以御草書千字文一卷付祕閣,李至請於御製祕閣贊碑陰勒石。帝謂近臣曰:“千字文蓋梁武得鍾繇書破碑千餘字,俾周興嗣以韻次之,詞理固無可取,乘間偶書,且非垂世立教之文。孝經一卷,乃百行之本,朕嘗親為書之,勒諸碑陰可也。”因賜李至詔書諭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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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興國三年,三館新成,盡遷舊館之書,分為兩廡,置庫藏之。裒合偽國文籍,參以舊書正副本,凡八萬卷,皆以類相從,用雕木為架,以青綾帕羃之。簡冊之府,翕然一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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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德元年,平荊南,詔有司盡收高氏圖籍,以實三館。國初,三館裁數櫃,計萬三千餘卷。三年九月,命右拾遺孫逢吉往西川取偽蜀法物圖籍印篆赴闕,得書萬三千卷送三館。開寶九年,平江南,命太子洗馬呂龜祥就金陵籍其圖書,得二萬餘卷,悉送史館。偽國皆聚典籍,惟吳蜀為多,而江左頗為精真,亦多修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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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浙錢俶歸朝,遣使收其書籍,悉送館閣。端拱元年五月,詔置祕閣,至是乃以史館書萬餘卷以實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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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詔史館,盡取天文、占候、讖緯、方術等言五千一十二卷,悉藏閣上。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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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祐初元,詔羣儒即書府盡啟先帝所藏校定條目,翰林學士王堯臣、史館檢討王洙、館閣校勘歐陽脩等,咸被其選。詩論譔次,其偽濫者刪去之,遺缺者補緝之。摘其重複,刊其訛舛,集其書之總數,凡三萬六百六十九卷。以類分門,為目成六十七卷。初,書府之制,廢于五代。太平興國之初,始建崇文院,合聚昭文、史館、集賢之書。又起祕閣,則貯禁中之籍。逮茲著錄,故賜名曰:“崇文總目。”崇文總目,係以三館祕閣書籍併合著錄。京師藏書之家,惟故相王溥為多,官嘗借本傳寫。丁謂家書亦多,收入祕府。三館祕閣所藏之書,皆分經史子集四類,昭文館三萬八千二百九十一卷,史館四萬一千五百五十三千餘字,錄為六卷以進,賜刁衎器幣等有差。然今所行者,止是淳化中所校,後雖覆校,既已刻版,刊改殊少。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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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五年七月,詔選官分校史記、前漢、後漢書,既畢,遣內侍齎本就杭州鏤板。咸平中,真宗謂宰相曰:“太宗崇尚文史,而三史版本如聞當時校勘官未能精詳,尚有謬誤,當再加刊正。”乃命直使館陳堯佐等覆校史記,景德元年正月校畢,並錄差誤文字五卷同進。詔賜帛有差。又命直祕閣刁衎等覆校前後漢書,凡修改三百四十九簽正卷。集賢院四萬二千五百五十四卷,其間雜偽國及籍沒之書卷袟不等,仍多複本,歲久多蠹。祕閣一萬五千七百八十五卷,皆黃本書,編袟嚴整,以備進御。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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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祥符八年十二月,詔樞密使王欽若都大提舉,抄寫校勘三館祕閣書籍,翰林學士陳彭年副之。又令吏部銓選幕職州縣官有文學者,先試判,擇可者,又送學士院,試詩賦論,命赴三館祕閣校勘。又令翰林學士晁逈、李維、王曾、錢惟演,知制誥盛度、陳知微於館閣京朝官中,各舉服勤文學者一人,為覆校勘官。逈等遂以集賢校理宋綬、晏殊,直集賢院徐奭、麻溫,直崇文院檢討馮元充選。凡校勘官校畢,送覆校勘官覆校。既畢,送主判館閣官點檢校,復於兩制擇官一二人覆加點檢。皆有程課,以考勤惰焉。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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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二年六月,詔校勘南北史、隋書,以直史館張觀、集賢校理王質、晁宗慤、李淑,祕閣校理陳詁,館閣校勘彭乘,國子監直講公孫覺校正。命知制誥宋綬、龍圖待制劉曄提舉。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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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祐元年四月,命直史館宋祁、祕閣校理張環、館閣校勘胡宿、張宗古覆校南北史。康定元年冬十月上之。閏六月,命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誥李淑、宋郊編校三館書,判館閣盛度、章得象、石中立、李仲容覆校。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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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祐三年十一月,命太子中允集賢校理嵇、大理寺丞館閣校勘胡宿重校地理書。

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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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二年,命崇文院檢討掌禹錫,祕閣校理林億、張洞,館閣校勘蘇頌,太子中舍陳檢校正醫書,樞密使韓琦提舉。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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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四年,仁宗謂輔臣曰:“宋、齊、梁、陳、後魏、後周、北齊書,世罕有善本,未行之學官,可委編校官精加校勘。”八月,命編校書籍孟恂、丁寶臣、鄭穆、趙彥若、錢藻、孫覺、曾鞏校宋、齊、梁、陳、後魏、北齊、後周七史。恂等言:“梁陳等書缺,獨館閣所藏,恐不足以定著,願詔京師及州縣藏書之家,使悉上之。”仁宗皇帝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然後校正訛謬,遂為完書,模本行之。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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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六年四月,以大理寺丞郭固編校祕閣所藏兵書。先是,三館祕閣置官編校書籍,而兵書與天文為祕書,獨不預。大臣有言固曉知兵法,仍命就祕閣編校,抄成黃本一百七十二冊。固初以選換六宅副使,治平四年六月,以編書畢,遷內藏庫副使、路分都監。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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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時,臣寮言:“竊見高麗獻到書,內有黃帝鍼經九卷。據素問序稱,漢書藝文志黃帝內經十八篇。素問與此書各九卷,乃合本數。此書久經兵火,亡失幾盡,偶存於東夷。今此來獻,篇袟具存,不可不宣布海內,使學者誦習。伏望朝廷詳酌,下尚書工部,雕刻印板,送國子監依例摹印施行。所貴濟眾之功,溥及天下。”有旨,令祕書省選奏通曉醫書官三兩員校對,及令本省詳定訖,依所申施行。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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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每日校對書籍功冊葉背面二十一紙,三館都監於每月終,具逐員功課聞奏。自嘉祐中置編校,此制遂廢。元祐六年,復著為令。又案六典,考工之職二十七最,十曰讎校精審。明於刊定,為校正之最,乞以月終所奏,降付考功。詔依紹聖三年四月尚書省勘會館職,每日校對書籍,已有條制,立定功課,即不須逐旋聞奏。其考功自來別無行遣,顯屬繁冗,奉聖旨,元祐六年指揮更不施行。

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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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元年二月,詔自今游宴,宣召直館,其集賢祕閣校理並令預會。初,李宗諤舉進士,獻文自薦,詔相府試詩頌各一篇,遷祕書郎集賢校理之職。自興國後,罕有任者。會帝宴近臣於後苑,三館學士悉預,宗諤以任校理,閤門吏拒之,不得入。翌日獻詩述其事,故有是詔。又請令京官乘馬入禁門,並為故事。集賢有修撰、校理之職,名數雖異,而職務略同。閤門拒校理不得預宴,蓋吏失之也。祖宗時,每時序游幸,或雨雪休應,皆賜宴于崇文院。祥符、天禧之際,宸章叡藻,宣示臣下,自宰執至貼職,皆得賡載。仁宗善飛白書,每賜臣下,館閣預焉。上巳,重陽,館閣賜宴于瑞聖園。

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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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聖中,仁宗幸後苑賞花,宴輔臣宗室,從官及三館京官以上,並預。先是,得唐明皇山水字石於長安,寘于清輝殿。是日,命從臣觀畢,應制賦詩,仁宗親第其能否。

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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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羣玉殿曲宴,三館預焉,其禮數悉如召近臣觀書之會。

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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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祐二年,賜太宗九絃琴譜、御製明堂樂曲、三朝訓鑑圖、三聖寶字、御篆明堂字、御飛白書明堂之門字,編逮館職。賞花釣魚,館閣學士悉預宴賦詩。寶元後,西方用師,遂罷。

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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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七年三月,復講之後,雖罷宴,歲命中使,賜牡丹法酒于閣下。祕省所藏書畫,歲一暴之,自五月一日始,至八月罷。是月,召尚書、侍郎、學士、待制、御史中丞、開封尹、殿中監、大司成兩省官暨館職,宴于閣下,陳圖書古器縱閱之,題名于榜而去。凡酒醴膳羞之事,有司共之,仍賜錢百緡,以佐其費。大觀元年八月,請于朝,又增賜四百緡。宴日,仍遣中使以御酒、化成殿果子賜在省官,最為盛集,前此未有。

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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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平二年,以楊徽之、夏侯嶠、呂文仲為侍讀學士,邢昺為侍講學士。按故事,唐開元中置侍講,其後有翰林侍講學士。五代已來,四方多事,時君右武,不暇嚮學,故此職久廢。太宗崇尚儒術,聽政之暇,觀書為樂,殆至宵分,手不釋卷。由是命文仲為翰林侍讀,寓直禁中,以備顧問,然名秩未崇。帝聰明稽古,奉承先志,首置此職,擇耆儒舊德,以充其選,班秩次翰林學士,祿賜如之。設直廬於祕閣,侍讀更直侍講,長□日給尚食珍膳,夜則迭宿。令監館閣書籍中使劉崇超日具當宿官名,於內東門進入,自是多召對詢訪,或至中夕焉。

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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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元年四月,宋綬任禮部尚書、知樞密院同提舉,編修會要,辟置官屬,寓局于崇文院,迄今因之。已上並蓬山志。

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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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藏書,分隸數處,蓋防水火散亡也。今三館祕閣,凡四處藏書,然同在崇文院,其間官書,多為人盜竊,士大夫家往往得之。嘉祐中,乃置編校官八員,校讎四館書,給吏百人,悉以黃紙為大冊寫之。自此私家不敢輙藏,校讎累年,僅能終昭文一館之書而罷。沈存中筆談。

館職稱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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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賢院記開元故事,校書官許稱學士,今三館職事,皆稱學士,用開元故事也。

置編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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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校書官多不恤職事,但取舊書,以墨漫一字,復注舊字於其間,以為日課。自置編校局,只得以朱圍之,仍於卷末書校官姓名。

雌黃塗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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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閣新書淨本,有誤書處,以雌黃塗之。嘗校改字之法,刮洗則傷紙,紙貼之又易脫。粉塗則字不沒,塗數遍方能漫滅。惟雌黃則一漫滅,仍久而不脫。古人謂之鉛黃,蓋用之有素矣。並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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