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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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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沿革
制定机关:勞動部

  1. 中華民國92年4月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三字第0920018966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 中華民國104年3月31日勞動部勞動條2字第104013045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0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命令,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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