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文物局关于公布大理州南涧县公郎镇回营村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通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文物局关于公布大理州南涧县公郎镇回营村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通报
云建名〔2021〕175号
2021年
发布机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文物局

各州、市人民政府:

为更好地保护、利用、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大理州南涧县公郎镇回营村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现予以通报。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州、市要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底线思维,加强历史文化遗存防灾减灾措施制定,把历史文化保护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

二、大理州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大理州应扎实推进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与传承,科学推动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理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机制。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的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杜绝建设性破坏行为,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