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雲南省文物局關於公布大理州南澗縣公郎鎮回營村為省級歷史文化名村的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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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雲南省文物局關於公布大理州南澗縣公郎鎮回營村為省級歷史文化名村的通報 雲建名〔2021〕175號 2021年 發布機關: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雲南省文物局 |
各州、市人民政府:
為更好地保護、利用、傳承歷史文化遺產,延續歷史文脈、推動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大理州南澗縣公郎鎮回營村列為省級歷史文化名村,現予以通報。並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州、市要始終遵循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認識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底線思維,加強歷史文化遺存防災減災措施制定,把歷史文化保護與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機結合。
二、大理州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雲南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做好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編制、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
三、大理州應紮實推進歷史文化名村的保護與傳承,科學推動歷史文化資源活化利用,理順歷史文化名村保護工作機制。保護好歷史文化名村的自然景觀、人文環境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歷史文化資源,杜絕建設性破壞行為,增強公眾的保護意識,完善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機制。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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