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疏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14年)
人口疏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鲁防发〔2014〕6号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12月21日 有效期:2015年1月1日—2020年1月1日(不含本日) |
为加快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09〕197号)要求,提高防空防灾应急能力,实现“战时能力强,平时作为大”的总体目标,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大力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防空防灾相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经济文化强省提供保障。
- 二、工作目标
健全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和各项行动预案,整合社会现有资源,落实协同行动方案,明确人口疏散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机构协调到位、各级职责明确、单位任务落实的人口疏散保障体系;完成市、区、街道人员疏散计划的编制工作,形成涵盖面广、操作性强、区块结合、权责分明的全省防空防灾应急疏散体系。加强疏散场所建设,组织疏散演习演练,强化人口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人口疏散行动能力。
-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人口疏散预案
根据战时防空袭和平时防灾的需要,适时修订和完善人口疏散预案及各项保障计划。从防空和防灾的要求出发,制定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应急疏散预案和接收安置预案。
疏散预案主要包括:疏散的原则和时机;疏散指挥机构的编组、造册、登记;疏散人口的比例和对象;疏散的时机、路线、方法和保障措施等。疏散预案要做到细、全、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疏散预案要细化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头,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每一户居民的住址、联系电话、疏散集结点、疏散路线、乘坐工具和接收安置位置都必须明确。
接收安置预案主要包括:接收安置指挥机构编组、造册;接收人员数量及情况;接收安置地域情况及区域划分;疏散与接收安置对接;人员具体安置地点;接收安置保障措施等。疏散安置预案应落实到户。
(二)明确疏散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志愿者队伍
街道(乡镇)、社区(村居)要明确疏散组织指挥机构,健全疏散组织网络。疏散组织机构要落实人员,确定工作职责,建立联系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工作和活动。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居)设置人防疏散、接收安置领导小组,配组长1名,副组长2名(人武部长或人武工作负责人和民兵营、连长担任),成员若干名(可以招收人防志愿者)。社区(村居)设若干名疏散和接收安置引导员,街道、社区、单元楼每个层次都有人负责居民的应急疏散。各级疏散组织必须做到职责明确,人员落实,情况熟悉,积极开展工作。要充分依靠当地群众,建立人口疏散志愿者队伍,具体负责人口疏散引导和联络工作。人防部门负责对疏散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人口疏散志愿者协助疏散组织机构开展数据调查、宣传和疏散演练等工作。
(三)加强疏散场所建设
1.疏散地域是人口疏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进行城市人员疏散的基本场所。疏散地域的选择,要满足便于掩蔽伪装、便于机动、便于防护、便于生存的要求,尽量避开重要经济目标和敌主要空袭方向,通常选择在离市区10-40公里的城市近郊。建设标准是:一要有较完善的生产、生活保障条件。二要有较严密的指挥管理机构。三要具备较好的防护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四要有医疗场所,确保能看病就医。五要能开展文体教育,有必要的场所和设施。建设的内容为:(1)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电力、通信设施、安置用房以及必要的防护工程等。要根据疏散人员来自方向合理选择交通路线或进行交通建设。(2)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水、电、热、气、医疗卫生及文化等生活设施建设。(3)物资储备、供应。主要包括物资储备的库房建设和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储备等。
2.疏散基地是依托有利的地理优势,由人防部门自己投资建设或与相关部门合资建设,或利用社会现有资源远离重要经济目标在城市近郊的场所。通常选择有一定的地幅,交通、通信、生活设施齐全,有一定的人员掩蔽和防护能力,能够容纳4000人以上,能保障安置人员生活7天以上的场所。对交通方便、隐蔽条件好、基础设施完善的场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协议,采取共建、租赁、合作挂牌等形式,利用城郊宾馆、训练基地等社会现有资源。疏散基地建设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完善交通、通信、生活等设施建设。
3.疏散点是指利用宾馆、学校、剧院、活动中心、大型会所、体育场馆、避暑山庄、广场、公园、绿地和人防工程等建立的人口疏散场所。疏散点的划定要根据战时或平时人员应急就近疏散的原则,由人防部门会同地震等部门负责划定并明确疏散安置人员。其他部门划定的相关疏散场所,人防部门可依法协商共同建设、使用和管理。疏散点平时由所有权部门、单位管理使用,由人防主管部门在疏散点醒目位置设置疏散场所标志牌,并与疏散点主管部门签订安置疏散人员协议。人防部门要完善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强化平时的维护与管理,确保一旦有情况,能迅速启用,迅速安置疏散人员。
(四)组织疏散演练
各地应熟悉疏散预案,掌握疏散的程序、方法及指挥等。经常组织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疏散演习,熟悉指挥手段和装备器材。可设定在一定的战争或灾情背景下,有计划地组织早期疏散、临战疏散和紧急疏散演练;也可结合每年防空警报试鸣等时机开展演练,主要演练定指挥、定人数、定路线、定时间、定位置、定供给,做到边演练边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疏散预案和各种保障计划,提高组织指挥、应急疏散和综合保障能力。各市每年要安排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两级组织机构中有计划的组织对接活动和人口疏散演练。疏散演练的对象重点是重要目标附近、高危区和市区人口高度密集区的居民,逐渐扩大范围,使每一户居民都有参与的机会。演练要注意疏散地与接收安置地的对接。
(五)开展人口疏散教育培训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口疏散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广大民众宣传疏散知识。在街道、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设立宣传栏、宣传橱窗等,普及应急疏散知识。组织开展应急疏散知识培训班、知识讲座。编印居民防空防灾手册和市民防护手册,及时发放到城市市民和乡村居民手中。疏散的宣传教育要细化具体,使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居民都了解疏散的基本常识,包括疏散命令和信号,疏散负责人,疏散的集合时机、地点与应携带的物品,乘坐的交通运输工具及运行秩序,疏散安置地区,到达疏散地点后的注意事项等,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慌,避免发生混乱。在全社会营造疏散体系建设良好氛围。
(六)做好疏散保障工作
各地要重视做好疏散保障工作,做到运输保障得力、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正常有序、通信指挥顺畅、医疗救治及时、居民生活保障到位、疏散经费和有关装备器材落实。
要结合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网和交通设施建设,制订运输保障计划和交通管制计划。明确疏散人员和物资所需运输工具的数量、编组、调配、使用等。
根据应急疏散的需要,加强配套工程和设施建设。人口疏散工程建设,享受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项目优惠政策。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进行建设,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医疗卫生等设施建设要依托相关部门。配套设施建设基本要求是保证疏散人员能生活、能工作、能防护。做到有卫生水源,有较好的供电、通信等设施,有基本的就医场所和装备,有可以居住的安置用房。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和促进接收安置地区的经济发展。
(七)统一规范疏散标志牌
要按照有关规定在疏散地域、疏散基地、疏散点和居民居住区等位置张贴或悬挂有关人口疏散提示和标志牌。疏散提示要让居民了解疏散的时机、联系人、集合地点、安置点等信息;标志牌要设置在醒目位置,起到指示和示意的作用。省人防办与有关部门协商后,统一规范疏散标志牌样式。
-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规范性文件,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健全疏散组织网络,完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疏散预案和安置接收预案,组织开展疏散演练,强化疏散场所建设,加强人口疏散的宣传教育与技能培训。可采取先行试点后推开的方法,在2—3年内完成人口疏散体系建设。
各地要将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把人口疏散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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