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独裁到民主/第十章
独裁政权的瓦解当然值得庆贺。经受了这么长时间的苦难又以巨大的代价进行了斗争的人们有理由享受一段时间的欢乐、放松和赏识。他们应当为自己和所有同他们一起为赢得政治自由而斗争的人们感到骄傲。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活着看到这一天的到来。活着的和死去的人们会作为帮助在这个国家缔造自由的历史的英雄而受到人们的纪念。
可惜的是,这还不是放松警惕的时候。即使通过政治反抗成功地瓦解了独裁政权,仍必须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在旧政权垮台后的混乱中出现新的暴政。民主力量的领导者们应当事先就为有秩序地向民主过渡作好准备。需要解散独裁的机构。需要建立一个持久的民主制度的宪政和法律基础和行为准则。
不要认为随着独裁政权的垮台,就会立即出现一个理想社会。独裁政权的瓦解只是在自由有所改善的条件下为今后的长期努力提供了一个起点,以便改善社会和更充分地满足人类的需要。严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还会持续多年,需要许多人和群体的合作才能求得解决。新的政治体制应当提供机会,使怀有不同观点和主张采取不同措施的人们能够继续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和制定政策,来处理未来的问题。
新独裁的威胁
[编辑]很久以前,亚里士多德曾经警告过:“...僭主制还会转为另外形式的僭主制...。” [1]从法国(雅各宾党人和拿破仑)、俄国(布尔什维克)、伊朗(阿亚杜拉Ayatollah)、缅甸(国家法律与秩序重建委员会SLORC)以及其他地方,有足够的历史证据表明,一个压迫性的政权的倒塌会被某些人们和集团看作只是让他们插手充当新主人的机会。他们的动机可能各异,但结果却往往大致相同。新的独裁政权的控制甚至可能比旧政权更残暴和彻底。
甚至在独裁政权垮台以前,旧政权的某些成员可能会企图通过发动政变,先发制人地取代群众抵抗运动的胜利,使争取民主的斗争夭折。政变者可能声称是为了打倒独裁,但实际上只是企图强加一个旧独裁的经过整修的新版本。
阻止政变
[编辑]针对新解放的社会的政变,是有办法击败的。有时候,事先知道有这种防卫能力就足以阻止政变的企图。准备能产生预防。[2]
政变者发动一场政变以后立即需要有正当性,即人们对他们进行统治的道义和政治权利的认可。因此,反政变的第一个基本原则是拒绝授予政变者以正当性。
政变者还需要民间领袖和公众表示支持、无所适从或只是消极被动。政变者需要专家和顾问、官僚和公务员、行政管理人员和法官们的合作,才能巩固他们对受其影响的社会的控制。政变者还需要参与政治体制、社会各机构、经济、警察和军队的运作的广大人们会被动地屈从并按照政变者的命令和政策执行他们的日常职责。
反政变的第二个基本原则是用不合作和反抗来抵制政变者。必须拒绝提供政变者所需要的合作和帮助。用于反对独裁政权的斗争手段,基本上同样可以用于反对新的威胁,不过要立即采取行动。如果人们拒绝给予正当性和合作,政变可能死于政治饥饿,而建立一个民主社会的机会得以恢复。
起草宪法
[编辑]新的民主制度将需要一部宪法以确立所期望的民主政府框架。这部宪法应当规定政府的目的、对政府权力的限制、挑选政府官员和立法者的选举的方法和时间、人民固有的权利以及全国性的政府同其他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在中央政府里,如果要保持其民主性的话,就应当在立法、行政、司法部门之间树立明确的分权。对警察、情报机构和军队的活动应当有严格的限制,以禁止任何法律上和政治上的干扰。
为了维护民主制度和阻止独裁倾向和手段,宪法最好确立一种联邦制度,同时有相当大的专有权力保留给地区、州和地方各级政府。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瑞士的州制度,其中面积相对较小的地区保有主要的权力,同时仍旧是全国的一部分。
如果新解放的国家历史上曾经有过具有上述许多特点的一部宪法,那么恢复启用它,如果认为需要和合适的话并加以修订,也许是明智的。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旧宪法,也许需要按一个临时宪法先运作起来。否则,就需要制定一个新宪法。制定新宪法将需要相当的时间和思考。最好有公众参与这个过程,为了批准新的条文或修正条文,这也是必要的。在宪法里包含以后可能无法实现的诺言或需要高度集中的政府的条款要特别审慎,因为这两者都可能有利于出现新的独裁。
宪法的用语应当是占入口的大多数能够理解的。宪法不应当太复杂或太模棱两可,以致只有律师或其他精英才能自称能够理解它。
民主的防卫政策
[编辑]解放了的国家可能面临外来的威胁,因此需要有防卫的能力。这个国家也可能受外来的、企图确立经济、政治或军事控制的威胁。
为了维持国内民主,应当认真考虑将政治反抗的基本原理应用于国防的需要。[3] 通过把抵抗能力直接放在公民手里,新解放的国家就可能不需要建立强大的军事能力,后者本身可能对民主产生威胁,或者占用别的用途所迫切需要的大量经济资源。
必须记住,有些集团为了把自己树立为新的独裁者,会无视任何宪法条款。因此,民众永远有这样一个角色,就是用政治反抗和不合作来对付未来想当独裁者的人并保卫民主的机构、权利和程序。
高尚的责任
[编辑]非暴力斗争的作用不仅是削弱和去除独裁,而且还要给受压迫的人们授权。这种方法使原来感到自己只是一枚棋子或受害者的人们能够直接运用权力,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更多的自由和正义。这种斗争经验具有重要的心理效果,有助于原来毫无权力的人们增强自尊和自信。
利用非暴力斗争来建立民主政府的一个重要的长期有益效果是社会将更有能力处理当前的和未来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包括政府将来的滥权和腐败、对任何群体的虐待、经济性的非正义以及对政治体系的民主性质设限。有政治反抗经验的民众不大容易受未来独裁政权之害。
获得解放以后,熟悉非暴力斗争将为保卫民主、民权、少数族群权利以及地区、省、地方政府及非政府机构的特权提供一些途径。这些手段也让人民和群体能够以和平的方式对他们认为很重要的问题表示极度的异议,而过去反对派群体有时曾为这些问题而诉诸恐怖主义或游击战。
本文探讨政治反抗或非暴力斗争的思想,旨在对寻求解除他们的人民所受的独裁压迫并建立一个持久的民主制度(这个制度尊重人类自由和群众为改善社会而采取行动)的所有人们和群体有所帮助。
以上扼要叙述的想法有三个主要结论:
- 从独裁统治下获得解放是可能的;
- 为达此目的,需要有审慎的思考和策略性的规划;
- 需要有警觉、艰苦的工作和有纪律的、往往代价巨大的斗争。
人们常说:“自由不是免费的”,这句话千真万确。不会有外来的力量来赐予被压迫人民他们所渴望的自由。人民必须学会自己去取得自由。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果人们能领会需要什么才能解放自己,他们就能制定一些行动方针,通过许多艰苦的努力,最终得到他们的自由。然后,再假以勤奋,他们就能够建立一个新的民主秩序并准备保卫它。通过这种斗争赢得的自由可以是持久的。这种自由能够由献身于保护它并使它更丰富多采的坚韧的人民维持下去。
参考
[编辑]- ↑ Aristotle, The Politics, Book V, Chapter 12, p.233.(中译,亚里士多德著,颜一、秦典华译,《政治学》,第5卷第12章,页213。)
- ↑ 关于反政变的抵抗,参阅Gene Sharp, The Anti-Coup(反政变) (Boston, MA: The Albert Einstein Institution, 2003)。
- ↑ 参阅Gene Sharp, Civilian-Based Defense: A Post-Military Weapons System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0).(中译,李方译,《群众性防卫:一种超军事的武器系统》,台北:前卫出版社,199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