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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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 |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0号) 制定机关: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 |
来自仙居县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 |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断传播途径,现就加强商超、市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从业人员须佩戴口罩,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经营场所要严格按照要求消杀,在入口醒目处张贴“未戴口罩者不能入内”的提示语,劝阻体温异常人员或未戴口罩者进入店内。200㎡以上的商超应落实专人测量体温。
二、经营场所不得人员集聚或进行娱乐活动。
三、进入商超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必须戴口罩进入经营场所,积极配合经营者开展体温检测。
四、对于不落实主体责任的经营者,由市场监管和商务部门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置,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拒不执行公告要求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督促工作。
五、广大市民若发现不遵守本通告者,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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