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紀事本末/第1則
元史紀事本末 第一則 江南羣盜之平 作者:陳邦瞻 明 |
第二則 北邊諸王之亂 納延 海都 都勒斡 |
世祖至元十七年十二月,漳州民陳桂龍兵起,福建都元帥完者都等擊走之。桂龍及其兄子陳弔眼有衆數數,屯高安砦據之,朝廷命完者都及副帥高興討之。時建寧賊黃華,勢尤猖獗,完者都先引兵壓其境,華驚懼乞降,完者都奏以華爲副元帥,凡軍行悉以咨之。桂龍等乘高爲險,人莫敢進,興命人挾束薪,進至半山,棄薪走。如是六日,誘其矢石皆盡,乃爇薪焚(山)[柵],〈據《元史》一六二《高興傳》、《續綱目》、薛《鑑》改。〉斬首二萬級,桂龍遁走入畬洞。
十九年夏四月,陳桂龍降。初,桂龍既遁,陳弔眼猶擁衆連五十餘砦未下,高興等擊斬之,桂龍等遂帥其黨來降。詔流桂龍於邊地。
十二月,獲福州叛賊林天成,戮於市。
二十年三月,廣州新會林桂方、趙良鈐等擁衆萬餘,號羅平國,稱延康年號。擒之。
九月,象山縣海賊尤宗祖等聚衆剽掠海上,合剌帶等招降之,凡九千五百九十二人,海道以寧。
冬十月,建寧路總管黃華復反,聚衆十萬,號頭陀軍,稱宋祥興年號,破崇安、浦城諸縣,復攻建寧。詔史弼等引兵急擊之。華敗走自焚,餘黨悉潰。
二十一年二月,漳州盜起,邕州、賓州、梧州、韶州、衡州民黃大成等相延爲亂。命湖南宣慰使撒里蠻將兵討之。
詔遷宋宗室及大臣之仕者於內地。時荊湖、閩、廣之間,兵興無寧歲,有言宋宗室居江南欲反者,遣使捕之。宿衞士阿魯渾薩里曰:「江南初下,民疑未附。宋宗室反,不聞郡縣言,而信一人浮言捕擊之,恐人人自危矣。」帝悟,召使者還,故有是詔。
十一月,江西行省參知政事月的迷失擒獲海盜黎德,及招降餘黨百三十三人。卽其地誅黎德,弟黎浩及僞招討吳興等檻送京師。
二十二年二月,廣東宣慰使月的迷失討潮、惠二州盜郭逢貴等四十五寨,降民萬餘戶,軍三千六百一十人。請將所獲逢貴等入覲,面陳事宜,詔許之。秋七月,至京師,言山寨降者百五十餘所。帝問:「戰而後降耶?招之卽降耶?」對曰:「其首拒敵者,臣已磔之矣,是皆招降者也。」因言:「前大兵後,未嘗撫治其民,州縣官復無至者,故盜賊各據土地,互相攻殺,人民漸耗。今宜擇良吏往治。」從之。
二十三年春正月,西州趙和尚自稱宋福王子廣王以誑民,謀作亂,伏誅。〈按︰正月條,《元史》一三《世祖紀》、薛《鑑》系於二十二年。〉
八月,婺州永康縣民陳巽四等謀反,伏誅。
[二十四年]〈據《元史》一四《世祖紀》補。〉十一月,詔議弭盜。桑哥、玉速帖木兒言︰「江南歸附十年,盜賊迄今未清。宜降旨立限招捕,而以安集責州縣之吏,其不能者黜之。」葉李言︰「臣在漳州十年,詳知其事。大抵軍官嗜利與賊通者,尤難弭息。宜令各處鎮守軍官,例以三年轉徙,庶革斯弊。」帝皆從之。詔江西行省平章忽都鐵木兒督捕廣東等處盜賊。
二十五年夏四月,廣東民董賢舉,浙江民楊鎮龍、柳世英,循州民鍾明亮,各擁衆萬餘,相繼起兵,皆稱大老,明亮勢尤猖蹶。詔遣江西行省丞相忙兀帶、行樞密院副使月的迷失發四省兵討之。明亮屢降復叛。既而福建按察使王惲上疏言︰「福建郡縣五十餘處,連山距海,實邊徼要區。由平宋以來,官吏殘虐,故愚民往往嘯聚,朝廷遣兵討之,復致蹂踐,甚非一視同仁之意。況福建歸附之民戶幾百萬,黃華之變,十去四五,今明亮之勢又烈於華,其可以尋常草竊視之乎?宜選精兵,明號令,以計取之。不然,禍未已也。」御史大夫月呂魯亦言︰「江南盜起凡四百餘處,宜選將討之。」帝曰:「月的迷失屢以捷聞,忙兀帶已往,卿毋以爲慮。」
二十六年夏四月,禁江南民挾弓矢,犯者籍以爲兵。
五月,明亮率衆萬八千五百七十三人來降。
六月,月的迷失請以降賊明亮爲循州知州,宋士賢爲梅州判官,丘應祥等十八人爲縣尹、巡尉。帝不允,令明亮、應祥並赴都。
冬[閏]〈據《元史》一五《世祖紀》補。〉十月,月的迷失以丘應祥、董賢舉歸於京師。丙戌,明亮復反,以衆萬人寇梅州,江羅等以八千人寇漳州,又韶、雄諸賊二十餘處,皆舉兵應之,聲勢張甚。詔月的迷失復與福建、江西省合兵討之,且諭旨月的迷失︰「鍾明亮既降,朕令汝遣赴闕,而汝玩常不發,致有是變。自今降賊,其即遣之。」
是月,婺州賊葉萬五以衆萬人寇武義縣,殺千戶一人;江淮省平章不憐吉帶將兵討之。
十一月,漳州賊陳機察等八千人寇龍巖,執千戶張武義,與楓林賊合。福建行省兵大破之,陳機察、丘大老、張順等以其黨降。行省請斬之以警衆,事下樞密院議,范文虎曰:「賊固當斬,然既降乃殺之,何以示信?宜並遣赴闕。」從之。
二十七年春正月,江西賊華大老、黃大老等掠樂昌諸縣,行樞密院討平之。
三月,建昌賊丘元等稱大老,集衆千餘人掠南豐諸郡;太平縣賊葉大五,集衆百餘人寇寧國,皆擒斬之。
五月,月的迷失與江西行省管如德合兵討明亮,降。詔縛至闕下,如德留明亮等不遣,明亮復率衆寇贛州。
六月,徽州績溪賊胡發、饒必成,杭州賊唐珍,建平賊王靜照,蕪湖賊徐汝安、孫惟俊等,皆伏誅。
十一月,江淮行省平章不憐吉帶言:「福建盜賊已平,惟浙東一道,地極邊惡,賊所巢穴。初,伯顏等於各路置軍鎮戍,蓋視地之輕重而爲多寡,後爲忙古䚟更易其法,今宜復還三萬戶分戍之。揚州、建康、鎮江三城,跨據大江,人民繁會,宜置萬戶府七。杭州,行省諸司府庫所在,宜置萬戶府四。瀕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宜增置戰艦,分兵閱習水戰之法。」從之。
是月,興化路仙遊賊朱三十五寇青山。處州青田賊劉甲、乙等集衆萬餘人,寇溫州平陽。
二十八年秋七月,遣憨散總兵討平江南盜賊。
二十九年春正月,詔江南避亂者令復業。
九月,治書侍御史裴居安言:「月的迷失遇盜起不卽加兵,盜去乃延誅平民。」詔台院遣官雜問之。
三十年二月,江西行院月的迷失言:「江南豪右多庇匿盜賊,宜誅爲首者,餘徙內縣。」從之。
成宗元貞二年冬十月,贛州民劉六十聚衆至萬餘,建立名號,朝廷遣將討之,多觀望不進,賊勢益盛。江南行省左丞董士選請自往,進至興國,距其營[不]〈據《元史》一五六《董士選傳》、《續綱目》、薛《鑑》補。〉百里,命將校分兵守地,悉置激亂之人於法,復誅奸民之爲囊橐者。於是民爭出自效,不數日,六十就擒,餘黨悉散。事平,士選遣使奏聞,但請黜贓吏數人而已,略不及破賊事,時稱其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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