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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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六 |
庚午元曆下
[编辑]步交會術
[编辑]交終分,一十四萬二千三百一十九,秒九千三百六,微二十。
交終日,二十七,餘一千一百九,秒九千三百六,微二十。
交中日,一十三,餘三千一百六十九,秒四千六百五十三,微一十。
交朔日,二,餘一千六百六十五,秒六百九十三,微八十。
交望日,一十四,餘四千二,秒五千。
秒母,一萬。
微母,一百。
交終度,三百六十三,分七十九,秒三十六。
交中度,一百八十一,分八十九,秒六十八。
交象度,九十,分九十四,秒八十四。
半交象度,四十五,分四十七,秒四十二。
日食既前限,二千四百。定法,二百四十八。
日食既後限,三千一百。定法,三百二十。
月〔食〕限,[1]五千一百。
月食既限,一千七百。定法,三百四十。
分秒母,皆一百。
求朔望入交〈先置里差,半之,如九而一,所得依其加減天正朔積分,然後求之。〉
[编辑]置天正朔積分,以交終分去之,不盡,如日法而一,為日,不滿為餘,即得天正十一月中朔入交汎日及餘秒。〈便為中朔加時入交汎日及餘。〉交朔加之,得次朔;交望加之,得望;再加交望,亦得次朔;各為朔望入交汎日及餘秒。〈凡稱餘秒者,微亦從之,餘倣此。〉
求定朔及每日夜半入交
[编辑]各置入交汎日及餘秒,減去中朔望小餘,即為定朔望夜半入交汎日及餘秒。若定朔望有進退者,亦進退交日,否則因中為定,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餘皆〔加〕四千一百二十,[2]秒六百九十三,微八十,即次朔夜半入交;累加一日,滿交終日及餘秒,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汎日及餘秒。
求定朔望加時入交
[编辑]置中朔望加時入交汎日及餘秒,以入氣入轉朓朒定數朓減朒加之,即得定朔望加時入交汎日及餘秒。
求定朔望加時入交積度及陰陽曆
[编辑]置定朔望加時入交汎日,以日法通之,內餘進二位,如三萬九千一百二十一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即得定朔望加時月行入交積度;以定朔望加時入轉遲疾度遲減疾加之,即為月行入(定交)〔交定〕積度;[3]如交中度以下,為入陽曆積度,以上,去之,為入陰曆積度。〈每日夜半準此求之。〉
求月去黃道度
[编辑]視月入陰陽曆積度及分,交象以下,為少象;以上,覆減交中,餘為老象。置所入老少象度於上位,列交象〔度〕於下,[4]相減,相乘,倍之,退位為分,分滿百為度,用減所入老少象度及分;餘,又與交中度相減、相乘,八因之,以一百一十除之,為分,分滿百為度,即得月去黃道度及分。
求朔望加時入交常日及定日
[编辑]置朔望入交汎日,以入氣朓朒定數朓減朒加,為入交常日。又置入轉朓朒定數,進一位,以一百二十七而一,所得,朓減朒加交常日,為入交定日及餘秒。
求入交陰陽曆交前後分
[编辑]視入交定日,如交中以下,為陽曆;以上,去之,為陰曆。如一日上下,以日法通日內分,內餘為交後分;十三日上下,覆減交中日,餘為交前分。
求日月食甚定餘
[编辑]置朔望入氣入轉朓朒定數,同名相從,異名相消,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以定朔望加時入轉算外轉定分除之,所得,以朓減朒加中朔望小餘,為汎餘。日食,視汎餘,如半法以下,為中前,半法以上,去之,為中後。置中前後分,與半法相減、相乘,倍之,萬約為分,曰時差。中前以時差減汎餘,為定餘;覆減半法,餘為午前分;中後以時差加汎餘,為定餘;減去半法,餘為午後分。月食,視汎餘,在日入後夜半前,如日法四分之三以下,減去半法,為酉前分;四分之三以上,覆減日法,餘為酉後分。又視汎餘,在夜半後日出前者,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為卯(酉)〔前〕分;[5]四分之一以上,覆減半法,餘為卯後分。其卯酉前後分,自相乘,四因,退位,萬約為分,以加汎餘,為定餘。各置定餘,以發歛加時法求之,即得日月食甚辰刻及分秒。
求日月食甚日行積度
[编辑]置定朔望食甚大小餘,[6]與中朔〔望〕大小餘相減之,[7]餘以加減中朔望入氣日餘,〈以中朔望少加多減。〉即為食甚入氣;以加其氣中積,為食甚中積。又置食甚入氣餘,以所入氣〔日〕損益率〈盈縮之損益。〉乘之,[8]如日法而一,以損益其日盈縮積,盈加縮減食甚中積,即為食甚日行積度及分。先以食甚中積經分為約分,然後加減之,餘類此者,依而求之。
求氣差
[编辑]置日食食甚日行積度及分,滿中限去之,餘在象限以下,為初限;以上,覆減中限,為末限;皆〔自〕相乘,[9]進二位,以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用減一千七百四十四,餘為氣差恒數;以午前後分乘之,半晝分除之,所得,以減恒數,為定數。〈如不及減者,覆減為定數,應加者減之,應減者加之。〉春分後,陽曆減陰曆加;秋分後,陽曆加陰曆減。〈春分前秋分後,各二日二千一百分為定氣,於此宜加減之。〉
求刻差
[编辑]置日食食甚日行積度及分,滿中限去之,餘與中限相減、相乘,進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為刻差恒數;以午前後分乘之,日法四分之一除,所得,為定數。〈若在恒數以上者,倍恒數,以所得之數減之,為定數,依其加減。〉冬至後,午前陽加陰減,午後陽減陰加;夏至後,午前陽減陰加,午後陽加陰減。
求日食去交前後定分
[编辑]置氣刻二差定數,同名相從,異名相消,為食差;依其加減〔去〕交前後分,為去交前後定分。[10]視其前後定分,如在陽曆,即不食;如在陰曆,即有食之。如交前陰曆不及減,反減之,反減食差。為交後陽曆;交後陰曆不及減,反減之,為交前陽曆;即不食。交前陽曆不及減,反減之,為交後陰曆;交後陽曆不及減,反減之,為交前陰曆;即日有食之。
求日食分
[编辑]視去交前後定分,如二千四百以下,為既前分;以二百四十八除,為大分;二千四百以上,覆減五千五百,〈不足減者不食。〉為既後分;以三百二十除,為大分,〔不盡〕,退〔除〕為秒。[11]〈其一分以下者,涉交太淺,太陽光盛,或不見食。〉
求月食分
[编辑]視去交前後分,〈不用氣刻差者。〉一千七百以下者,食既;以上,覆減五千一百,〈不足減者不食。〉餘以三百四十除之,為大分;不盡,退除為秒,即月食之分秒。去交分在既限以下,覆減既限,亦以三百四十除之,為既內之大分。
求日食定用分
[编辑]置日食之大分,與三十分相減、相乘,又以二千四百五十乘之,如定朔入轉算外轉定分而一,所得,為定用分;減定餘,為初虧分;加定餘,為復圓分;各以發歛加時法求之,即得日食三限辰刻也。
求月食定用分
[编辑]置月食之大分,與三十五分相減、相乘,又以二千一百乘之,如定望入轉算外轉定分而一,所得,為定用分;加減定餘,為初虧復圓分。各如發歛加時法求之,即得月食三限辰刻。
月食既者,以既內大分,以一十五分相減相乘,又以四千二百乘之,如定望入轉算外轉定分而一,所得為既內分;用減定用分,為既外分。置月食定餘,減定用分,為初虧分;因加既外分,為食既分;又加既內分,為食甚分;〈即定餘分是也。〉再加既內分,為生光分;復加既外分,為復圓分。各以發歛加時法求之,即得月食五限辰刻及分。〈如月食既者,以十分併既內大分,如其法而求其定用分也。〉
求月食所入更點
[编辑]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約之,為更法;又五約之,為點法。乃置月食初末諸分,昏分以上者,減昏分;晨分以下者,加晨分;如不滿更法,為初更;不滿點法,為一點。依法以次求之,即得更點之數。
求日食所起
[编辑]食在既前,初起西南,甚於正南,復於東南。食在既後,初起西北,甚於正北,復於東北。其食八分以上者,皆起正西,復正東。〈此據正午地而論之。〉
求月食所起
[编辑]月在陽曆,初起東北,甚於正北,復於西北。月在陰曆,初起東南,甚於正南,復於西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東,復正西。〈此亦據正午地而論之。〉
求日月出入帶食所見分數
[编辑]各以食甚小餘,與日出入分相減,餘為帶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滿定用分而一,〈月食既者,以既內分減帶食差,餘乘所食分,如既外分而一,不及減者,為帶食既出入。〉以減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帶食所見之分。〈其食甚在晝,晨為漸進,昏為已退;食甚在夜,晨為已退,昏為漸進也。〉
求日月食甚宿次
[编辑]置日月食甚日行積度,〈望即更加望度。〉以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而命之,依黃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日月食甚宿度及分秒。
步五星術
[编辑]木星
[编辑]周率,二百八萬六千一百四十二,秒九。
曆率,二千二百六十五萬五百五十七。
曆度法,六萬二千一十四。
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
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九十秒。
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四十五秒。
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七秒。
伏見,一十三度。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合伏 |
一十六日〈八十六〉 |
三度〈八十六〉 |
二度〈九十三〉 |
二十三 |
晨順疾 |
二十八日 |
六度〈一十一〉 |
四度〈六十四〉 |
二十二 |
晨次疾 |
二十八日 |
五度〈五十一〉 |
四度〈一十九〉 |
二十一 |
晨順遲 |
二十八日 |
四度〈三十一〉 |
三度〈二十八〉 |
一十八 |
晨末遲 |
二十八日 |
一度〈九十一〉 |
一度〈四十五〉 |
一十二 |
晨留 |
二十四日 |
|
|
|
晨退 |
四十六日〈五十八〉 |
四度〈八十八〉 |
空度〈三十二〉 |
|
夕退 |
四十六日〈五十八〉 |
四度〈八十八〉 |
空度〈三十二〉 |
一十六 |
夕留 |
二十四日 |
|
|
|
夕末遲 |
二十八日 |
一度〈九十一〉 |
一度〈四十五〉 |
|
夕順遲 |
二十八日 |
四度〈三十一〉 |
三度〈二十八〉 |
一十二 |
夕次疾 |
二十八日 |
五度〈五十一〉 |
四度〈一十九〉 |
一十八 |
夕順疾 |
二十八日 |
六度〈一十一〉 |
四度〈六十四〉 |
二十一 |
夕伏 |
一十六日〈八十六〉 |
三度〈八十六〉 |
二度〈九十三〉 |
二十二 |
策數 |
損益率 |
盈積度 |
損益率 |
縮積度 |
一 |
益一百五十九 |
初 |
益一百五十九 |
初 |
二 |
益一百四十二 |
一度〈五十九〉 |
益一百四十二 |
一度〈五十九〉 |
三 |
益一百二十 |
三度〈一〉 |
益一百二十 |
三度〈一〉 |
四 |
益九十三 |
四度〈二十一〉 |
益九十三 |
四度〈二十一〉 |
五 |
益六十一 |
五度〈一十四〉 |
益六十一 |
五度〈一十四〉 |
六 |
益二十四 |
五度〈七十五〉 |
益二十四 |
五度〈七十五〉 |
七 |
損二十四 |
五度〈九十九〉 |
損二十四 |
五度〈九十九〉 |
八 |
損六十一 |
五度〈七十五〉 |
損六十一 |
五度〈七十五〉 |
九 |
損九十三 |
(四)〔五〕度〈一十四〉[12] |
損九十三 |
五度〈一十四〉 |
十 |
損一百二十 |
四度〈二十一〉 |
損一百二十 |
四度〈二十一〉 |
十一 |
損一百四十二 |
三度〈一〉 |
損一百四十二 |
三度〈一〉 |
十二 |
損一百五十九 |
一度〈五十九〉 |
損一百五十九 |
一度〈五十九〉 |
火星
[编辑]周率,四百七萬九千四十二,秒一十四半。
曆率,三百五十九萬二千七百五十七,秒四十四少。
曆度法,九千八百三十六半。
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三分一十六秒。
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五秒。
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七秒半。
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見,一十九度。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合伏 |
六十七日 |
四十八度 |
四十五度〈四十八〉 |
七十二 |
晨順疾 |
六十三日 |
四十四度〈六十〉 |
四十二度〈二十六〉 |
七十(二)〔一〕[13] |
晨次疾 |
五十八日 |
四十度〈九〉 |
三十七度〈九十九〉 |
七十 |
晨中疾 |
五十二日 |
三十四度〈六〉 |
三十二度〈三十二〉 |
六十八 |
晨末疾 |
四十五日 |
二十六度〈三十二〉 |
二十四度〈九十九〉 |
六十三 |
晨順遲 |
三十七日 |
一十六度〈六十八〉 |
一十五度〈八十〉 |
五十四 |
晨末遲 |
二十八日 |
五度〈七十五〉 |
五度〈四十五〉 |
三十七 |
晨留 |
一十一日 |
|
|
|
晨退 |
二十八日〈九十六〉 |
八度〈一十五〉 |
三度〈五〉 |
|
夕退 |
二十八日〈九十六〉 |
八度〈一十五〉 |
三度〈五〉 |
四十一 |
夕留 |
一十一日 |
|
|
|
夕末遲 |
二十八日 |
五度〈七十五〉 |
五度〈四十五〉 |
|
夕順遲 |
三十七日 |
一十六度〈六十八〉 |
一十五度〈八十〉 |
三十七 |
夕末疾 |
四十五日 |
二十六度〈三十二〉 |
二十四度〈九十九〉 |
五十四 |
夕中疾 |
五十二日 |
三十四度〈六〉 |
三十二度〈三十二〉 |
六十三 |
夕次疾 |
五十八日 |
四十度〈九〉 |
三十七度〈九十九〉 |
六十八 |
夕順疾 |
六十三日 |
四十四度〈六十〉 |
四十二度〈二十六〉 |
七十 |
夕伏 |
六十七日 |
四十八度 |
四十五度〈四十八〉 |
七十一 |
策數 |
損益率 |
盈積度 |
損益率 |
縮積度 |
一 |
益一千一百六十 |
初 |
益四百五十八 |
初 |
二 |
益八百 |
一十〔一〕度〈六十〉[14] |
益四百五十三 |
四度〈五十八〉 |
三 |
益四百六十四 |
一十九度〈六十〉 |
益四百三十三 |
九度〈一十一〉 |
四 |
益一百五十二 |
二十四度〈二十四〉 |
益三百九十六 |
一十三度〈四十四〉 |
五 |
損五十七 |
二十五度〈七十六〉 |
益三百四十一 |
一十七度 〈四十〉 |
六 |
損一百七十二 |
二十五度〈一十九〉 |
益二百六十六 |
二十度〈八十一〉 |
七 |
損二百六十六 |
二十三度〈四十七〉 |
益一百七十二 |
二十三度〈四十七〉 |
八 |
損三百四十一 |
二十度〈八十一〉 |
損五十七 |
二十五度〈一十九〉 |
九 |
損三百九十六 |
一十七度〈四十〉 |
損一百五十二 |
二十五度〈七十六〉 |
十 |
損四百三十三 |
一十三度〈四十四〉 |
損四百六十四 |
二十四度〈二十四〉 |
十一 |
損四百五十三 |
九度〈一十一〉 |
損八百 |
一十九度〈〔六十〕〉[15] |
十二 |
損四百五十八 |
四度〈五十八〉 |
損一千一百六十 |
一十〔一〕度〈六十〉[16] |
土星
[编辑]周率,一百九十七萬七千四百一十一,秒六十九。
曆率,五千六百二十二萬三千二百四十八半。
曆度法,一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八。
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二秒。
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六十八秒。
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四秒。
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
伏見,一十七度。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合伏 |
一十九日〈四十八〉 |
二度〈四十八〉 |
一度〈五十六〉 |
一十三 |
晨順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三度〈二十二〉 |
二度〈二〉 |
一十二 |
晨次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二度〈六十四〉 |
一度〈六十五〉 |
一十一 |
晨遲 |
二十七日〈五十〉 |
一度〈四十八〉 |
空度〈九十一〉 |
八 |
晨留 |
三十六日 |
|
|
|
晨退 |
五十一日〈六〉 |
三度〈三十九〉 |
空度〈二十八〉 |
|
夕退 |
五十一日〈六〉 |
三度〈三十九〉 |
空度〈二十八〉 |
九〈七十五〉 |
夕留 |
三十六日 |
|
|
|
夕遲 |
二十七日〈五十〉 |
一度〈四十八〉 |
空度〈九十一〉 |
|
夕次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二度〈六十四〉 |
一度〈六十五〉 |
八 |
夕順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三度〈二十二〉 |
二度〈二〉 |
一十一 |
夕伏 |
一十九日〈四十八〉 |
(四)〔二〕度〈四十八〉[17] |
一度〈五十六〉 |
一十二 |
策數 |
損益率 |
盈積度 |
損益率 |
縮積度 |
一 |
益二百一十三 |
初 |
益一百六十三 |
初 |
二 |
益一百九十七 |
二度〈一十三〉 |
益一百四十九 |
一度〈六十三〉 |
三 |
益一百六十八 |
四度〈一十〉 |
益一百二十八 |
三度〈一十二〉 |
四 |
益一百二十八 |
五度〈七十八〉 |
益一百 |
四度〈四十〉 |
五 |
益八十一 |
七度〈六〉 |
益六十五 |
五度〈四十〉 |
六 |
益三十三 |
七度〈八十七〉 |
益二十三 |
六度〈五〉 |
七 |
損三十三 |
八度〈二十(二)〉[18] |
損二十三 |
六度〈二十八〉 |
八 |
損八十一 |
七度〈八十七〉 |
損六十五 |
六度〈五〉 |
九 |
損一百二十八 |
七度〈六〉 |
損一百 |
五度〈四十〉 |
十 |
損一百六十八 |
五度〈七十八〉 |
損一百二十八 |
四度〈四十〉 |
十一 |
損一百九十七 |
四度〈一十〉 |
損一百四十九 |
三度〈一十二〉 |
十二 |
損二百一十三 |
二度〈一十三〉 |
損一百六十三 |
一度〈六十三〉 |
金星
[编辑]周率,三百五萬三千八百四,秒六十三太。
曆率,一百九十一萬二百四十,秒七十六半。
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一十四秒。
合日,二百九十一日九十五分七秒。
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六十八秒。
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四秒。
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見,一十度半。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合伏 |
三十九日〈二十五〉 |
四十九度〈七十五〉 |
四十七度〈七十六〉 |
一百二十七 |
夕順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六十度〈一十六〉 |
五十七度〈七十六〉 |
一百二十六 |
夕次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九度〈三十九〉 |
五十七度〈一〉 |
一百二十五 |
夕中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七度 |
五十四度〈七十二〉 |
一百二十三 |
夕末疾 |
三十九日〈二十五〉 |
四十二度〈二十九〉 |
四十度〈六十〉 |
一百一十五 |
夕順遲 |
二十九日〈二十五〉 |
二十四度〈七十二〉 |
二十三度〈七十(二)〔三〕〉[19] |
一百 |
夕末遲 |
一十八日〈二十五〉 |
六度〈九十三〉 |
六度〈六十六〉 |
六十九 |
夕留 |
七日 |
|
|
|
夕退 |
九日〈七十〉 |
三度〈七十九〉 |
一度〈六十九〉 |
|
夕退伏 |
六日 |
四度〈五十〉 |
二度〈二〉 |
六十八 |
合退伏 |
六日 |
四度〈五十〉 |
二度〈二〉 |
八十二 |
晨退 |
九日〈七十〉 |
三度〈七十九〉 |
一度〈六十九〉 |
六十八 |
晨留 |
七日 |
|
|
|
晨末遲 |
一十八日〈二十五〉 |
六度〈九十三〉 |
六度〈六十六〉 |
|
晨順遲 |
二十九日〈二十五〉 |
二十四度〈七十二〉 |
二十三度〈七十三〉 |
六十九 |
晨末疾 |
三十九日〈二十五〉 |
四十二度〈二十九〉 |
四十度〈六十〉 |
一百 |
晨中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七度 |
五十四度〈七十二〉 |
一百一十五 |
晨次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九度〈三十九〉 |
五十七度〈一〉 |
一百二十三 |
晨順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六十度〈一十六〉 |
五十七度〈七十六〉 |
一百二十五 |
晨伏 |
三十九日〈二十五〉 |
四十九度〈七十(六)〔五〕〉 |
四十七度〈七十(五)〔六〕〉[20] |
一百二十六 |
策數 |
損益率 |
盈積度 |
損益率 |
縮積度 |
一 |
益五十二 |
初 |
益五十二 |
初 |
二 |
益四十八 |
空度〈五十二〉 |
益四十八 |
空度〈五十二〉 |
三 |
益四十(八)〔一半〕[21] |
一度 |
益四十一半 |
一度 |
四 |
益三十二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益三十二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五 |
益二十一 |
一度〈七十四〉 |
益二十一 |
一度〈七十四〉 |
六 |
益七 |
一度〈九十五〉 |
益七 |
一度〈九十五〉 |
七 |
損七 |
二度〈二〉 |
損七 |
二度〈二〉 |
八 |
損二十一 |
一度〈九十五〉 |
損二十一 |
一度〈九十五〉 |
九 |
損三十二半 |
一度〈七十四〉 |
損三十二半 |
一度〈七十四〉 |
十 |
損四十一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損四十一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十一 |
損四十八 |
一度 |
損四十八 |
一度 |
十二 |
損五十二 |
空度〈五十二〉 |
損五十二 |
空度〈五十二〉 |
水星
[编辑]周率,六十萬六千三十一,秒七十七半。
曆率,一百九十一萬二百四十二,秒一十三半。
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合日,五十七日九十三分八十秒。
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秒。
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五秒。
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五秒。
晨伏夕見,一十四度。
夕伏晨見,一十九度。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合伏 |
一十五日 |
二十九度 |
二十四度〈三十六〉 |
二百五 |
夕順疾 |
一十五日 |
二十三度〈七十五〉 |
一十九度〈九十五〉 |
一百八十一 |
夕順遲 |
一十五日 |
一十三度〈二十五〉 |
一十一度〈一十三〉 |
一百三十五 |
夕留 |
二日 |
|
|
|
夕退伏 |
一十日〈九十三〉 |
八度〈六〉 |
二度〈四十九〉 |
|
合退伏 |
一十日〈九十三〉 |
八度〈六〉 |
二度〈四十九〉 |
一百八 |
晨留 |
二日 |
|
|
|
晨順遲 |
一十五日 |
一十三度〈二十五〉 |
一十一度〈一十三〉 |
|
晨順疾 |
一十五日 |
二十三度〈七十五〉 |
一十九度〈九十五〉 |
一百三十五 |
晨伏 |
一十五日 |
二十九度 |
二十四度〈三十六〉 |
一百八十一 |
策數 |
損益率 |
盈積度 |
損益率 |
縮積度 |
一 |
益五十七 |
初 |
益五十七 |
初 |
二 |
益五十三 |
空度〈五十七〉 |
益五十三 |
空度〈五十七〉 |
三 |
益四十五 |
一度〈一十〉 |
益四十五 |
一度〈一十〉 |
四 |
益三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益三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五 |
益二十二 |
一度〈九十〉 |
益二十二 |
一度〈九十〉 |
六 |
益八 |
二度〈一十二〉 |
益八 |
二度〈一十二〉 |
七 |
損八 |
二度〈二十〉 |
損八 |
二度〈二十〉 |
八 |
損二十二 |
二度〈一十二〉 |
損二十二 |
二度〈一十二〉 |
九 |
損三十五 |
一度〈九十〉 |
損三十五 |
一度〈九十〉 |
十 |
損四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損四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十一 |
損五十三 |
一度〈一十〉 |
損五十三 |
一度〈一十〉 |
十二 |
損五十七 |
空度〈五十七〉 |
損五十七 |
空度〈五十七〉 |
求五星天正冬至後平合及諸段中積中星
[编辑]置通積分,先以里差加減之。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盡,為前合分;覆減周率,餘為後合分;如日法而一,不滿,退除為分秒,即得其星天正冬至後平合中積中星。〈命為日,日中積;命為度,日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積,即為諸段中積;以平度累加中星,經退則減之,即為〔諸〕段中星。[22]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入曆
[编辑]置通積分,各加其星後合分,以曆率去之,不盡,各以其曆度法除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即為其星平合入曆度及分秒;以諸段限度累加之,即得諸段入曆度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盈縮定差
[编辑]各置其星段入曆度及分秒,如在曆中以下,為盈;以上,(為)減去曆中,[23]餘為縮。以其星曆策除之,為策數;不盡,為入策度及分。命〔策〕數算外,[24]以其策損益率乘之,如曆策而一,為分,以損益其下盈縮積度,即為其星段〔盈〕縮定差。[25]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定積
[编辑]各置其星段中積,以其段盈縮定差盈加縮減之,即得其段定積日及分;加天正冬至大餘及約分,滿紀法,去之,不滿,命壬戌算外,即得日辰也。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所在月日
[编辑]各置其段定積,[26]以加天正閏日及約分,以朔策及約分除之,為月數;不盡,為入月以來日數及分。其月數,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得其段入月中朔日數及分;乃以日辰相距,為所在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諸段加時定星
[编辑]各置中星,以盈縮定差盈加縮減,〈金星倍之,水星三之,然後加減。〉即為五星諸段定星;以加天正冬至加時黃道日度,依宿次命之,即其(日)〔星〕其段加時所在宿度及分秒。[27]
求五星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编辑]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定積日下加時分,百約之,乃順減(即)〔退〕加其日加時定星,[28]即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諸段日率度率
[编辑]各以其段日辰,距後段日辰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與後段夜半宿次相減,餘為度率。
求諸段平行分
[编辑]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得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諸段總差及日差
[编辑]本段前後平行分相減,為其段汎差;〈假令求木星次疾汎差,乃以順疾順遲平行分相減,餘為次疾汎差,他皆倣此。〉倍而退位,為增減差;加減其〔段〕平行分,[29]為初末日行分;〈前多後少者,加為初,減為末;前少後多者,減為初,加為末。〉倍增減差,為總差;以日率減一除之,為日差。
求前後伏遲退段增減差
[编辑]前伏者,置後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為末日行分;後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為初日行分;以減伏段平行分,餘為增減差。前遲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減之,為初日行分;後遲者,置後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減之,為末日行分;以遲段平行分減之,餘為增減差。前後近留遲段。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為增減差。金星,前後伏退者,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為增減差。前退者,置後段初日之行分,以其日差減之,為末日行分。後退者,置前段末日之行分,以其日差減之,為初日行分;以本段平行分減之,餘為增減差。水星,〔半〕平行分為增減差,[30]皆以增減差加減平行分,為初末日行分。〈前多後少,加初減末;前少後多,減初加末。〉又倍增減差為總差,以日率減一,除之,為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编辑]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損益之,〈後少則損之,後多則益之。〉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順加退減之,滿宿次去之,即得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視前段末日後段初日行分相較之數,不過一二日差為妙;或多日差數倍,或顛倒不倫,當類同前後增減差稍損益之,使其有倫,然後用之。或前後平行分俱多俱少,則平注之;或總差之秒不盈一分,亦平注之;若有不倫而平注得倫者,亦平注之。〉
求五星平合及見伏入氣
[编辑]置定積,以氣策及約分除之,為氣數;不滿,為入氣日及分秒;命天正冬至算外,即得所求平合及見伏入氣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及見伏行差
[编辑]各以其段初日星行分與太陽行分相減,餘為行差。若金在退行、水在退合者,相併為行差。如水星夕伏晨見者,直以太陽行分為行差。
求五星定合及見伏汎積
[编辑]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晨疾夕伏定積,為定合定見定伏汎積。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縮定差,水星倍之。各以行差除之,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若在平合夕見晨伏者,盈減縮加;如在退合夕伏晨見,盈加縮減;皆以加減定積為定合定見定伏汎積。
求五星定合定積定星
[编辑]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日太陽盈縮差,為距合差日;以太陽盈縮差減之,為距合差度;日在盈(縮)〔曆〕,以差日差度減之;[31]在縮曆,加之;加減其星定合汎積,為定合定積定星。金水二星,順合退合,各以平合退合行差,除其日太陽盈縮差,為距合差日;順加退減太陽盈縮差,為距合差度;順在盈曆,以差日差度加之;在縮曆,減之;退在盈曆,以差日減之,差度加之;在縮曆,以差日加之,差度減之;皆以加減其定星定合再定合汎積,為定合再定合定積定星;以冬〔至〕大餘及約分加定積,[32]滿紀法,去之,命得定合日辰;以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定星,滿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在宿次。〈其順退所在盈縮,即太陽盈縮。〉
求木火土三星定見伏定日
[编辑]各置其星定見伏汎積,晨加夕減象限日及分秒;半中限為象限。如中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減歲周日及分秒,餘亦自相乘,滿七十五而一,所得,以其星伏見度乘之,一十五除之,為差。其差,如其段行差而一,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見加伏減汎積,為定積;加命如前,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定見伏定日
[编辑]各以伏見日行差,除其日太陽盈縮差,為日。若晨伏夕見,日在盈曆,加之;在縮曆,減之;如夕伏晨見,日在盈曆,減之,在縮曆,加之;加減其星汎積,為常積。視常積,如中限以下,為冬至後;以上,去之,餘為夏至後。其二至後,如象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減中限,餘亦自相乘;各如法而一〔為分〕,[33]〈冬至後晨,夏至後夕,以一十八為法;冬至後夕,夏至後晨,以七十五為法。〉以伏見度乘之,一十五除之,為差。其差,滿行差而一,為日,不滿,退除為分秒;加減常積,為定積;〈冬至後,晨見夕伏,加之;夕見晨伏,減之。夏至後,晨見夕伏,減之;夕見晨伏,加之。〉加命如前,即得定見伏日辰。
其水星,夕疾在大暑氣初日至立冬氣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不見;晨留在大寒氣初日至立夏氣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不見。春不晨見,秋不夕見者,亦舊曆有之。
校勘記
[编辑]- ↑ 月〔食〕限 據上下文及金大明曆補。
- ↑ 餘皆〔加〕四千一百二十 據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補。
- ↑ 即為月行入(定交)〔交定〕積度 據上下文及宋紀元曆、金大明曆改正。
- ↑ 列交象〔度〕於下 據上文及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補。
- ↑ 為卯(酉)〔前〕分 北監本與上下文及金大明曆合,從改。
- ↑ 置〔定〕朔望食甚大小餘 據金大明曆補。
- ↑ 與中朔〔望〕大小餘相減之 據上下文及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補。
- ↑ 以所入氣〔日〕損益率〈盈縮之損益〉乘之 據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補。
- ↑ 皆〔自〕相乘 據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補。
- ↑ 依其加減〔去〕交前後分為去交前後定分 據上下文與金大明曆補。
- ↑ 為大分〔不盡〕退〔除〕為秒 據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補。
- ↑ (四)〔五〕度〈一十四〉 此係盈積度數,乃該策前各策盈損益率累加減〈益加損減〉之積。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與驗算合,據改。以下算法同。
- ↑ 七十(二)〔一〕 按本曆五星段目表伏、順各段數字係襲用宋紀元曆各數,惟初行率秒數七十以上進位,以下捨除。但實際運算時,仍用紀元曆原數。順行之時以本段初行率加下段初行率,半之,乘段日,得平度。如晨順疾初行率在紀元曆為七十一分三十六秒,下段晨次疾初行率為七十分二十四秒,相加,半之,乘六十三日,得平度四十四度六十分。故晨順疾之初行率捨去秒數,當為七十一。金大明曆與驗算合,據改。以下算法同。
- ↑ 一十〔一〕度〈六十〉 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與驗算合,據補。
- ↑ 一十九度〈〔六十〕〉 此係縮積度數,乃該策前各策縮損益率累加減〈益加損減〉之積。殿本與宋紀元曆、金大明曆及驗算合,從補。以下算法同。
- ↑ 一十〔一〕度〈六十〉 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與驗算合,據補。
- ↑ (四)〔二〕度〈四十八〉 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與驗算合,據改。
- ↑ 八度〈二十(二)〉 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與驗算合,據刪。
- ↑ 二十三度〈七十(二)〔三〕〉 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與驗算合,據改。
- ↑ 四十九度〈七十(六)〔五〕〉四十七度〈七十(五)〔六〕〉 金大明曆與驗算合,據改。
- ↑ 益四十(八)〔一半〕 殿本與宋紀元曆、金大明曆及驗算合,從改。
- ↑ 即為〔諸〕段中星 據本段標題與金大明曆補。
- ↑ 以上(為)減去曆中 據宋紀元曆、金大明曆刪。
- ↑ 命〔策〕數算外 據上文與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補。
- ↑ 即為其星段〔盈〕縮定差 殿本與本段標題及宋紀元曆、金大明曆合,從補。
- ↑ 各置其〔段〕定積 據上下文及宋紀元曆、金大明曆補。
- ↑ 即其(日)〔星〕其段加時所在宿度及分秒 據本段標題、宋紀元曆、金大明曆及本書卷五五授時曆經改。
- ↑ 乃順減(即)〔退〕加其日加時定星 殿本與宋紀元曆、金大明曆及授時曆經合,從改。
- ↑ 加減其〔段〕平行分 據宋紀元曆、金大明曆及授時曆經補。
- ↑ 〔半〕平行分為增減差 據金大明曆及授時曆經補。
- ↑ 日在盈(縮)〔曆〕以差日差度減之 據金大明曆及授時曆經改。
- ↑ 以冬〔至〕大餘及約分加定積 殿本與宋紀元曆、金大明曆及授時曆經合,從補。
- ↑ 各如法而一〔為分〕 據宋紀元曆、金大明曆及授時曆經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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