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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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六 |
庚午元历下
[编辑]步交会术
[编辑]交终分,一十四万二千三百一十九,秒九千三百六,微二十。
交终日,二十七,馀一千一百九,秒九千三百六,微二十。
交中日,一十三,馀三千一百六十九,秒四千六百五十三,微一十。
交朔日,二,馀一千六百六十五,秒六百九十三,微八十。
交望日,一十四,馀四千二,秒五千。
秒母,一万。
微母,一百。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分七十九,秒三十六。
交中度,一百八十一,分八十九,秒六十八。
交象度,九十,分九十四,秒八十四。
半交象度,四十五,分四十七,秒四十二。
日食既前限,二千四百。定法,二百四十八。
日食既后限,三千一百。定法,三百二十。
月〔食〕限,[1]五千一百。
月食既限,一千七百。定法,三百四十。
分秒母,皆一百。
求朔望入交〈先置里差,半之,如九而一,所得依其加减天正朔积分,然后求之。〉
[编辑]置天正朔积分,以交终分去之,不尽,如日法而一,为日,不满为馀,即得天正十一月中朔入交汎日及馀秒。〈便为中朔加时入交汎日及馀。〉交朔加之,得次朔;交望加之,得望;再加交望,亦得次朔;各为朔望入交汎日及馀秒。〈凡称馀秒者,微亦从之,馀仿此。〉
求定朔及每日夜半入交
[编辑]各置入交汎日及馀秒,减去中朔望小馀,即为定朔望夜半入交汎日及馀秒。若定朔望有进退者,亦进退交日,否则因中为定,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馀皆〔加〕四千一百二十,[2]秒六百九十三,微八十,即次朔夜半入交;累加一日,满交终日及馀秒,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汎日及馀秒。
求定朔望加时入交
[编辑]置中朔望加时入交汎日及馀秒,以入气入转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即得定朔望加时入交汎日及馀秒。
求定朔望加时入交积度及阴阳历
[编辑]置定朔望加时入交汎日,以日法通之,内馀进二位,如三万九千一百二十一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得定朔望加时月行入交积度;以定朔望加时入转迟疾度迟减疾加之,即为月行入(定交)〔交定〕积度;[3]如交中度以下,为入阳历积度,以上,去之,为入阴历积度。〈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月去黄道度
[编辑]视月入阴阳历积度及分,交象以下,为少象;以上,覆减交中,馀为老象。置所入老少象度于上位,列交象〔度〕于下,[4]相减,相乘,倍之,退位为分,分满百为度,用减所入老少象度及分;馀,又与交中度相减、相乘,八因之,以一百一十除之,为分,分满百为度,即得月去黄道度及分。
求朔望加时入交常日及定日
[编辑]置朔望入交汎日,以入气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为入交常日。又置入转朓朒定数,进一位,以一百二十七而一,所得,朓减朒加交常日,为入交定日及馀秒。
求入交阴阳历交前后分
[编辑]视入交定日,如交中以下,为阳历;以上,去之,为阴历。如一日上下,以日法通日内分,内馀为交后分;十三日上下,覆减交中日,馀为交前分。
求日月食甚定馀
[编辑]置朔望入气入转朓朒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以一千三百三十七乘之,以定朔望加时入转算外转定分除之,所得,以朓减朒加中朔望小馀,为汎馀。日食,视汎馀,如半法以下,为中前,半法以上,去之,为中后。置中前后分,与半法相减、相乘,倍之,万约为分,曰时差。中前以时差减汎馀,为定馀;覆减半法,馀为午前分;中后以时差加汎馀,为定馀;减去半法,馀为午后分。月食,视汎馀,在日入后夜半前,如日法四分之三以下,减去半法,为酉前分;四分之三以上,覆减日法,馀为酉后分。又视汎馀,在夜半后日出前者,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为卯(酉)〔前〕分;[5]四分之一以上,覆减半法,馀为卯后分。其卯酉前后分,自相乘,四因,退位,万约为分,以加汎馀,为定馀。各置定馀,以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月食甚辰刻及分秒。
求日月食甚日行积度
[编辑]置定朔望食甚大小馀,[6]与中朔〔望〕大小馀相减之,[7]馀以加减中朔望入气日馀,〈以中朔望少加多减。〉即为食甚入气;以加其气中积,为食甚中积。又置食甚入气馀,以所入气〔日〕损益率〈盈缩之损益。〉乘之,[8]如日法而一,以损益其日盈缩积,盈加缩减食甚中积,即为食甚日行积度及分。先以食甚中积经分为约分,然后加减之,馀类此者,依而求之。
求气差
[编辑]置日食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馀在象限以下,为初限;以上,覆减中限,为末限;皆〔自〕相乘,[9]进二位,以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用减一千七百四十四,馀为气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半昼分除之,所得,以减恒数,为定数。〈如不及减者,覆减为定数,应加者减之,应减者加之。〉春分后,阳历减阴历加;秋分后,阳历加阴历减。〈春分前秋分后,各二日二千一百分为定气,于此宜加减之。〉
求刻差
[编辑]置日食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中限去之,馀与中限相减、相乘,进二位,如四百七十八而一,所得,为刻差恒数;以午前后分乘之,日法四分之一除,所得,为定数。〈若在恒数以上者,倍恒数,以所得之数减之,为定数,依其加减。〉冬至后,午前阳加阴减,午后阳减阴加;夏至后,午前阳减阴加,午后阳加阴减。
求日食去交前后定分
[编辑]置气刻二差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为食差;依其加减〔去〕交前后分,为去交前后定分。[10]视其前后定分,如在阳历,即不食;如在阴历,即有食之。如交前阴历不及减,反减之,反减食差。为交后阳历;交后阴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前阳历;即不食。交前阳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后阴历;交后阳历不及减,反减之,为交前阴历;即日有食之。
求日食分
[编辑]视去交前后定分,如二千四百以下,为既前分;以二百四十八除,为大分;二千四百以上,覆减五千五百,〈不足减者不食。〉为既后分;以三百二十除,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11]〈其一分以下者,涉交太浅,太阳光盛,或不见食。〉
求月食分
[编辑]视去交前后分,〈不用气刻差者。〉一千七百以下者,食既;以上,覆减五千一百,〈不足减者不食。〉馀以三百四十除之,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即月食之分秒。去交分在既限以下,覆减既限,亦以三百四十除之,为既内之大分。
求日食定用分
[编辑]置日食之大分,与三十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四百五十乘之,如定朔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减定馀,为初亏分;加定馀,为复圆分;各以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日食三限辰刻也。
求月食定用分
[编辑]置月食之大分,与三十五分相减、相乘,又以二千一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定用分;加减定馀,为初亏复圆分。各如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月食三限辰刻。
月食既者,以既内大分,以一十五分相减相乘,又以四千二百乘之,如定望入转算外转定分而一,所得为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为既外分。置月食定馀,减定用分,为初亏分;因加既外分,为食既分;又加既内分,为食甚分;〈即定馀分是也。〉再加既内分,为生光分;复加既外分,为复圆分。各以发敛加时法求之,即得月食五限辰刻及分。〈如月食既者,以十分并既内大分,如其法而求其定用分也。〉
求月食所入更点
[编辑]置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五约之,为更法;又五约之,为点法。乃置月食初末诸分,昏分以上者,减昏分;晨分以下者,加晨分;如不满更法,为初更;不满点法,为一点。依法以次求之,即得更点之数。
求日食所起
[编辑]食在既前,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食在既后,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其食八分以上者,皆起正西,复正东。〈此据正午地而论之。〉
求月食所起
[编辑]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其食八分以上,皆起正东,复正西。〈此亦据正午地而论之。〉
求日月出入带食所见分数
[编辑]各以食甚小馀,与日出入分相减,馀为带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一,〈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馀乘所食分,如既外分而一,不及减者,为带食既出入。〉以减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其食甚在昼,晨为渐进,昏为已退;食甚在夜,晨为已退,昏为渐进也。〉
求日月食甚宿次
[编辑]置日月食甚日行积度,〈望即更加望度。〉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依黄道宿次去之,即各得日月食甚宿度及分秒。
步五星术
[编辑]木星
[编辑]周率,二百八万六千一百四十二,秒九。
历率,二千二百六十五万五百五十七。
历度法,六万二千一十四。
周日,三百九十八日八十八分。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九十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四十五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七秒。
伏见,一十三度。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合伏 |
一十六日〈八十六〉 |
三度〈八十六〉 |
二度〈九十三〉 |
二十三 |
晨顺疾 |
二十八日 |
六度〈一十一〉 |
四度〈六十四〉 |
二十二 |
晨次疾 |
二十八日 |
五度〈五十一〉 |
四度〈一十九〉 |
二十一 |
晨顺迟 |
二十八日 |
四度〈三十一〉 |
三度〈二十八〉 |
一十八 |
晨末迟 |
二十八日 |
一度〈九十一〉 |
一度〈四十五〉 |
一十二 |
晨留 |
二十四日 |
|
|
|
晨退 |
四十六日〈五十八〉 |
四度〈八十八〉 |
空度〈三十二〉 |
|
夕退 |
四十六日〈五十八〉 |
四度〈八十八〉 |
空度〈三十二〉 |
一十六 |
夕留 |
二十四日 |
|
|
|
夕末迟 |
二十八日 |
一度〈九十一〉 |
一度〈四十五〉 |
|
夕顺迟 |
二十八日 |
四度〈三十一〉 |
三度〈二十八〉 |
一十二 |
夕次疾 |
二十八日 |
五度〈五十一〉 |
四度〈一十九〉 |
一十八 |
夕顺疾 |
二十八日 |
六度〈一十一〉 |
四度〈六十四〉 |
二十一 |
夕伏 |
一十六日〈八十六〉 |
三度〈八十六〉 |
二度〈九十三〉 |
二十二 |
策数 |
损益率 |
盈积度 |
损益率 |
缩积度 |
一 |
益一百五十九 |
初 |
益一百五十九 |
初 |
二 |
益一百四十二 |
一度〈五十九〉 |
益一百四十二 |
一度〈五十九〉 |
三 |
益一百二十 |
三度〈一〉 |
益一百二十 |
三度〈一〉 |
四 |
益九十三 |
四度〈二十一〉 |
益九十三 |
四度〈二十一〉 |
五 |
益六十一 |
五度〈一十四〉 |
益六十一 |
五度〈一十四〉 |
六 |
益二十四 |
五度〈七十五〉 |
益二十四 |
五度〈七十五〉 |
七 |
损二十四 |
五度〈九十九〉 |
损二十四 |
五度〈九十九〉 |
八 |
损六十一 |
五度〈七十五〉 |
损六十一 |
五度〈七十五〉 |
九 |
损九十三 |
(四)〔五〕度〈一十四〉[12] |
损九十三 |
五度〈一十四〉 |
十 |
损一百二十 |
四度〈二十一〉 |
损一百二十 |
四度〈二十一〉 |
十一 |
损一百四十二 |
三度〈一〉 |
损一百四十二 |
三度〈一〉 |
十二 |
损一百五十九 |
一度〈五十九〉 |
损一百五十九 |
一度〈五十九〉 |
火星
[编辑]周率,四百七万九千四十二,秒一十四半。
历率,三百五十九万二千七百五十七,秒四十四少。
历度法,九千八百三十六半。
周日,七百七十九日九十三分一十六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五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七秒半。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九度。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合伏 |
六十七日 |
四十八度 |
四十五度〈四十八〉 |
七十二 |
晨顺疾 |
六十三日 |
四十四度〈六十〉 |
四十二度〈二十六〉 |
七十(二)〔一〕[13] |
晨次疾 |
五十八日 |
四十度〈九〉 |
三十七度〈九十九〉 |
七十 |
晨中疾 |
五十二日 |
三十四度〈六〉 |
三十二度〈三十二〉 |
六十八 |
晨末疾 |
四十五日 |
二十六度〈三十二〉 |
二十四度〈九十九〉 |
六十三 |
晨顺迟 |
三十七日 |
一十六度〈六十八〉 |
一十五度〈八十〉 |
五十四 |
晨末迟 |
二十八日 |
五度〈七十五〉 |
五度〈四十五〉 |
三十七 |
晨留 |
一十一日 |
|
|
|
晨退 |
二十八日〈九十六〉 |
八度〈一十五〉 |
三度〈五〉 |
|
夕退 |
二十八日〈九十六〉 |
八度〈一十五〉 |
三度〈五〉 |
四十一 |
夕留 |
一十一日 |
|
|
|
夕末迟 |
二十八日 |
五度〈七十五〉 |
五度〈四十五〉 |
|
夕顺迟 |
三十七日 |
一十六度〈六十八〉 |
一十五度〈八十〉 |
三十七 |
夕末疾 |
四十五日 |
二十六度〈三十二〉 |
二十四度〈九十九〉 |
五十四 |
夕中疾 |
五十二日 |
三十四度〈六〉 |
三十二度〈三十二〉 |
六十三 |
夕次疾 |
五十八日 |
四十度〈九〉 |
三十七度〈九十九〉 |
六十八 |
夕顺疾 |
六十三日 |
四十四度〈六十〉 |
四十二度〈二十六〉 |
七十 |
夕伏 |
六十七日 |
四十八度 |
四十五度〈四十八〉 |
七十一 |
策数 |
损益率 |
盈积度 |
损益率 |
缩积度 |
一 |
益一千一百六十 |
初 |
益四百五十八 |
初 |
二 |
益八百 |
一十〔一〕度〈六十〉[14] |
益四百五十三 |
四度〈五十八〉 |
三 |
益四百六十四 |
一十九度〈六十〉 |
益四百三十三 |
九度〈一十一〉 |
四 |
益一百五十二 |
二十四度〈二十四〉 |
益三百九十六 |
一十三度〈四十四〉 |
五 |
损五十七 |
二十五度〈七十六〉 |
益三百四十一 |
一十七度 〈四十〉 |
六 |
损一百七十二 |
二十五度〈一十九〉 |
益二百六十六 |
二十度〈八十一〉 |
七 |
损二百六十六 |
二十三度〈四十七〉 |
益一百七十二 |
二十三度〈四十七〉 |
八 |
损三百四十一 |
二十度〈八十一〉 |
损五十七 |
二十五度〈一十九〉 |
九 |
损三百九十六 |
一十七度〈四十〉 |
损一百五十二 |
二十五度〈七十六〉 |
十 |
损四百三十三 |
一十三度〈四十四〉 |
损四百六十四 |
二十四度〈二十四〉 |
十一 |
损四百五十三 |
九度〈一十一〉 |
损八百 |
一十九度〈〔六十〕〉[15] |
十二 |
损四百五十八 |
四度〈五十八〉 |
损一千一百六十 |
一十〔一〕度〈六十〉[16] |
土星
[编辑]周率,一百九十七万七千四百一十一,秒六十九。
历率,五千六百二十二万三千二百四十八半。
历度法,一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八。
周日,三百七十八日九分二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六十八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八十四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九十秒。
伏见,一十七度。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合伏 |
一十九日〈四十八〉 |
二度〈四十八〉 |
一度〈五十六〉 |
一十三 |
晨顺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三度〈二十二〉 |
二度〈二〉 |
一十二 |
晨次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二度〈六十四〉 |
一度〈六十五〉 |
一十一 |
晨迟 |
二十七日〈五十〉 |
一度〈四十八〉 |
空度〈九十一〉 |
八 |
晨留 |
三十六日 |
|
|
|
晨退 |
五十一日〈六〉 |
三度〈三十九〉 |
空度〈二十八〉 |
|
夕退 |
五十一日〈六〉 |
三度〈三十九〉 |
空度〈二十八〉 |
九〈七十五〉 |
夕留 |
三十六日 |
|
|
|
夕迟 |
二十七日〈五十〉 |
一度〈四十八〉 |
空度〈九十一〉 |
|
夕次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二度〈六十四〉 |
一度〈六十五〉 |
八 |
夕顺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三度〈二十二〉 |
二度〈二〉 |
一十一 |
夕伏 |
一十九日〈四十八〉 |
(四)〔二〕度〈四十八〉[17] |
一度〈五十六〉 |
一十二 |
策数 |
损益率 |
盈积度 |
损益率 |
缩积度 |
一 |
益二百一十三 |
初 |
益一百六十三 |
初 |
二 |
益一百九十七 |
二度〈一十三〉 |
益一百四十九 |
一度〈六十三〉 |
三 |
益一百六十八 |
四度〈一十〉 |
益一百二十八 |
三度〈一十二〉 |
四 |
益一百二十八 |
五度〈七十八〉 |
益一百 |
四度〈四十〉 |
五 |
益八十一 |
七度〈六〉 |
益六十五 |
五度〈四十〉 |
六 |
益三十三 |
七度〈八十七〉 |
益二十三 |
六度〈五〉 |
七 |
损三十三 |
八度〈二十(二)〉[18] |
损二十三 |
六度〈二十八〉 |
八 |
损八十一 |
七度〈八十七〉 |
损六十五 |
六度〈五〉 |
九 |
损一百二十八 |
七度〈六〉 |
损一百 |
五度〈四十〉 |
十 |
损一百六十八 |
五度〈七十八〉 |
损一百二十八 |
四度〈四十〉 |
十一 |
损一百九十七 |
四度〈一十〉 |
损一百四十九 |
三度〈一十二〉 |
十二 |
损二百一十三 |
二度〈一十三〉 |
损一百六十三 |
一度〈六十三〉 |
金星
[编辑]周率,三百五万三千八百四,秒六十三太。
历率,一百九十一万二百四十,秒七十六半。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五百八十三日九十分一十四秒。
合日,二百九十一日九十五分七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六十八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四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六秒。
伏见,一十度半。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合伏 |
三十九日〈二十五〉 |
四十九度〈七十五〉 |
四十七度〈七十六〉 |
一百二十七 |
夕顺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六十度〈一十六〉 |
五十七度〈七十六〉 |
一百二十六 |
夕次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九度〈三十九〉 |
五十七度〈一〉 |
一百二十五 |
夕中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七度 |
五十四度〈七十二〉 |
一百二十三 |
夕末疾 |
三十九日〈二十五〉 |
四十二度〈二十九〉 |
四十度〈六十〉 |
一百一十五 |
夕顺迟 |
二十九日〈二十五〉 |
二十四度〈七十二〉 |
二十三度〈七十(二)〔三〕〉[19] |
一百 |
夕末迟 |
一十八日〈二十五〉 |
六度〈九十三〉 |
六度〈六十六〉 |
六十九 |
夕留 |
七日 |
|
|
|
夕退 |
九日〈七十〉 |
三度〈七十九〉 |
一度〈六十九〉 |
|
夕退伏 |
六日 |
四度〈五十〉 |
二度〈二〉 |
六十八 |
合退伏 |
六日 |
四度〈五十〉 |
二度〈二〉 |
八十二 |
晨退 |
九日〈七十〉 |
三度〈七十九〉 |
一度〈六十九〉 |
六十八 |
晨留 |
七日 |
|
|
|
晨末迟 |
一十八日〈二十五〉 |
六度〈九十三〉 |
六度〈六十六〉 |
|
晨顺迟 |
二十九日〈二十五〉 |
二十四度〈七十二〉 |
二十三度〈七十三〉 |
六十九 |
晨末疾 |
三十九日〈二十五〉 |
四十二度〈二十九〉 |
四十度〈六十〉 |
一百 |
晨中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七度 |
五十四度〈七十二〉 |
一百一十五 |
晨次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九度〈三十九〉 |
五十七度〈一〉 |
一百二十三 |
晨顺疾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六十度〈一十六〉 |
五十七度〈七十六〉 |
一百二十五 |
晨伏 |
三十九日〈二十五〉 |
四十九度〈七十(六)〔五〕〉 |
四十七度〈七十(五)〔六〕〉[20] |
一百二十六 |
策数 |
损益率 |
盈积度 |
损益率 |
缩积度 |
一 |
益五十二 |
初 |
益五十二 |
初 |
二 |
益四十八 |
空度〈五十二〉 |
益四十八 |
空度〈五十二〉 |
三 |
益四十(八)〔一半〕[21] |
一度 |
益四十一半 |
一度 |
四 |
益三十二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益三十二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五 |
益二十一 |
一度〈七十四〉 |
益二十一 |
一度〈七十四〉 |
六 |
益七 |
一度〈九十五〉 |
益七 |
一度〈九十五〉 |
七 |
损七 |
二度〈二〉 |
损七 |
二度〈二〉 |
八 |
损二十一 |
一度〈九十五〉 |
损二十一 |
一度〈九十五〉 |
九 |
损三十二半 |
一度〈七十四〉 |
损三十二半 |
一度〈七十四〉 |
十 |
损四十一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损四十一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十一 |
损四十八 |
一度 |
损四十八 |
一度 |
十二 |
损五十二 |
空度〈五十二〉 |
损五十二 |
空度〈五十二〉 |
水星
[编辑]周率,六十万六千三十一,秒七十七半。
历率,一百九十一万二百四十二,秒一十三半。
历度法,五千二百三十。
周日,一百一十五日八十七分六十秒。
合日,五十七日九十三分八十秒。
历度,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七十秒。
历中,一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三十五秒。
历策,一十五度二十一分八十五秒。
晨伏夕见,一十四度。
夕伏晨见,一十九度。
段目 |
段日 |
平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合伏 |
一十五日 |
二十九度 |
二十四度〈三十六〉 |
二百五 |
夕顺疾 |
一十五日 |
二十三度〈七十五〉 |
一十九度〈九十五〉 |
一百八十一 |
夕顺迟 |
一十五日 |
一十三度〈二十五〉 |
一十一度〈一十三〉 |
一百三十五 |
夕留 |
二日 |
|
|
|
夕退伏 |
一十日〈九十三〉 |
八度〈六〉 |
二度〈四十九〉 |
|
合退伏 |
一十日〈九十三〉 |
八度〈六〉 |
二度〈四十九〉 |
一百八 |
晨留 |
二日 |
|
|
|
晨顺迟 |
一十五日 |
一十三度〈二十五〉 |
一十一度〈一十三〉 |
|
晨顺疾 |
一十五日 |
二十三度〈七十五〉 |
一十九度〈九十五〉 |
一百三十五 |
晨伏 |
一十五日 |
二十九度 |
二十四度〈三十六〉 |
一百八十一 |
策数 |
损益率 |
盈积度 |
损益率 |
缩积度 |
一 |
益五十七 |
初 |
益五十七 |
初 |
二 |
益五十三 |
空度〈五十七〉 |
益五十三 |
空度〈五十七〉 |
三 |
益四十五 |
一度〈一十〉 |
益四十五 |
一度〈一十〉 |
四 |
益三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益三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五 |
益二十二 |
一度〈九十〉 |
益二十二 |
一度〈九十〉 |
六 |
益八 |
二度〈一十二〉 |
益八 |
二度〈一十二〉 |
七 |
损八 |
二度〈二十〉 |
损八 |
二度〈二十〉 |
八 |
损二十二 |
二度〈一十二〉 |
损二十二 |
二度〈一十二〉 |
九 |
损三十五 |
一度〈九十〉 |
损三十五 |
一度〈九十〉 |
十 |
损四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损四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十一 |
损五十三 |
一度〈一十〉 |
损五十三 |
一度〈一十〉 |
十二 |
损五十七 |
空度〈五十七〉 |
损五十七 |
空度〈五十七〉 |
求五星天正冬至后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
[编辑]置通积分,先以里差加减之。各以其星周率去之,不尽,为前合分;覆减周率,馀为后合分;如日法而一,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得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中星。〈命为日,日中积;命为度,日中星。〉以段日累加中积,即为诸段中积;以平度累加中星,经退则减之,即为〔诸〕段中星。[22]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入历
[编辑]置通积分,各加其星后合分,以历率去之,不尽,各以其历度法除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为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诸段限度累加之,即得诸段入历度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盈缩定差
[编辑]各置其星段入历度及分秒,如在历中以下,为盈;以上,(为)减去历中,[23]馀为缩。以其星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入策度及分。命〔策〕数算外,[24]以其策损益率乘之,如历策而一,为分,以损益其下盈缩积度,即为其星段〔盈〕缩定差。[25]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定积
[编辑]各置其星段中积,以其段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即得其段定积日及分;加天正冬至大馀及约分,满纪法,去之,不满,命壬戌算外,即得日辰也。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所在月日
[编辑]各置其段定积,[26]以加天正闰日及约分,以朔策及约分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以来日数及分。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得其段入月中朔日数及分;乃以日辰相距,为所在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
[编辑]各置中星,以盈缩定差盈加缩减,〈金星倍之,水星三之,然后加减。〉即为五星诸段定星;以加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依宿次命之,即其(日)〔星〕其段加时所在宿度及分秒。[27]
求五星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
[编辑]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定积日下加时分,百约之,乃顺减(即)〔退〕加其日加时定星,[28]即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所在宿度及分秒。
求诸段日率度率
[编辑]各以其段日辰,距后段日辰为日率。以其段夜半宿次,与后段夜半宿次相减,馀为度率。
求诸段平行分
[编辑]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即得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总差及日差
[编辑]本段前后平行分相减,为其段汎差;〈假令求木星次疾汎差,乃以顺疾顺迟平行分相减,馀为次疾汎差,他皆仿此。〉倍而退位,为增减差;加减其〔段〕平行分,[29]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者,加为初,减为末;前少后多者,减为初,加为末。〉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前后伏迟退段增减差
[编辑]前伏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末日行分;后伏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加其日差之半,为初日行分;以减伏段平行分,馀为增减差。前迟者,置前段末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后迟者,置后段初日行分,倍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以迟段平行分减之,馀为增减差。前后近留迟段。木火土三星,退行者,六因平行分,退一位,为增减差。金星,前后伏退者,三因平行分,半而退位,为增减差。前退者,置后段初日之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末日行分。后退者,置前段末日之行分,以其日差减之,为初日行分;以本段平行分减之,馀为增减差。水星,〔半〕平行分为增减差,[30]皆以增减差加减平行分,为初末日行分。〈前多后少,加初减末;前少后多,减初加末。〉又倍增减差为总差,以日率减一,除之,为日差。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
[编辑]各置其段初日行分,以日差累损益之,〈后少则损之,后多则益之。〉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顺加退减之,满宿次去之,即得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视前段末日后段初日行分相较之数,不过一二日差为妙;或多日差数倍,或颠倒不伦,当类同前后增减差稍损益之,使其有伦,然后用之。或前后平行分俱多俱少,则平注之;或总差之秒不盈一分,亦平注之;若有不伦而平注得伦者,亦平注之。〉
求五星平合及见伏入气
[编辑]置定积,以气策及约分除之,为气数;不满,为入气日及分秒;命天正冬至算外,即得所求平合及见伏入气日及分秒。
求五星平合及见伏行差
[编辑]各以其段初日星行分与太阳行分相减,馀为行差。若金在退行、水在退合者,相并为行差。如水星夕伏晨见者,直以太阳行分为行差。
求五星定合及见伏汎积
[编辑]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晨疾夕伏定积,为定合定见定伏汎积。金水二星,置其段盈缩定差,水星倍之。各以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若在平合夕见晨伏者,盈减缩加;如在退合夕伏晨见,盈加缩减;皆以加减定积为定合定见定伏汎积。
求五星定合定积定星
[编辑]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日;以太阳盈缩差减之,为距合差度;日在盈(缩)〔历〕,以差日差度减之;[31]在缩历,加之;加减其星定合汎积,为定合定积定星。金水二星,顺合退合,各以平合退合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日;顺加退减太阳盈缩差,为距合差度;顺在盈历,以差日差度加之;在缩历,减之;退在盈历,以差日减之,差度加之;在缩历,以差日加之,差度减之;皆以加减其定星定合再定合汎积,为定合再定合定积定星;以冬〔至〕大馀及约分加定积,[32]满纪法,去之,命得定合日辰;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定星,满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在宿次。〈其顺退所在盈缩,即太阳盈缩。〉
求木火土三星定见伏定日
[编辑]各置其星定见伏汎积,晨加夕减象限日及分秒;半中限为象限。如中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减岁周日及分秒,馀亦自相乘,满七十五而一,所得,以其星伏见度乘之,一十五除之,为差。其差,如其段行差而一,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见加伏减汎积,为定积;加命如前,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定见伏定日
[编辑]各以伏见日行差,除其日太阳盈缩差,为日。若晨伏夕见,日在盈历,加之;在缩历,减之;如夕伏晨见,日在盈历,减之,在缩历,加之;加减其星汎积,为常积。视常积,如中限以下,为冬至后;以上,去之,馀为夏至后。其二至后,如象限以下,自相乘;以上,覆减中限,馀亦自相乘;各如法而一〔为分〕,[33]〈冬至后晨,夏至后夕,以一十八为法;冬至后夕,夏至后晨,以七十五为法。〉以伏见度乘之,一十五除之,为差。其差,满行差而一,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加减常积,为定积;〈冬至后,晨见夕伏,加之;夕见晨伏,减之。夏至后,晨见夕伏,减之;夕见晨伏,加之。〉加命如前,即得定见伏日辰。
其水星,夕疾在大暑气初日至立冬气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不见;晨留在大寒气初日至立夏气九日三十五分以下者,不见。春不晨见,秋不夕见者,亦旧历有之。
校勘记
[编辑]- ↑ 月〔食〕限 据上下文及金大明历补。
- ↑ 馀皆〔加〕四千一百二十 据宋纪元历、金大明历补。
- ↑ 即为月行入(定交)〔交定〕积度 据上下文及宋纪元历、金大明历改正。
- ↑ 列交象〔度〕于下 据上文及宋纪元历、金大明历补。
- ↑ 为卯(酉)〔前〕分 北监本与上下文及金大明历合,从改。
- ↑ 置〔定〕朔望食甚大小馀 据金大明历补。
- ↑ 与中朔〔望〕大小馀相减之 据上下文及宋纪元历、金大明历补。
- ↑ 以所入气〔日〕损益率〈盈缩之损益〉乘之 据宋纪元历、金大明历补。
- ↑ 皆〔自〕相乘 据宋纪元历、金大明历补。
- ↑ 依其加减〔去〕交前后分为去交前后定分 据上下文与金大明历补。
- ↑ 为大分〔不尽〕退〔除〕为秒 据宋纪元历、金大明历补。
- ↑ (四)〔五〕度〈一十四〉 此系盈积度数,乃该策前各策盈损益率累加减〈益加损减〉之积。宋纪元历、金大明历与验算合,据改。以下算法同。
- ↑ 七十(二)〔一〕 按本历五星段目表伏、顺各段数字系袭用宋纪元历各数,惟初行率秒数七十以上进位,以下舍除。但实际运算时,仍用纪元历原数。顺行之时以本段初行率加下段初行率,半之,乘段日,得平度。如晨顺疾初行率在纪元历为七十一分三十六秒,下段晨次疾初行率为七十分二十四秒,相加,半之,乘六十三日,得平度四十四度六十分。故晨顺疾之初行率舍去秒数,当为七十一。金大明历与验算合,据改。以下算法同。
- ↑ 一十〔一〕度〈六十〉 宋纪元历、金大明历与验算合,据补。
- ↑ 一十九度〈〔六十〕〉 此系缩积度数,乃该策前各策缩损益率累加减〈益加损减〉之积。殿本与宋纪元历、金大明历及验算合,从补。以下算法同。
- ↑ 一十〔一〕度〈六十〉 宋纪元历、金大明历与验算合,据补。
- ↑ (四)〔二〕度〈四十八〉 宋纪元历、金大明历与验算合,据改。
- ↑ 八度〈二十(二)〉 宋纪元历、金大明历与验算合,据删。
- ↑ 二十三度〈七十(二)〔三〕〉 宋纪元历、金大明历与验算合,据改。
- ↑ 四十九度〈七十(六)〔五〕〉四十七度〈七十(五)〔六〕〉 金大明历与验算合,据改。
- ↑ 益四十(八)〔一半〕 殿本与宋纪元历、金大明历及验算合,从改。
- ↑ 即为〔诸〕段中星 据本段标题与金大明历补。
- ↑ 以上(为)减去历中 据宋纪元历、金大明历删。
- ↑ 命〔策〕数算外 据上文与宋纪元历、金大明历补。
- ↑ 即为其星段〔盈〕缩定差 殿本与本段标题及宋纪元历、金大明历合,从补。
- ↑ 各置其〔段〕定积 据上下文及宋纪元历、金大明历补。
- ↑ 即其(日)〔星〕其段加时所在宿度及分秒 据本段标题、宋纪元历、金大明历及本书卷五五授时历经改。
- ↑ 乃顺减(即)〔退〕加其日加时定星 殿本与宋纪元历、金大明历及授时历经合,从改。
- ↑ 加减其〔段〕平行分 据宋纪元历、金大明历及授时历经补。
- ↑ 〔半〕平行分为增减差 据金大明历及授时历经补。
- ↑ 日在盈(缩)〔历〕以差日差度减之 据金大明历及授时历经改。
- ↑ 以冬〔至〕大馀及约分加定积 殿本与宋纪元历、金大明历及授时历经合,从补。
- ↑ 各如法而一〔为分〕 据宋纪元历、金大明历及授时历经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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