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徵李少和贓錢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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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徵李少和贓錢敕
作者:李純 
(唐憲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1

李少和職奉察廉,跡乖周慎,除替已後,猶取公錢,或交換未填,或轉移私費。今除已填納贓數外,尚欠三千七百餘貫,身已淪沒,不可徵收,宜放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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