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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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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23年6月28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3年/第五号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国务院关于202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2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2年中央决算。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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