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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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24年6月28日于人民大会堂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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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中央决算的决议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国务院关于202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中央决算草案和中央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中央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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