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六日作 (簪裾皆是漢公卿)
外观
簪裾皆是漢公卿,盡作鋒鋩劍血醒。
顯負舊恩歸亂主,難教新國用輕刑。
穴中狡兔終須盡,井上嬰兒豈自寧。
底事亦疑懲未了,更應書罪在泉扃。
註釋
[编辑]《唐詩叩彈集》:天祐二年,全忠與柳璨、李振謀殺宰相以下三十餘人於白馬驛,投屍黃河,“簪裾”、“劍血”謂此也,《周禮》:“刑新國,用輕典,刑亂國,用重典。”鄭玄曰:“亂國,篡弑叛逆之國。”上句“歸亂主”蓋互文見義,負恩從逆諸臣,宜從亂國之典。然全忠同穴相噬,危機已萌,自取隕滅。既又言雖赤族之誅,未足蔽滔天之惡,更當正名定罪,戮及幽冥,皆極憤懣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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