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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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面鋒
作者:陳傅良 

卷一[编辑]

一 至言若迂有益於國[编辑]

仁人之言,其始若迂闊而不可行,及要其終而究其所成,則夫取利多而終以無弊者,無有能過其說。故夫子之于衛,嘗欲正名,而子路笑之矣;有若之于魯,嘗欲以徹,而魯君非之矣。夫衛之亂,若非正名之所能理;而魯之饑,若非徹之所能救。然而欲無饑與亂,則莫若此二者,何也?其取利也遠,故取之多而民不知;其致力也深,故政不暴而事有漸。

國家當以匱財為常,勿以乏用為懲;當以養財為急,勿以聚財為意。優遊以當之,暇裕以待之,節用以為之先,通濟以為之權,崇本以為之政,謹察州縣以為之紀綱,賑恤災害以為之左右。愚非為是長者之言、不急之說,事理之極至蓋如此也。

昔劉晏之在唐,號為善理財者,而晏之言曰:“戶口滋多,賦稅自廣。”觀晏之言,不啻不知為利,正當傾倒坐困耳。然財非天雨鬼輸。不厚其所出,而厚其所取,其末不可繼。此理固無難曉者。晏之言若緩而切,若迂而直,若費而優。不能使人不悠悠於此爾。至於錢流地上,報政無留,然後前日之所謂悠悠者,於此始決然矣。


梁惠王以利國問孟子,而孟子對以仁義。曹劌以戰問魯莊公,而莊公對以聽獄。夫仁義非所以為利,而聽獄亦非所以為戰。古之君臣雖若迂闊而不切於事情也,然天下之理未有仁而遺其親,未有義而後其君。彼以利而責望民,則民散而為利之從,而卒不獲吾之所求矣。孟子之言,非有見於斯乎!獄,死地也。戰,亦死地也。人之在縲絏之中,錙銖之施,視若金石;毛髮之惠,視若丘山。使君臨一國者,小大之獄,皆必用情,有哀矜之意,而無喜怒之私,則是昔之居死地者,嘗受其賜,今安得不赴死地以答其賜哉!民既樂為之死,則陷堅卻敵特余事耳。莊公之言,非有見於斯乎!班超不擾事。見後(即“法以治民不貴乎擾”條)。

衛之亂而孔子正名,秦楚交兵而孟子言義。蓋非正名不能已亂,非言義不能息兵故也。

二 興大利者不計小害[编辑]

天下之患,莫大于逆於所不可為而止。以其可為而為之,庶乎其有成也。逆其不可為而止,則天下無可成之功矣。何者?天下未嘗有百全之利也。舉事而待其百全,則亦無時而可矣。聖人之舉事也,利一而害十,有所不忍為;利十而害一,當有所必為;利害之相當,有所不能為———以其害之相當,雖得其利,而其為害亦足以償矣,不若安於無事之為愈也。

夫去猛虎之為害者,焚山而不顧野人之菽粟;去蛟之為患者,斷流而不顧漁人之網罟。天下之事,其所利者大,則其所害者小,固有國者之樂為也。趙欲以長安君質齊,太后不可。大臣強諫,太后益怒。左師觸龍以其王趙之福,一說而行之。是王趙之利大,而質齊之辱不足計也。漢高皇捐黃金數萬斤與陳平,以間楚。恣其所為,不問出入,而楚之君臣卒以相疑而至於亡。是亡楚之利大,則黃金之費不足愛也。

忍棄其所(不可棄)〔愛〕者,必有其不可棄者也。刃在頭目,斷指不顧;病在心腹,灼膚不辭。彼豈以為不足愛而棄之哉!是必有其不可棄者而奪其愛也。

三 陰去其弊則怨不生[编辑]

人有常言:“天下之事苟有當於理,雖拂乎人情,勿恤也。”吾則非之曰:“事雖當於理,而情則拂乎人,而事不能以終濟。莫若陰有以去之,使人由之而不知,而怨亂不作之為愈也。”漢人不力農,使之力農,未必樂也。惟晁錯以為不若使之入粟者賜爵,則農自勸。楚人不事蠶,使之事蠶,未必樂也。惟高鬱以為不若使之輸稅者以帛而代錢,則蠶自勸。諸侯之強大,削之則必變也。而賈誼以為分王其子弟,則有以悅其心,而其勢自弱。荒遠之屯,敵至則棄而走。陸贄以為募士使居焉,則人當自為戰。夫天下之弊,貴乎陰有以去之,則事無有不濟者矣。

四 工於所察遺於所玩[编辑]

士大夫之有為于斯世,未嘗不為去弊之說,而多至於遺其耳目之所玩。是以弊之在天下,去之雖若甚多,而算計見效,茫然如捕風搏影,卒不能有益於人之國也。

環坐而議政,皆曰官不可不省也,而至於任子之弊、三年之郊動以萬計。此最為濫官之大者,則習以為常而不怪。皆曰俗不可不敦也,而至於榷酤之弊,倡優幄耀世而招之。此最為傷風教之甚者,則恬然不以為恥。異端皆言不可長,而度牒之降則未有能為之言者。農桑皆言不可緩,而末作之熾則未有能為之一說。如此等弊,士大夫不惟不能言之,亦且不自知之。耳目習熟,玩以為常。不知其源之濁則其流無自而清、其表之枉則其影無自而正也。

五 示人以法不若以意[编辑]

田子與隰子登臺南望不言,而隰子知其意在於伐宋。齊威公謀於台而口吃,而役人知其意在於伐莒。曹公下“雞肋”之令,而楊修知其意在於退師。上之人舉目搖足,而天下已知其意之所在。是故以法示人不若以意示人。其意在是,其法不在是,則不令而自行;其法在是,其意不在是,則雖令而不從。

漢文帝詔書數下,歲勸民耕殖,而野不加辟。至於示敦樸以為天下先,而富庶之風自還。意之所重,無待於法也。唐德宗即位,用楊炎議,作兩稅法。新舊色目,一切罷之。未幾,刻剝之令,紛然繼出。法雖備具,意常誅求也。人主無不泄之意,而密意常在於所向之(外)〔中〕。天下之人伏其外而窺其中,以其泄而得其密。是故背人主之所令,以陰合其所向,天下之情甚易曉也。

子之養親也,膾炙以為羞,禮也。蛙蛤以為進,非禮也。父告子以所膳,必曰膾炙,而不曰蛙蛤也。然退而察其親,則蛙蛤之為嗜。為子者何憚而不進之以蛙蛤哉!夫父曰膾炙,而子曰蛙蛤。曷為不(以其所命而以其所不命耶)〔以其所不命而易其所命耶〕?蓋其所命者飾也,其所不命者真也。

齊威公謀於台而口吃,人知其伐莒;揖朝而遜,人知其釋衛。任官之道,示之以法,不若示之以意。其法是也,其意非也,雖重而亦輕;其意是也,其法非也,雖輕而亦重。且學士之任,未為崇貴也,唐太宗一貴尚之,而天下之人歆豔素美,往往指為登瀛洲者,非重其官也,重其意也。師儒之官,學者之指南也。魚朝恩一升講座,而縉紳名流恥與之列,往往以橫經講道為鄙。非輕其官,輕其意也。

荀子曰:“人主之患,不在乎不言用賢,而在乎誠必用賢。夫言用賢者,口也;卻賢者,行也。口行相反,而欲賢者之至,不亦難乎!”

六 法令之行當自近始[编辑]

蘇文忠公厲法禁之說,曰:“聖人之制刑,知天下之畏乎刑也。是故施其所畏者。自上而下,公卿大臣有毫髮之罪,不終朝而罷隨之。是以下之為不善者,知其無有不罰也。”至哉斯言!“夫天下之所謂權豪貴顯而難令者,此乃自古聖人之所藉以徇天下也。舜誅四凶而天下服,何也?此四族者,天下之大族也。夫惟聖人能擊天下之大族,以服小民之心。故其刑至於措而不用。周之衰也,商鞅、韓非刑酷法以督責天下。然其所為得者,用法始于貴戚大臣,而且及於疏賤。故能以其國霸。由此觀之,商鞅、韓非之刑,非舜之刑;而所以用刑者,亦舜之術也。”


商鞅欲變法,而不赦公孫賈之貴幸。趙武靈王欲行胡服,而不恤公子成之異議。趙奢欲收租稅,雖平原君之貴,殺其用事者九人。

方今馭吏之難,莫難於贓吏。蓋朝廷亦求所以禁之矣,而未嘗得所以禁之之方。寬以養其廉,則嘗狃上之寬而不知畏。繩之以法,則慮其怨而不服。抑將何以處也?愚以為用寬不如用度,用法不若先服其心。天下心服而後法可盡行,贓可盡禁也。夫何故?天下之所以服者,常生於不偏;而其不服也,常起於不平。

《孟子》曰:“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也。”己不正而正諸人,父不能以行其子,況正天下而不出於正者,誰也?豈非朝廷之大吏耶?大吏而不正,不正而法不行矣。至於舉法以禁小吏,宜其怨而不服矣。昔陸宣公之秉政,至於蕃鎮之靴鞭亦確不受。雖德宗喻之而不奉詔。以為靴鞭之一弊,必至於金玉。則今之大吏省卒徒自給者,恬不知禁;而箱篚之大於靴鞭者,亦熟視而不問。此何理哉!大吏不正而責小吏,法略於上而詳於下,天下之不服,固也。

七 大體立則不恤小弊[编辑]

合抱之木,不能無數寸之朽;徑寸之珠,不能無微之嫌。良法之在天下,吾固知其不能無小弊也。惟其大體既正,則小弊有所不足慮矣。是故夏(道)〔人〕尊命,商人尊神,周人尊禮,而當時不文之弊,三代卒不以是而廢其所尊;夏政尚忠,商政尚質,周政尚文,而當時以野以鬼以之弊,三代亦不以是而變其所尚。誠以其大體既正,則微疵小害雖時有之,亦勢之所不免也。

漢文帝除肉刑,定笞法,而或者議其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是不知文帝之大體也。宣帝樞機周密,綜合名實,而或者議其王成之賞、趙蓋楊韓之誅。是不知宣帝之大體也。天之春溫而秋凜。春豈無一日之寒,秋豈無一日之熱哉!亦不失四進之體擊已。傳曰:“本必先顛,而後枝葉從之。”管仲曰:“四維不張,國乃滅亡。”韓子曰:“紀綱者,脈也。脈不病,雖瘠不害;脈病而肥者死矣。”左氏之所謂本,管仲之所謂維,韓氏之所謂脈,吾之所謂體也。固其本,張其維,壽其脈,大體立矣。區區之小弊,不足深慮也。

唐世之法,大抵嚴於治人臣,而簡於人主之身;遍於四境,而不及乎其家。州、閭、鄉、井斷斷然施之實政,而宗廟朝廷之上所謂禮樂者,皆虛文也。當是時坊團有伍,而閨門無政。古人制度,宜不如此。上下以相維,而父子夫婦不足保。古人紀綱,宜不如此。

周人之大,不若邾、莒,存于戰國相吞噬之間,殆數百年。獨立於既弱之後,雖秦、楚、三晉之強,猶有所畏而不敢動。秦之強加于吳、越,不二世而匹夫荷梃奪之,曾不若周人既弱之後。

唐贊曰:“高祖之興亦何異?因時而起者歟!雖其有治有亂,或絕或微,然其有天下,年幾三百。可謂盛哉!豈非人厭隋亂而蒙德澤?繼之乙太宗之治。制度紀綱之法,後世有以憑藉扶持,而能永其天命歟!”

漢承秦後,民始息肩。蕭何作畫一之法,曹參載清淨之說。後之議者,謂參幸當與民更始之際,不能立法度、興禮樂、為漢建長久之計。不知秦鼎沸亂,息薪為策;秦病煩熱,安形為務。

漢治之大體,正在于清淨不擾。撫摩其痛癢,勞來其呻吟,與之相生養之具,假其歲月,以極其涵養之功,而返忠厚渾樸之氣。如斯而已。必欲從事於區區之弊,如漢儒所謂改正朔、易服色、定歷數、協音律、作《詩》《書》、建封禪,果足以救當時之瘡痍凋瘵、輕浮鍥薄之習乎?

以文帝之聖,豈不足于建立?奏更法令,循於苟且;請興禮樂,謙遜未遑。方且鎮之以淵默,示之以敦樸,守之以木強敦厚之吏。雖稽古禮文之事缺然,亦略不以為意。豈不曰漢家制度?雖雲未具,而大體不可亂耶!

卷二[编辑]

八 以勢處事以術輔勢[编辑]

處天下之事,不可以不因其勢。輔天下之勢,不可以不用其術。漢文帝之治尚寬,文帝之勢也。至於殺使者而必誅,差首虜而必治,盜環欲致之族,犯蹕欲棄之市,此又輔寬之術也。漢宣帝之治尚嚴,宣帝之勢也。至於務行寬大之詔,酷惡為賢之責,黃霸以寬而見擢,延年以嚴而見誅,此又輔嚴之術也。居文帝之時,而為宣帝之嚴;居宣帝之時,而為文帝之寬;是之謂不審勢。有文帝之寬,而不輔之以宣帝之嚴;有宣帝之嚴,而不濟之以文帝之寬:是之謂不得術。

昔晁錯言兵事于文帝之時,其說曰:“山林積石,草木所在,此步兵之地,車騎十不當一。土山丘陵,曼衍相屬,此車騎之地,步兵十不當一。平陵相遠,仰高臨下,此弓弩之地也,短兵百不當一。兩陣相近,可前可後,此長戟之地也,劍盾三不當一。”是說也,用兵之勢也。又曰:“兵不全利,與空手同。甲不堅密,與袒裼同。射不能中,與無矢同。中不能入,與無鏃同。”是說也,輔勢之術也。用兵而不察其勢,固不足以取勝;察勢而不輔之以其術,則亦有敗而已。

豈惟用兵?凡天下之事,莫不儘然。今之屯田,不可行於內地,而可行於遠地;今之勸農,不必責于江浙,而當責於兩淮:勢也。屯田既行於遠地,勸農既責於兩淮,而又當得牧農禦眾之才,以盡其規畫措置之方;術也。蓋自江而南,井邑相望,所謂閒田曠土,蓋無幾也。是田有所不可屯,農有所不必勸,又將何施焉?

施之既得其勢,而行之又不可以無術。具其室廬,治其錢,假貸其糧食,免寬其租賦,授之以種殖之法,率之以勸課之政。以如是之術,濟如是之勢,則沙礫之場化為膏腴;荊棘之叢變為桑麻,可指日而俟也。不然,徒講其政,不察其勢,是猶於步兵之地而用車騎,於弓弩之地而用長戟。徒察其勢,而不得其術,是猶士卒之不服習、器械之不精利,農之實效終無時而可見也。

昔韓延壽守馮翊,不勸農;龔遂守渤海,則勸農。若延壽、龔遂可謂審其勢者也。勸課農桑,出入阡陌,教令種殖,至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若遂則又可謂得其術者也。至於大江以北,黃茅白葦薈蔚盈目,蒼煙白露彌滿百里,不於此而屯田,不於此而勸農,其可乎!

九 不以小利傷國大體[编辑]

為大者不屑於其細,而事之非甚迫者,君子不枉己以從之也。今夫千金之家,雖其甚欲,必不屑為販負之所為。詩禮之儒,雖其甚窶,終不敢鬻先世之圖籍。何者?所傷者大也。是以計天下者,當不顧區區之小利,而深防乎廉隅之際,可也。

昔晁錯說漢文帝,令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免罪。夫上之獲利以佐國也,下之脫禍以省刑也。一舉而二利從,至便也。而識者每不可,曰“長惡而傷死也”。儒者之論,大抵迂闊而不切時變。然使稍知體者觀之,慮其終,稽其弊,則寧不食而死,無(寧)貿貿然以自蹙也。

今天下所可慮者,循一切而忘大體也。淫湎者先王所禁,今反勸焉。賤谷粟之養,盛醪醴之設。白晝大都之中,列倡優,具幄,耀市人而招之,曰:“吾酒爾!吾色爾!”此甚可愧也。負乘者,聖人所戒,今反誘焉。閭巷之子,儈賈俠商,輕剽以射什一之利。輩流所不齒。國家捐告身而委之,曰:“吾官爾,吾祿爾。”此甚可惜也。問其然,曰“利之也”。豈惟是哉?度牒數萬,以天下錢穀之人耳。滋異端,耗生齒,不恤也。楮數寸以勸,無有歲月之智耳。長妄偽濫,桎梏不顧也。夫伐冰之家不與民爭利。而詭遇以獲禽,一藝者之所羞為,至於朝廷獨安為之。既務其細而忘其大,則以其不知體也。

神宗熙寧間,執政以河朔災傷,國用不足,乞今歲親郊兩府不賜金帛。司馬溫公與(李)〔孫〕覺、王、王安石同對。溫公言:“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可聽兩府辭賜。”安石曰:“常袞辭賜饌,時議以為袞自知不能,當辭位,而不當辭祿。且國用不足,非當今急務也。”王進曰:“救災節用,宜自貴近始。司馬光言是也。然所費無幾,恐傷國體。王安石言亦是。惟明主裁擇。”上曰:“朕意與光同。。”溫公語曰:“臣非謂今日得兩府郊賞能富國也,欲陛下以此為裁省之始耳。且陛下強裁省之則失體。今臣以河北災傷,自求省郊齎,從其所請,以成其美。何傷體之有?”

裴匪舒奏馬苑之利,劉仁軌以非嘉名而止之。

唐宇文融括客戶事,凡得客戶田八十余萬,歲入數百萬緡。其利非不厚矣,而楊以為不可。張說常引大體廷爭。事見《宇文融傳》。

《蕭望之傳》載張敞上書,令有罪者入谷以備邊。望之不可云云。事竟罷。


十 使人之畏不若使愧[编辑]

使人有所畏,不若使人有所愧。蓋有所愧,則不忍欺;而有所畏,則不敢欺。人之情迫於畏而不敢欺者,不得已也。得已則複自若也。且法令以格其前,刑罰以督其後。此人君之所可畏也。然法令有時而窮,刑罰有時而不及。天下於其所窮、所不及之處要當保其無窮耶!故夫人君所恃以革天下者,惟曰愧其心可也。閭巷少年終日袒裼而奮呼,過衣冠揖遜之君子,則未有不逡巡而卻退;獵夫之勇,彎弧挾矢以馳騁于山林,過浮屠老子之宮,則斂衽肅容而委蛇於其側。孰謂士大夫風俗之弊,而獨無愧之之術乎!

今天下之所甚病者,在於士大夫之奔競而官吏之貪墨也。吾以謂奔競不必抑,要先於獎恬退;貪墨不必懲,要先於崇廉恥。夫仁義之性著在人心,末流之弊生於人欲。彼方冒昧乎利達之塗,顛冥乎富貴之境,而吾惟恬退之是獎、廉恥之是崇。追巢許於上古,追夷齊於中古,則端靜之餘聲、峻潔之末觀皆足以激頹風而警流俗。豈必日抑之懲之而後可革乎!入遜畔遜路之境,而虞芮之爭以息。聞餓于首陽之風,而頑夫之貪以廉。名義之足以愧人心也如此。

古之治天下者,有使其人不忍欺,有不敢欺,而又有不能欺。若漢之文帝是不忍欺者也,武帝不敢欺者也,宣帝不能欺者也。然不忍者,出於其誠,而不敢欺者與夫不能欺者,特其威與察而已。威與察之用,有時而窮,則不欺之心亦與之為有窮。誠之用,無時而盡,則不欺之心亦與之為無盡。

吾觀文帝于資長者,允恭淵默,見於躬行之際;不明不德,形於詔旨之辭。其所以尚忠厚、崇名義者,如護元氣,如保赤子,卒能激流俗而起愧心。吏不深刻,俗不告訐,自愛重而惡犯法,務寬厚而恥過失。廉平醇謹之吏,彬彬然盛於當時。非其至誠不息,不忍欺之明效大驗歟!

若夫武宣則不然。殺戮非不慘,明察非不至,然宮闈之嚴,或者逆節猶露;宗廟之敬,或者包藏禍心。此非臣子之所忍為而為之,況其他乎!威有所不至,察有所不及,彼其欺者未嘗不自若也。嗚呼!武帝刑政滿天下,而不能禁惡逆於廟堂之上。文帝至誠在方寸,而朴厚忠實之風,形見於一時之久。治天下者,亦何貴夫斯人之不敢欺與不能欺耶!

《敦欲論》曰:漢之文帝承秦之餘,舊染猶在。文帝一以君子長者待之。鎮之以淵默,示之以敦樸,行之以質木重厚之人。比其久也,昔之告訐無行,與誶語無親者,人人自重,恥言人過失。漢之治,蕩然與泰和同風。乃知書可焚、儒可坑,是古者可禁,而為民生厚者不銷鑠也。

十一 為治勿使人窺其跡[编辑]

人君之治天下,使人愛之畏之,而其術不窮。要必有不測之恩威行乎其間可也。夫為人主而使人可名以恩,可指以威。愛之或不威,畏之或不愛,則其術窮;其術窮,則治亦窮。亦知夫天乎!雨露以為恩,而有不測之雷霆。雷霆以為威,而有不測之雨露。使夫霆者日轟轟焉,以求夫潛伏廢墜者而擊之,則人不知畏矣。使夫雨露者日焉,以求夫生殖繁息者而澤之,則人不之德矣。惟其術之不測,此天下所以鼓舞、安於造化而不自知也。為人主者,其威雷霆,其恩雨露,皆出於不測之間,則人之視之者,若可愛,又若可畏,其道神矣。其道神,則其治更出於無窮。是故不必多殺之為嚴,殺一人亦嚴也;不必鬥授疋賜之為惠,而政令辭色皆惠也。

賢哉,漢之文、宣、光武、肅宗也!文帝、肅宗天資仁柔者也。宣帝、光武天資剛明者也。惟其出於天資,故人皆得以指其偏者而後定。可以指定,則可以窺矣。而四君者,不可窺也。薄昭,文帝舅也。竇憲,肅宗椒房之懿也。當時薄太后惟一弟,且素號長者;而憲亦著功西域。二人之于周禮,議賢議能,皆在優容者。。殺一漢使,文帝遽命群臣往哭之,必置之死。憲一奪沁園,肅宗遽以(胡)〔孤〕雛、腐鼠目之。雖僅以免死,而陰、馬諸族皆已屏氣股栗。壯哉,仁者之勇乎!天下其孰敢以文帝、肅宗為一於仁柔也哉!寬大詔則下之廷尉,平則立之。是天下固不敢以宣帝為一於刑名也。敕馮異以安集,語諸母以直柔。天下亦不敢以光武為一於剛斷也。夫如是則其恩也,其威也,特平定也。天下不知其所以為恩為威,則怠者勸,懦者立,奸者懷,遠者服。嗚呼!四君之治,所以獨優於七制者,其以此歟。若乃元帝之優遊不斷,卒衰孝宣之業;顯宗苛察為明,而親以杖撞郎。此皆一於剛柔,誠不足與之埒也。

方歲之成春,乾坤之晏溫,動殖之寧止,豈不樂哉?而一坐談笑未竟之間,或失色于迅雷之驟驚:慘者,舒伏者,奮句者。達天地造化之政令,發於頃刻而變于四海,莫敢或玩而為之者。變而聳,聳而齊之也。

十二 處利害外則所言公[编辑]

抱甕而知輕重者,必在甕外;望室而知高下者,必在室外;處當世而知當世之利害,必在利害之外也。夫天下利害不難知也。人能心平而氣定,高不為名所眩,下不為利所怵者,類能言之。至其自處於名利之間,則公議迫于私情,國謀奪于身計,而利害之實亂矣。且天下之利害與一己之利害孰大孰細、孰輕孰重?而一為名利所動,則知有一己之利害,而不知有天下之利害。言用兵者,但知成功之為貪,而不知勝負之有系于國也。言財穀者,但知多積之為誇,而不知聚斂之有害於民也。苟求便於一己,而不暇恤其當否之如何,此士大夫之為通患,而古今之所同然也。

昔鄒忌之貌不如徐公之美。問于其妻,曰:“徐公何能及公也?”已而,問其妾,曰:“徐公何能及公也?”已而,問其客,曰:“徐君不若公之美也。”既見徐公,孰視以為不及。窺鑒而自視,則誠不如。乃曰:“妻之美我者,愛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有求於我也。”士大夫之言利害,得無類是乎!

“六太息”之書,不出於漢廷之諸老,而陳於洛陽之年少。三十字之獻,不見於唐室之公卿,而見於晉州之男子。晉州男子見《元載傳》。

昔石勒嘗使人讀《漢書》,聞酈食其勸立六國後,驚曰:“此法當失。何遂得天下?”及聞留侯諫,乃曰:“賴有此耳!”夫以漢高帝之智,豈不及石勒哉?高祖處利害之中,故其智昏;石勒處利害之外,故其智明也。

卷三[编辑]

十三 兼才則隨所遇而能[编辑]

昔者禹有功於水土也,然禹之功不在於此,而遇於此也。使必以禹之賢不外是,則其所能者不亦卑乎!稷固有功於播種也,然稷之氣施不在於此,而遇於此也。使必以稷之所施盡於是,則其所以及人者不亦陋乎!伊尹之才,該於所學,故天下未定,伐夏救民則身之。天命所歸,相與扶持而協贊則亦身之。伊尹之學,其初未期伐夏用也。時乎伐夏,則以除殘而已。不伐夏,則伊尹之學果無可施乎!周公之才,亦該於所學,故三監作難,舉兵而東征,則為之。淮夷既平,而持盈守成則為之。周公之學,其初未言為東征計也。時乎東征,則以之平暴亂而已。不東征,則周公之學果無所之乎!


若夫後世之人則不然。裨諶之智,謀於野則獲,謀於邑則否。孟公綽之賢,(擾)〔優〕于為趙、魏老,不可以為滕、薛大夫。黃霸之才,長於治民,及為丞相,總綱紀號令,風采不及丙、魏。功名損于治郡時。薛宣所在而治,為世吏師,及居相位,以苛察失名。彼其才則誠有限,而其器誠有極也。強其所不能,冒而為之,則亦敗事而已。

十四 不習不能不久不精[编辑]

人皆曰:“居今而效古,誠難也。”愚則曰:“居今而效古,要之以目前,誠難也;要之以持久,不難也。”何者?天下之事,不習則不能,不久則不精。齊、楚之異音,求其同焉,固難也。然居於莊 嶽數年,雖日撻而求楚語,不可得者,習之而久也。胡、越之同聲,求其異焉,固難也。然長而成俗,雖至死而不相違者,習之而久也。惟技也亦然。庖丁之解牛也,三年之後,未嘗見全牛;十九年之後,刀刃若新發硎。非習于解之之久乎!紀昌之視虱也,數月之間,始浸大焉;三年之後,如車輪焉。非習於視之之久乎!


事之在天下,大抵然也。所患者,其不能持之以至誠、待之以歲月爾。孰謂士大夫之習射、兵之寓農有不可施於今日耶?抑嘗以鄉兵水戰之事而觀之,三丁擇一,蠲其租賦,閑月習射,歲終大校。李抱真施之於澤潞,比三年而皆為精兵。北人固不閑于南方之水也,然造船數百,命唐降卒教北人水戰。世宗行之于周,而數月之後,縱橫出沒,殆勝唐兵。然則士大夫之射,兵之寓農,誠使講而習之、習而久之,三代鄉射之法、井田郊遂之制可複見於今日也。

十五 法以治民不貴乎擾[编辑]

詳於法者,有法外之遺奸;工於術者,有術中之隱禍。藥所以治病也,用藥已過,則藥之所病,甚於未藥。耘所以治苗也,耘之數數,則蹂踐之害,酷於稂莠。凡天下用意過當之事,往往舊害未除,而新弊複作者,其患正在此爾。


曹參為齊相,避正堂,舍蓋公,諮以治道,得清淨之說,用以治齊,不擾獄市。粹然有君子長者之風。其後繼蕭何為相,舉事無所變更。擇郡國吏木訥于文辭、重厚長者為丞吏。吏之言文深刻、欲務聲名者,斥去之。見人有細過,專務掩匿覆蓋之。其相業猶治齊也。後之議者,謂參幸當與民更始之際,不能立法度、興禮樂,為漢建長久之計,苟幸其一旦之安,而廢其經遠之慮。蓋不知參為漢建無窮之基者,正此也。

自春秋戰國以及秦項之際,縱橫捭闔之說行,而天下之俗浮;刑名法家之說勝,而天下之俗薄。浮薄之風相扇相激,而極為秦項之禍。大漢之興,民始息肩,知有生人之樂也。如病者出於九死之餘,惟當屏絕外事,安坐飲食,以慚複其已耗之血氣。雖未衣冠佩玉、進趨揖遜,君子固不以為廢禮也。漢于斯時,當洗滌吾民之瘡痍,而撫摩其痛癢,勞來其呻吟,與之相生養之具,假以歲月,以極其涵養之功;而措之既庶既富、養生送死無憾之地。不然,變畫一而為紛更,舍清淨而為煩苛。飲淖之牛,必欲易之以清淨之水,如漢儒所謂改正朔、易服色、定歷數、協音律、作詩樂、建封禪者,果足以救之耶?參雖飲酒不事事,其所好惡舉措養天下忠厚渾樸之俗,以變二三百年輕浮鍥薄之習。為慮深矣!至於孝文之時,告訐之俗易,流風篤厚,禁網疏闊,斷獄數百,幾致刑措。當是時,稽古禮文之事,缺然未備,顧何損於治道也哉?後世言治與文景以恭儉厚下之效,推其涵養變化之功,實參發之也。

曹參代蕭何為相,屬其後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後相者曰:“治無大於此者乎?”參曰:“不然。夫獄、市者,所以並容也。今若擾,奸人安所容乎?”班超為西域都護,後有代之者問策於超,超戒以不擾。其人以平平笑之。卒如超所料。

物之生林然熙然。孰吾榮乎?孰吾枯乎?已然而莫知其然者,其性也。旦而曝之,夜而濡之;一日風之,二日霖之,三之日蕩然矣。惟人亦然。無攖則寧,無拂則全。驅之以刑,齊之以政,臨之以德,而天下之性蕩然矣。堯之治天下,不舉善,不去惡,不治小,不教大,民視堯亦天耳。天何心於我哉?舜之治天下也,必治之而後安。雖然,猶未始與民相攖也。三王之於民,如恐赤子之啼而亟乳之。至五霸則又鞭樸隨其後也。大道何從而行乎?唐太宗嘗指殿屋而謂侍臣曰:“治天下如建此屋,營創既成,勿數改易。苟移一榱,正一瓦,踐履動搖,必有所損。”

十六 令有不便則亦可收[编辑]

世之言曰:“事善不善,特未定耳,而令在必行。”則又有甚不然者。漢高祖聞酈生謀撓楚權,欲複六國,則稱善;及聞張良之言,則吐哺而罵。唐李綱諫高祖擢用舞胡為五品。高祖曰:“業已授之,不可追也。”而陳嶽之論,則以用之,而非胡不可追。夫稱善未幾,繼之以罵;業雖已授,非(而)〔不〕可追。古之人曷嘗以是而為在位之累哉!適足以明其無我而已。

仁宗朝,實行簿為民害,仁宗斷然罷之。太上皇朝,隅官為民害,太上皇斷然罷之。比年發運司為民害,主上亦斷然罷之。


十七 將有所奪必有所予[编辑]

將有所奪,必有所予。予之者未至,而奪之者先行,人情不安也。遊手可抑也,亦不可盡抑也。無田與之耕,而欲閑民之不遊手,勢不可也。故善抑遊手者,莫若井天下之田也。仇餉可責也,亦不可以遽責也。無粟與之食,而欲饑民之不仇餉,勢不可也。故善責仇餉者,莫若足天下之食。田一井而天下自爾無游手,何用抑歟?食一足而天下自爾無仇餉,何用責歟?

縉紳士夫固非齊民之比,而人情不甚相遠。愚嘗怪今之議者,徒知奪之之說,而未知予之之說。往往今日奏一議,欲律天下之貪;明日奏一議,欲起天下之偷。吾恐法外之奸愈生,令行而詐愈起 。將至於用齊人之鼎鑊、漢人之矣。孝宣嘗增吏祿矣。百石以下則益之,百石以上則不增也。光武亦嘗增吏祿矣。千石以上反減於西京;六百石以下,乃增於舊秩。二君之意,豈輕其大而重其小哉?誠以大吏祿賜有餘,而小吏廩食不給也。

王荊公雲:“方今制祿,大抵皆薄。州縣之吏,蓋六七年而後得三年之祿。欲其無毀廉恥,蓋中人之所不能也。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賂遺,營貲產;官小者,販鬻乞丐,無所不為。則偷墮取容之意起,而矜奮自強之心息。職業安得而不弛?治道何從而興乎?”士之貧者,扶老攜幼,千里而就一官,祿既薄矣,而又州縣之匱乏者,上官之私怒而不悅者,有終歲不得一金。且夫假貸以往也,饑寒以居也,狼狽以歸也。非大賢君子,誰能忍爾?而曰:“爾無貪!我有法!”豈理也哉!是故莫若均天下利祿,使其至遠者,如其近者;增其寡者,如其豐者。如此而猶不改,則吾之法一用而天下服矣。

三代之井田,齊之內政,唐之府兵與夫口分世業之法,當是時不聞有遊食冗食之民也。今日地少而民多,欲耕無田,欲蠶無桑,欲樵無山,欲漁無水,欲坐而(作)〔賈〕無肆,欲負而販無市。則食于丐,食於兵,食於倡優,食于胥史,食于巫覡,食於淫祀之祝,食於佛老之使令,無疑也。彼冒愧而為之,活旦莫焉爾矣。。

十八 用法公平則人無怨[编辑]

昔管仲奪伯氏駢邑三百,沒齒無怨言。聖人以為難。諸葛亮廢廖立為民,徙之汶山。及亮卒而立垂泣。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鑒至明而醜者忘怒。水、鑒之所以能窮物而無怨者,以其無私也。水、鑒無私,猶以免謗,況大人君子懷樂生之心,流衿恕之德。法行于不可不用,刑加乎自犯之罪,天下其有不服乎?


伊尹曰阿衡。衡所以權萬物之輕重,而歸於平。周公曰太宰。宰所以制百味之多寡,而適於和。惟其和平而已矣,故為重為多者無所德,為輕為寡者無所怨。衡宰之上,實無心也。故古之事君者,亦無心而已。昔叔向被囚,而祁奚免之,叔向不告免也而朝;范滂被系,而霍理之,滂往候之而不謝。嗚呼!國之大臣,其用心如祁奚、霍,則名跡之或匿或見,權勢之或遠或近,皆可以兩忘也。夫周之于商民,至矣。勸之之辭曰:“天惟畀矜爾,我大介齎爾。”懼之之辭曰:“爾探天之威,我致天之罰。”我豈以喜怒之私而行乎勸懲之間哉!有天存焉,吾聽之而已矣。待商民以天,不以己意。吾心無愧於天,亦無愧於人矣。

夫商坐肆,持權衡而售物,銖而銖焉,兩而兩焉,鈞而鈞焉,而不為人交手授物,無敢出一語者。苟陰合權衡而罔利,而所贏者,僅若毫髮,眾皆怒而棄之也。

東坡嘗論榷酤,言:“自漢武帝以來,至於今,皆有酒禁。刑者有至流,賞或不貲。未嘗少縱。至私釀終不能絕也。周公何以禁之?曰:‘周公無利於酒也,以正民德而已。’甲乙皆笞其子。甲之子服,乙之子不服,何也?甲笞其子而責之學,乙笞其子而奪之食。此周公所以能禁酒也。”


十九 法舉其略吏制其詳[编辑]

古之治,任吏而不任法;後之治,任法而不任吏。古之人非廢法而不用也,法舉其略,吏制其詳。天下之利害,吾知之,吾為之,上之人不吾禁也,惟知要其成而責其效而已。故天下之事,可否廢置,皆制於吏。後之人非廢吏而不用也。吏滿天下,而以律拘之。心知其利,而不能以盡為;明見其害,而不能以盡去。尺寸違之,則事未及成,而以失律報罷聞矣。故天下之事,可否廢置,皆聽於法。


嗚呼!國之有法,猶古人之談兵也。吏之用法,猶今人之用兵也。古人之所談者,亦舉其大要雲耳。至於縱橫變生,出奇制勝,則用兵者臨事而為之應。如其以古人之所談者而拘之,則亦敗事而已。管仲之治齊,商鞅之治秦,舉一國之事,而聽其施設焉。故其富國強兵之效亦有可觀。龔遂之守渤海,趙充國之降先零,舉一方之事,而從事便宜焉。故其當時便宜之政、撫禦之略,皆得以濟其所欲。任吏而不任法,其效如此。有天下者,其可以無法而拘吏哉?


選法之弊,其弊在於任法,不在任官。任法而不任官,是故吏部之權,不在官而在吏。三尺之法,適足以為胥吏取富之源,而不足以為朝廷為官擇人之具。所謂尚書、侍郎、郎官者,據案執筆、閉目而書紙尾而已。是故今之注擬於吏部,始入官則得簿尉,自簿尉而得令丞。推而上之,則得幕職。由是法也,又上至於守貳。由是法也,其宜得者,則曰“應格”;其不宜得者,則曰“不應格”。曰應格,雖貪者、披懦者、老耄者、乳臭者、愚無知者、庸無能者,皆得之。得者不之愧,與者不之難。曰不應格者,雖其實賢能廉潔,才智皆不得也。不得莫之怨,不與者莫之恤也。吏部者曰:“彼不怨不愧,吾事畢矣。”如募役焉,書其產之高下,而甲乙之按;其役之久近,而勞逸之籲:一吏而閱之可盡矣。賢不肖、愚智何別焉?

宋以蔡廓為吏部尚書。廓先使人謂宰相徐羨之曰:“若得行吏部之職則拜,不然則否。”羨之答曰:“黃、散以下悉委。”廓猶以為失職,遂不拜。蓋古之吏部,雖黃門、散騎皆由吏部之選授;則當時之為吏部者,亦豈止取夫若今之所謂應格者而為黃、散耶?愚以為今之吏部,要當略小法而責大體。使夫小法之有所可否而無系於大體之利害,則吏部長貳得以出意而自決之。要亦不失夫銓選之本體,而不害夫法之大意,則善矣。


卷四[编辑]

二十 天下之名生於不足[编辑]

舉國皆儒,則儒者之名不聞。為吏皆循,則循吏之名不聞。士皆純德,野無遺賢,則獨行、逸民之名不聞。為子皆孝,為臣皆忠,則忠臣孝子之名不聞。蓋嘗讀渾渾之書,而得九官、十二牧之為人;讀灝灝之書,而得伊尹、伊陟、傅說之為人;讀噩噩之書,而得周、召、閎夭之徒之為人。彼皆大儒也,當時不稱其為懦者。皆能致循良之吏也,當時不目之曰循吏。彼皆為忠為孝也,當時不指之為忠臣孝子。下至於鄉黨庠序之間,不聞其有獨行;山林草澤之間,不聞其有逸民。


自魯國之人以儒稱,則儒道衰于周矣。自鄭子產、楚孫叔敖以循吏聞,則吏治衰於列國矣。自伯夷、柳下惠以獨行著,則天下之事始有尚偏之弊矣。自長沮、桀溺之徒以逸民而長往,則韜光鏟彩於漁樵間者,多逸民矣。自子胥以忠稱于吳、曾參以孝稱于魯,則忠臣、孝子稀疏寥落,如參、辰相望矣。嗚呼!士以一行得名于時,彼亦何等時耶?是故西漢之有“儒林”,有“循吏”,非西漢之美事也;東漢之有“獨行”,有“逸民”,非東漢之美事也;李唐之有“孝友”,有“忠義”,非李唐之美事也。(實)〔德〕泯于有餘,名生於不足而已。

王《雅》之詩,其序不言美。極盛之卦,其爻不言吉。是二者文雖不同,而意出於一。何也?天下之事,名生於不足,德泯于有餘。方其美惡之相形,善否之相傾,故天下之人得以窺其跡而議其事。大人君子處於純全至正之地,其不言之妙,不言之神,足以感動萬世。乎其不可知者!天下之人,雖欲指而名之,頌而美之,豈可得哉?《詩》之所述,一介莫不稱美;而成王之《雅》序,獨不言美焉。非不美也。《易》之諸卦,一事之得,莫不言“吉”;而“乾”之六爻辭,獨不言“吉”焉。非不吉也,道盛德備,不可得而形容也。有有則“有”之名不立,無有則“有”之名始著。蘇文忠公稱慶曆之盛,曰:“天人合同,上下歡心,才智不用而道德有餘,功烈難名而福祿無窮。”當是時也,尚複有名之可指乎!

二十一 愛民當思所以防民[编辑]

刑所以殘民,亦所以厚民;刑所以虐民,亦所以安民。今之天下,惟嚴于用刑,而後可以言省刑;惟公于明刑,而後可以言恤刑。漢文帝寬仁之君也,而後世之論則曰“以嚴致平”。漢宣帝持刑之君也,而當時之詔則曰“務行寬大”。故文帝之于黎民醇厚,正自其以嚴致之;而宣帝之吏稱民安,亦自其持刑得之。

吾嘗怪夫世之迂儒曲士不明聖人之旨意,姑取無用之空言,以自高大,曰:“聖人無事于刑也。”聖人之果無事于刑也?而天下可以免刑哉?故吾之所謂無刑者,非世之所謂無刑也。必有使之而至於無刑也。恭維主上仁民愛物,與堯舜刑期無刑之意異世同符。邇者曲軫宸慮,哀矜庶戮之不辜,親屈帝尊,臨軒慮囚;而又遣部使者分行諸路,一清囹圄,惠至渥也。尚慮州縣之吏不能體悉聖意,必欲如皋陶之不負所委,以推廣好生之德。故愚不敢采摭陣腐而苟有讚美。(切)〔竊〕謂今之天下,惟慮夫用刑之不嚴、明刑之不公。是以為善者良者之不幸,而奸者詐者之幸。用於人情之私,非用於人情之公,是以為天下之病也。

周公之詩曰:“既取我子,毋毀我室。”說者曰:“詩人之仁也。”鄭伯之詩曰:“無逾我牆,無折我桑。”說者曰:“詩人之愛也。”是則然矣。知仁民而未知仁之方,知愛物而未知愛之意。與其憂我子之取,孰若常固其室而不可毀。與其憂我桑之折,孰若常高其牆而不可逾。

古之立法,不惟懲天下之已犯,亦所以折天下之未犯。蓋已犯之必懲,未犯所以必折也。今夫民之情,固喜溫而惡寒,欲涼而惡熱。然冬不寒、夏不勢則民病而死矣。是故愛極者,恩之所從消;寬甚者,猛之所自起;求用刑之疏者,必至於用刑之數;求天下之喜者,必反以得天下之怨。理固然也。故漢高帝如此其寬仁也,入關之初,結天下之心,如此其亟也;欲除秦法之苛,如此其銳也。而其與民約法,亦曰殺人者死。帝不以為疑,民亦不以為請。何則?上下皆便,其當然也。殺人而法不死,孰不相殺,以至於大亂。故雖高帝欲取天下之速,而不敢宥殺人之罪,以陷天下之心。雖秦人之苦於苛,而不以高帝之不宥殺為帝之虐。然則古之立法之意可知也已。大抵始於必用,而終於無所用也。今之法則不然。始乎不用,而終於不勝用。夫法不求民之入,而拒民之入也。古之法,民不入也,不招以入;而民之入也,不縱以出。夫惟不出,是以不入。故始乎必用,而終於無所用矣。

為矢者有殺人之心,而天下不可廢矢也。然人人而知擇焉。則矢可無乎?曰:“吾心存焉,雖為矢無害也。”夫子未嘗廢釣弋也,而所以仁禽獸者,至矣!是故惟君子不以所居遷所存。皋陶之刑皆春風,湯(師)之師皆時雨。遇所居而遷焉,斯下矣。


二十二 法不慮其終者必壞[编辑]

西漢而下,創法垂制,得三代之餘意者,莫唐若也。夫取民之法,每患其輕重不均,唐則一之以租調;養兵之法,每患其坐食無用,唐則處之以府衛;建官之法,每患其名實雜揉,唐則納之以六典。使民不至於困,兵不至於冗,官不至於濫。太宗之法,庶幾先王者,非以此歟?

建官之法傳之至於景龍,則有墨敕斜封之濫,而古制遂以壞。養兵之法傳之至於開元,則有長驅騎之制,而府衛遂以變。取民之法,傳之至於建中,則有兩稅之目,而租調遂以廢。夫中、睿之君固不足深責,而張說、楊炎亦非暗於事機者,豈可輕改太宗之法歟?


蓋嘗考之,丁以百畝為率,租以二石為額,調以布為制,役以二旬為限,此租調之法也。然無以葬者,許鬻永業。自狹鄉頓寬鄉者,並鬻口分。既許其鬻,則兼併寧不啟耶?已鬻者不復授,則課何從均耶?在府則力田,番上則宿衛。無事皆農夫,有事則精卒。此府衛之法也。然河東、河北、關右、隴左府之環京畿者五百餘,淮南、江南、劍南、嶺南府之在諸道者才二十餘。雖曰重內輕外,何多寡之不等耶?外既輕矣,卒有調發,豈能朝夕至耶?分職率屬則曰省、曰台、曰寺、曰監,序勞秩能則有品、有爵、有階、有勳。此建官之法也。然承隋之後,官不勝眾也,乃驟為七百三十事。可以省也,乃複增制員外。在當時已不能守,何以責後世之變耶?太宗之法固美矣。夫惟不慮其所終,不稽其所弊,是以雖行之一時,而卒不能以行之久遠也。

太宗平河東,立和糴法。時斗米十錢餘,草束八錢,民樂與官為市。後物貴而和糴不解,遂為河東世世之患。仁宗治平中,詔陝西刺民,號義勇。又降敕榜與民約,永不充軍戍邊。然其後不十年,義勇運糧戍邊以為常。神宗熙寧中,行青苗之法。雖不許抑配,其間情願人戶,乃貧不濟之人,鞭撻已急,則繼以逃亡。逃亡之餘,則均之於鄰保。溫公亦謂“民知所償之利,不知還償之害”,是也。

二十三 人主好要則百事詳[编辑]

古人有言:“主好要則百事詳,主好詳則百事荒。”嘗探是說,以考古今之治亂,蓋無有不原於此者。

三代人主虛心恭己以論相於上。自庶言、庶獄、庶事不敢兼知,以亂其純一,而汩其聰明。是以屆堂之間,必得賢相;而相總領眾職,進退百官,亦無有不得其人。某人治某事,某人居某職,予之者不敢輕,而得之者不敢慢。恪守官常,惟職是舉,夫然後道德政事並行而不偏廢。

自三代以還,道揆不明,(而)法守滋亂,而不可收拾。吾觀漢文帝之賢,若足以超三代之治。斷獄錢穀之數,問之周勃,又問之陳平。文帝固非好要之主也。武帝之英雄大略,若足以超三代之治。然“君除吏盡未?吾亦欲除吏”,此言之發,何為者耶?武帝抑非發要之主也。夫大體之不知,當務之不急,所謂造原立本,關興衰治亂之大者,一不暇講,天下之事,百官有司之守,方叢然萃於吾身,而欲兼之。漢治之不古,無足怪也。

蓋嘗論之,人主以一心之智慮、兩耳目之聰明,如其煩於獨斷,而役於瑣瑣之常務,則事理之所在必不能精講而深究之;不能精講而深究,則士大夫之受命承孝者必至於依違而苟且。大抵天下之理,造命容有不實,則將命者得以乖違;起事容有不中,則趨事者得以卣莽。好詳之弊,其極必至於此也。


方今天下之務,莫重於兵吏,其次莫重于刑獄錢穀,然使廟堂之上操約禦詳,惟二三大臣。是究是圖,是信是使。彼大臣既得其人,則百官有司之間,亦莫不各當其職。夫然後付之以兵吏之事、刑獄之事、錢穀之事。為祝者不使之治庖,為工者不至於易技。至於斯時,誰敢不究心奉職,以濟吾所欲為耶?

昔唐憲宗銳意於為治,杜黃裳恐不得其要,因推言:“王者之道,在修己任賢、操執綱領、務得其大者。至於簿書獄訟,非人主所任。”又謂:“王者任人責成,見功必賞,見罪信罰,孰敢不盡力?”周世宗違眾破北漢,自是政無大小,皆親決。高錫上書,以為:“不若擇立心公正者為宰相,愛民聽訟者為守令,豐財足用者使掌錢穀,原情立法者使掌獄訟。人主但視其功過而賞罰之。何憂不治?”二說然矣。差之毫釐。異乎吾所聞也。夫人主之任人,將人人而任之耶?抑任一相,而使一相任百官耶?如其人人而任之,百官有司皆出一人之所量授,則與夫好詳之弊,亦無以大相過也。

人主以多事自弊,而百官有司皆以虛文為欺。蓋本末上下始為之顛倒錯亂。

二十四 不為而後可以有為[编辑]

昔者禹、皋陶皆有絕德也。舉天下之任,付諸此身,可以優為而無忌也。然終禹之身以功聞,終皋陶之身以謨聞。禹告皋陶曰:“乃言可績。蓋責皋陶以功。而皋陶乃曰:“予未有知。”皋陶告禹曰:“汝亦昌言。”蓋遜禹以謨。而禹則曰:“予何言?”禹終無侵謨之心,皋陶終無攘功之意。夫禹豈拙于發明,而皋陶豈懦于有行者!蓋天下之事不可以兼而為,而人之智慮不可以分而用。以不可兼之事,而加之不可分之智慮,必欲盡取而為之,其不廢且敗者幾希。是故必有所不為於彼,而後可以有為於此;必有所不為於小,而後可以有為於大。雖禹、皋陶之絕德,不敢兼也,而況非禹、皋陶之絕德乎!況乎所當為之事,抑又難於禹之功、皋陶之謨乎!

三代以還,士君子之有為于世者,自恥其才之一偏,而愧其力之不能兼舉,則皆取天下無窮之事,一切以其身焉而任之。以宰相之職,而乃下為百司庶府之事,弊精耗神,治功益陋。凡所謂造原立本、關興衰理亂之大、典謨籲俞、以天命相飭詰者,則闕然無聞。是非為彼廢此、役小忘大之病乎?漢興以來,此病尤甚。是以賈誼長歎息于文帝之時曰:“大臣持簿書不報,期會之間,以為大故。至於流俗失,世敗壞,因恬而不〔知〕怪,慮不動於耳目……”王吉亦言得失于宣帝曰:“公卿幸得遭遇其時,未有建萬世之長策、舉明主於三代之隆者,其務在於期會簿書、斷獄聽訟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嗚呼!風俗之不美,大臣之所當慮也;萬世之長策,大臣之所當為也。當慮而不慮,當為而不為,豈漢廷大臣之才識不逮此耶?正以盡力於其小,則其大者固有所不暇為也。役志於其末,則其本者固有所不及究也。夫人之智慮雖不一稟,而其精力要亦有限。盡心一邑者,至戴星出入,僅勝百里之政;而振職內史者,至積旬稽審,而後詔敕不相背戾。彼其役役於簿書、期會之間,安能複有餘力而為當務之急耶?

文帝時,陳平為相,不對錢穀之間。宣帝時,丙吉為相,不問橫道之死傷。

卷五[编辑]

二十五 用人之法當察其內[编辑]

人之言曰:“物至而後鑒得用其明,事至而後君子得用其情。若弗接乎吾前,則泯然矣。能耶?否耶?我且不得而見,而況能察歟?”是說然矣!然人才之能否,未易察也。退然如不勝衣,而能以晉國霸;今將求之以壯勇,則失之矣。年老短小,而能使盜賊解散;今將求之以奇偉,則失之矣。應對鄙拙,而能反風滅火;今將求之以文辯,則失之矣。是夫人之才實者不易察如此也。齒若編貝,目如垂珠,而持論不根,則容貌不足以取人矣。丰姿詳雅,神精明秀,而誤天下之蒼生,則風采不足以取人矣。踔厲風(嚴)〔發〕,常屈挫人,而諂事群小,則議論不足以取人矣。是夫人之虛偽者,不易察也如此。人主於此將孰從而察之歟?聞之曰:“人才之在天下,當索之於內,不當求之於外;當考之以實,不當信之以文。”夫詐而似智,佞而似忠,遲鈍而得深謀,鄙薄而能立事。人主鮮有不惑於此。夫惟索其內而窺之,即其實而觀之,心鑒內明,天機洞照,於一見之頃而得之於耳目之外,則是非能否了然不能欺矣。

昔漢武帝知人善任,使其于一世之人才亦嘗致其察矣。獨惜其舍內而徇外,遺實而取文。夫是以所用者,皆非真才實能。衛、霍之容甚武也,則用之。張、周、桑、孔之狀甚銳而巧也,則用之。公孫、鄒、枚儒服儒言,甚秀而文也,則用之。至於汲黯之質直,今日(舐)〔詆〕其戇,明日誚其無學,又明日怒其妄發,徙之內史,遷之淮陽。當是之時,苟非震整而翹秀,便捷而奮發,帝皆有所不決焉。然愈多而愈不濟。一用之則一窮。嘗讀《吾丘壽王傳》,觀其書責之曰:“子前朕用之時,智略輻湊,以為天下少雙,海內寡二。及至連十餘城之守,任四千石之重,職事並廢,盜賊縱橫,甚不稱前之時。”是不察其內,而徒信於其外,則稱意於前而不稱意於後。失人而然也。厥後宣帝總核名實,拜刺史守相輒親見問,觀其所以然。其懲武帝弊而得之歟。是故人主之觀人,要當以武帝為戒,以宣帝為法。

二十六 繩下嚴則人不敢盡[编辑]

君臣之間,可以相忘,而不可以相忌也。相忌之隙開,君臣之道喪矣。且天下之事,無定形也。見其賢而舉之,以進善也,而可疑以植黨。見不肖而去之,以絕惡也,而可疑以立威。興作之鄰於生事也,安靜之似於因循也,忠直者疑於訕上也,慮患者近于妖妄也。謂之是可也,謂之非亦可也,無有必然可指之定形也。苟人主牽於意忌,而操疑吾不信之心,士亦孰肯冒而為之,以自速於禍也耶?大凡憂畏生於不足,猜忌起於有間。上之繩下也太嚴,則下之奉上也不敢自盡。故操權急者無重臣,持法深者無節士。何者?有所拘者,不能有所縱。戚然自危,必不敢泰然安意為之也。嗚呼!人君之禁其臣,使之懼不免之不暇。屏跡以逃嫌,損威以避禍,豈國家之福也哉?

古之大臣,其操心也不危,其臨事也不忌。是以優遊閒暇,而能有所建立。蓋昔者堯之諮四嶽曰:“孰能治是水?”四嶽曰:“鯀可。”曰:“孰能巽朕位?”四嶽曰:“舜可。”鯀方命圯族。雖堯亦度其不可用,而四嶽乃以甚不肖之人而猥充至重之責。自今觀之,必曰是誤國也。舉天下而與人,此豈細事哉?而四嶽遽以天下之匹夫,上幹天子之正位。自今觀之,必曰是非當言也。舜命禹征有苗,已誓師往,而益以一言贊禹,禹遂班師,遽為之誕敷文德,而有苗格。舜命禹徂征,禹既行而益有言。宜告之舜,不告舜而告之禹。禹承命於舜,及其不遂行也,宜先稟之舜,乃擅退兵而不疑。自今觀之,則益之言可以謂之沮壞成事,而禹之事乃逗留君命。古之君臣,其相體悉也如此。一德一心,相與忘機於形骸之外。小過不責,大言不怒,然後能濟天下之功。

三代以還,上忌其下,下疑其上。為天子大臣,而瑟縮,常若有所掣其肘而系其足;左顧右盼,惟恐人主之議其後。吾觀漢武帝以剛明之資督責臣下,自李蔡、嚴青翟、趙周數相,駢死牢戶。石慶雖僅以謹論,亦數被譴。公孫賀至於涕泣不敢受命。當時視處鈞衡之地如以其身蹈不測之淵也。至於宣帝,其忌刻又過之。趙、蓋、韓、楊之倫以微罪誅。其它自全,惟陳萬年之順從、丙吉之謙而已。高才之立其朝者,未始不累之也。世多咎衛青之事武帝不招士、張安世之事宣帝不薦賢。嗟夫!魏其、武安以厚賓客為天子切齒,霍將軍以秉權位萌驂乘之禍,其鑒未遠也。況青精兵百萬,抗威沙漠;安世身統禁旅,司國之命。此固武宣之所側視、貌親而心難之者。使其招士進賢,以收士大夫之譽,其能免乎?故其天子之大臣,當使之施為注措,不盡拘於繩墨規矩之間。間有所斡旋提挈,以懾服天下之情。當使開胸露臆,以與天子共推無疑之心,不可為曲廉細謹以自免於吏議,可也。

今之大臣,坐于廟堂,何其凜凜如燕之巢於幕也。平日所論薦者,才氣雄偉,足以任重致遠者,何人也?議論俊拔,足以為安而慮盡者,何人也?幹局明練,足以煩而解紛者,何人也?大抵阿諛、緘默、苟且、怠慢,如立仗馬,如轅下駒耳。此無他,禁人已甚,則人始逃嫌而避禍也。心知其利而不能以盡為,明見其害而不能以盡去。拱手貼耳,以僥倖于久安而不奪。尺寸違之,則事未及為而以失律報罷矣。為今之計,莫若以堯舜為法,以漢武、宣之事為戒,公卿侍從之間略其小失而責以大綱,使之稍稍然釋去肩背之芒刺,從容胖肆,措意於法令之外,而後苟且、怠惰、阿諛、緘默有所不禁而自風休雪釋也。


二十七 小有所屈大有所伸[编辑]

人主之有為於天下,其心未嘗不欲朝廷之尊而紀綱之肅也。而人主之所為,則每有以自隳其尊而壞其所謂肅然者。以其道不足以制欲故也。蓋朝廷紀綱之所系,莫大於法,而所以守是法而無所撓屈者莫重於人臣。然臣守之於下,而君每抑之於上。欲心一動,勃鬱熾烈,惟恐夫人執法以沮吾之意而不得以快其所欲。不知夫稱快于一時者,乃所以自壞其維持天下之具。愚諂者撓法以從君于昏,忠義之士氣沮勢奪則慨然引去,卒至於剝落解散,不可收拾,而危亡不旋踵而至。蓋小有所伸則大有所屈,勢之必然而理之固然也。

古之賢君,氣聽命於心,情受制於禮,蓄威屈勢,使守職不為所奪,得以自伸。凡法之所在,雖卑且賤,不敢震之以威,從其所重。夫是以朝廷尊而主威為之振,紀綱立而奸邪為之寢。古之人有行之者,漢文是也。細柳之師,親屈帝尊而勞之。聞軍中不馳之令,則按轡徐行。盜環犯蹕之罪,赫然發怒欲誅之,聞張廷尉不奉詔之言,則樂受而無難色。鄧通之貴幸,其寵之非不至也。一戲於殿上,則丞相申屠嘉檄召欲斬之。夫以天子之尊而庇一弄臣,則孰敢誰何者?而嘉持法召之不疑,帝亦遺之不吝,必俟其已困辱,然後徐遣使持節以謝丞相而召之。太子,君之貳;梁王,(太后)〔皇后〕之愛子:其勢非不尊也,一不下司馬門,則公車令張釋之追止而劾奏之。夫以父子兄弟之親而少差以禮,亦未嘗為甚過者,而釋之持法劾之不恕,帝亦受之不卻,必免冠謝太后以教太子不謹,然後(太后承教)〔太后乃使使承詔〕而赦之。夫漢廷諸公之所為,自敵己以下,受之而不能堪,而文帝斂威抑氣使將軍得以行其令,使丞相得以舉其禮,使廷尉得以執其法。不牽於愛,不役於情,伸臣下之所為,以肅朝廷之紀綱。當是時,上而宰相,下而百司,內而朝廷,外而軍旅,法之所在,凜若秋霜,隱若雷霆。窺伺之心息,陵犯之風消。非有孝武之光烈、宣帝總核信必之政使然也。蓋惟禮義以養其心,和平以收其氣,抑情以執法,屈己以伸臣下而已。若漢景帝則不然。溺于久安,偃然有自用之心。凡文帝之所為,優容獎借、不敢挫折其臣下以自壞者,景帝一切反之。非有功不侯,此高帝之法也,而王信奈何欲侯之?封同姓以填天下,此高帝之法也,而晁錯奈何欲紛更之?故周亞夫執舊約以爭外戚之封,申屠嘉因奏廟以欲誅紛更之臣。此二者固宏綱大法之所在,神器宗廟之所賴,以維持全安於無窮者,而景帝皆挫抑不用。一餓死,一嘔血死。王信果侯,晁錯果用,則景帝一時豈不進退如意而甚快也哉!然亞夫死而王信侯,則毀高帝之典刑而啟封拜外戚之端。申屠死而晁錯用,則紛更高帝之法而啟吳楚七國之禍。愚故曰“小有所伸則大有所屈”者,此之謂也。

夫立法以維持天下,其大者猶宮室之上棟樑垣,其小者蓋瓦級磚。非甚狂惑,孰肯自隳其垣棟而自揭其管籍哉!惟其情欲之來,志氣不能以自禁,隨動而流,隨觸而勃,遂至於潰裂四出,甚壞而不可救。故夫至公無私,我以存天下之法,常情所不能忍。於幾微眇忽之中,而遏其橫流不可救之禍,自非以氣禦志、以道勝情之君,疇克爾哉!武帝天漢中,胡建得守軍正丞。監軍禦史為奸,穿北軍壘垣以為賈區。建約走卒誅之。竟斬禦史,然後奏聞。武帝報曰:“‘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建何疑焉!”


二十八 易成之效亦易以敗[编辑]

天下之患,莫大於不可為,亦莫大於可為而不慮其所終。不計其所成,簡略而始之,利未見而害隨踵矣。天下之事,非簡略之所能久也。以簡略而成,必以簡略而敗。古之聖人創制立法,為萬世帝王程式,必周詳而不敢輕、謹密而不敢忽者,非為其始之不足以成,而憂夫終之易敗也;非為其始之不足以得,而憂夫終之易失也;非為其始之不足以合,而憂夫終之易散也。天下之事,如是足以成矣,如是足以得矣,如是足以合矣;而必曰未也。又從而節文之,紀綱委曲而為之表飾。是以至於今而不廢。及其後世,求速成之功,而倦于持久。故其欲成也,止于足以成;欲得也,止於足以得;欲合也,止於足以合。其始不詳,其終不勝其弊。

嗚呼!有以文、武、周公之所以造周者告之乎?三代令主維持天下之具,莫詳于周。吾嘗求其制度規模矣。凡紀之《書》、歌於《詩》,纖悉曲具。列之于《周禮》,所謂禮樂之本、教化之端、桑農之政、任用之機,以至刑禁之條目、財貨之源流,班班可考者,皆其維持天下之具也。夫文、武、周公豈不能略為之法、簡為之制,優遊容與於闓端創始之初,而乃汲汲若是耶!天下之勢,其成之也有基,其立之也有本。惟其栽培封殖之既固,則枝葉未易以委枯。惟其疏浚堤防之盡力,則流派未易以潰裂。萬世子孫有所憑藉扶持而不至於陵遲大壞者,皆出於此。

若夫漢高帝之寬仁,足以掃秦之禁網,信義足以勝楚之威力。其資美矣,獨于萬世子孫之計有愧於三代。是豈非苟為之心入之?而闓端之初,遂至於簡且略耶!(禮)〔樂〕由天作,(樂)〔禮〕以地制。先王以是而窮一性之源本、陶萬匯之中和,又豈可輕為而輕視?帝乃甘於亡秦卑陋之習,俯首于叔孫綿蕞之儀,至有“度吾能行”之語。籲!貶道從己,一至於此。稽之《王制》,寧有不愧!惟高帝創法立制之原,每每如此。是以繼世之君,如文帝之賢,宜可與語王道也;然聞釋之之奏,乃甘心于秦漢之卑論。觀賈生之策,而未遑于禮樂之大典。如宣帝之賢,宜可與語王道也;然有漢家之制,而安於雜霸,不法先王之統,而敢於持刑。豈非高帝之規模不遠、苟略苟成而有以啟文、宣之弊歟!

昔叔孫通與弟子共起朝儀,高帝曰:“得無難乎!”通曰:“臣願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上曰:“可試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為之。”張釋之補謁者。既朝畢,因前言便宜事。文帝曰:“卑之!無甚高論。令今可行也。”於是釋之言秦漢之間事,文帝稱善。

昔有善陶者,直必百金也。嘗苦其難售,然其器終生而不隳。鄰之陶者,直才數金,人之市者踵至;然朝用而夕隨傾之,不能終以歲月。是孰為之取捨哉!


卷六[编辑]

二十九 事要其終知人用心[编辑]

天下之事,要其終而後可以知人之用心。恩之已甚者,未必非以殺之;而忍於抑其所愛者未必非以全之也。苟不於其終焉而觀之,則恩者人以為真恩,忍者人以為真忍。蓋至於此,則是非之在天下,始為之失其實矣。嬰兒之甚其飽,貴人之極其寵;而嬰兒之病、貴人之禍則生於飽之寵之之日也。嚴師之笞楚、慈母之呵叱,而子弟之成就則在於笞楚、呵叱之時也。孰謂人君之於天下,恩可遽指以為恩,威可遽指以為威哉!昔者絳侯親握天子璽而授之文帝。一日有疑,下之獄吏,幾死而僅免,則文帝疑若少恩矣。孰知文帝之少恩,乃所以抑去其驕蹇之意,而務以全其宗也。宣帝之于霍氏,厚之以權,不約之以禮,使其不肖之子侄,且假之以當路之權柄;則宣帝之于霍光,其厚之亦至矣。不知夫厚之者,乃所以速其逆節之露也。人主之恩威未定,大率類此。

管仲侈淫。田氏儉約。鄭莊公叔段事。曹參飲醇酒事。陳平從呂後王諸呂。


三十 議論不一理未嘗異[编辑]

至真無二,至公不殊。言語議論不一,而方之於笑哭,則天下無異聲。貴賤賢愚有異,而較之於生死,則天下無殊途。理之在天下亦若是而已矣。彼(謂)〔於〕夫議論之間,未嘗紛亂而不可誣。是以聖人在上,眾正路開,人人得以自盡。不有得於此,則有得於彼。其初,雜然而不可聽,然其論利害也詳,言是非也明。吾惟審擇而謹取之耳,又何病夫議論之不一也?世之談者類曰:“‘謀夫孔多,是用不集’。言之多,徒以敗事也。外廷百口徒亂人意。言之多,徒以惑人也。”不知夫所以惑、所以敗者,不在於言之之多,而在於擇之之不審。使有堯、舜、禹、湯、文、武之君在上,於眾言不一之中,必有卓然不惑之見。其言愈多,其理愈明,其見愈審。又豈至於多而惑、惑而敗也哉?聞仁宗朝杜祁公衍、范文正公仲淹、韓魏公琦、富鄭公弼、歐陽公修、余靖、蔡襄之徒,相繼在列。每朝廷有大事,議論紛然,累日而不決。司馬君實與範純仁號為至相得者,鐘律一事,亦論難數十而不厭。夫其所謂累日而不決、數日而不厭者,當時亦曷嘗病其惑人而敗事也哉?以至一之理,而為是不一之議論,言者不止,而聽者不厭,則亦以吾胸中有卓然之見,而夫人之所欲言,不得不使之自盡也。

三十一 法廢則人得肆其情[编辑]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孔子以為不可。齊宣王欲毀明堂,孟子以為不可。夫具餼羊而不存夫禮,則不如無餼羊;有明堂而不知其政,則不如無明堂。古之人何眷眷於此而獨以為不可耶?予嘗論之曰:“彼其不知其禮其政,然猶有先王之物存焉,則肆其情者猶將有所礙也。苟取餼羊而去之,取明堂而毀之,其所以礙人之情者既不復存,則蕩然無所限制,縱意肆欲,將何所顧忌耶?”今夫法之設,以跡絕私也。事私行於無形,而人莫得見其情。故聖人設法以為寓公之具。寓公者有具,則戾公者有形矣。

春秋之世,諸侯相與削去周書之籍。夫何仇而為此?直惡夫行私之有形耳。後之君子不知夫法可以礙行私者之情,以為任法不若任人,於是取天下之法而罷之。為用刑之說,則曰無為刑辟,議事以制可也。為用人之說,則曰毋拘定制,見賢而用可也。夫使朝廷常清明,大官常得人,則法之所在,循之可也,立之亦可也。不幸而有縱情以行私者出焉,前無所顧,後無所忌,喜怒予奪,惟我所欲,則典刑之壞,必於是焉始矣。蓋昔者裴光庭之設循資格,而張九齡極論其弊。及其為相,一切罷之。其意蓋以獎拔人才、激厲士氣,且使不得執法以徼其上,而權之出於朝廷也。籲!孰知是法之廢,而朝廷始無所守,蕩然得以肆其情耶!

嘗觀明皇開元之初,資格未廢之際,以蘇廷碩之能,明皇欲大用,必問宰相:“有自工部侍郎而拜中書,其果宜乎?”宰相以為:“惟賢是用,何資之計?”明皇乃敢從之。李元之才,公卿交薦籍甚,明皇欲自天官侍郎擢拜尚書。斯未為驟進也,然宰相以其資薄,止拜侍郎。夫以蘇廷碩、李元卒為宰相。雖使當時擢自眾人,以管機政,未為過也。又況一自工部而拜中書,一自侍郎而拜尚書,非躐等也。然必問大臣,許而後授之,不許則不敢也。蓋其法度,人臣在於資格,而不敢忽也。及其惑林甫之奸,欲相牛仙客,則自河湟使典擢班尚書。遂不復計資。而九齡雖盡忠,援故事而且不聽矣。明皇即政之初,其資格雖毫釐必計;而其終也,雖尊卑疏戚,顛倒易置,而有所不恤。豈非資格一廢,彼固得以肆其情而無所礙耶?本朝李定以資淺入台,事最細也。若未害治也,而宋敏求不奉詔,蘇頌又不奉詔。夫亦審諸此而已耳。

用人以資,則盛德尊行、魁奇俊偉之士,或拘格而遲回焉。張釋之十年不得調,揚子雲官不過執戟是也。

三十二 任用不可使人取必[编辑]

聖人之于天下,惟其我既取必於人,而人不能取必於我。夫是以天下惟聖人之為聽。何者?我取必於人,則權在我;人取必於我,則權在人。人不敢為而奔走天下者,權也。以奔走天下之具,而委之於人,則欲富者富,欲貴者貴,如執券取償,其勢不得不應。其勢既應之,則在我之富貴有限,而彼之欲無窮。置而不問,則怫然有所不平於其心。夫聖人者不牽於天下之私情,而務合於天下之公議。必其有可以得富貴之理,然後遺之以富貴之資。故得之則釋然有以自慰,而不得者亦慊然有以自愧。

昔者嘗讀西漢《百官表》。見武帝之用人,廢置予奪,何其雜然。出於不然必然之不可測也。張歐為中廷九年而遷,而王溫舒之遷五年,韓安國之遷一年。商丘成為大鴻臚,十二年而遷,而田千秋之遷一年。田廣明之遷五年。是則武帝之用人,有不可以遲速推。西漢宰相之缺,則取之三公;三公之缺,則取之九卿。然而石慶之死,御史大夫兒寬當遷而不遷,而太僕公孫賀得之。公孫之死,御史大夫商丘成當遷而不遷,而涿郡太守劉屈得之。御史大夫延廣之罷,九卿當遷者甚眾。夫何取諸濟南之王卿?御史大夫公孫弘之罷,九卿當遷者甚眾,夫何取諸河東之番系?是則武帝之用人,有不可以次第度。彼武帝以為吾之爵祿,而使天下得以意度而情窺之,則吾爵祿之權將折而歸於下。是故示之以為天下之端,而引之以不可窮之緒。使天下惟知愛之而為之之力,終莫能以歆羨邀持於其間。此固帝之所為雄才大略也。則天下之人何其可以馴致而必得也?定日月以為遷就之期,蓋將以沮躁進者之心也。循資格以為進擢之階,蓋將以杜僥倖者之路也。此二者則甚公矣。然愚之所慮者,士大夫取必于朝廷之爵祿,而朝廷又自開其取必之門也。

漢宣帝之役用人才,其規矩法度,凜然有武帝之餘風。九卿之秩視郡守,則九卿崇矣。而當時乃有自少府而為馮翊者。郡守之職視三公,則郡守卑矣。而當時乃有自潁川而入為宰相者。朱邑之治行第一,視黃霸無愧也,而其官則止于大司農。王成為偽自增加,視趙、蓋、韓、楊有餘罪也,而其爵則至於關內侯。

三十三 逆耳之言不可不聽[编辑]

人主之尊,天也。其威,雷霆也。人臣自非忘軀徇國、奮不顧私者,誰肯抗天之尊、觸雷霆之威,以自取戮辱也哉!故自昔人臣,類皆覘主意之所在,奉迎投合,惟恐其或後。以失為得,以非為是者,人人然也。

昔梅福言于成帝曰:“自陽朔以來,天下以言為諱,群臣皆承順上旨,莫有執正。取民所上書,陛下之所善,試下之廷尉,廷尉必曰:‘非所宜言,大不敬。’”魏明帝時,侍中劉曄為帝所親重,或謂帝曰:“曄善伺上意所趨而合之。(陛下試舉所向之意而問之)〔陛下試與曄言,皆反意而問之〕,必無所複逃矣。”帝如言以驗之,果然。後不復敢在群下默視而疾趨如此。至於犯顏而諫,苦口而諍,豈人臣之所樂哉?非其所樂而奮然為之,是必有夫不顧私者而奪之也。而人主于此,顧方痛抑而深沮。怒之未足,而繼之以斥;斥之未足,而繼之以誅。士亦何望而不為諂諛佞媚以自取疏外也哉?且漢高帝之創業,光武之中興,當時言聽計從,無以齟齬,宜不復有阿容而不盡己意者。然詔群臣擇有功者以為燕王。群臣知上欲王盧綰,皆言太尉長安侯盧綰功多可立。光武大會群下,問誰可傅太子者,群臣承望上意,皆言太子舅陰興可。附會投合,卒無一人異辭。彼二君好賢樂諫,如此之切而當,時猶有承意順志、逢迎阿附之風,況夫斥之誅之而使之不敢言耶!故愚以為朝廷之上,幸而有方正之人、節義敢言之士。人主正當鑒自古人臣希合之弊,而為優容獎借,以作天下忠直之氣。就使其言時有不中於理,猶當和顏開納,以屈於天下之公論。人心之所同是者,惡可以卻而不聽也哉!

三十四 為治不可以圖美名[编辑]

人主之有為於天下者,不可誘于古人之美名,而忘今日之大勢也。夫誘于古人之美名,而忘今日之大勢,則其施設措置必有齟齬而不順其所為者矣。是故蘇威作《五教》以齊民,其意以為有虞之治順其勢,而民以大謹。太宗欲襲封刺史,亦庶幾於三代之所為,然而功臣不樂。名則美矣,而勢有所不順也。後周以來,至於南北之際,而不免於亂亡。房效車戰于陳濤之役,而卒以取敗。名亦美矣,而勢有所不順也。勢之所在,上古之禮樂不用於後世,商周之質文不襲于虞夏。其初非聖人制之耶?而後之聖人革之,不以為嫌。夫亦順其勢而已矣。周公之井田曆三代而後備,至良法也,而齊侯變之為內政。內政之兵,非不強也,而太宗乃近取周隋之制,葺而為府兵。太宗亦豈不能復古哉?自桓公不能從井田之制,太宗不能從內政之法,夫亦順其勢而已矣。不順其勢,而徒誘于其美名,是猶以鄉飲酒之禮而理亂秦之市、干戚之舞而解平城之圍,不可得也。故夫人主之為治,於名有所不敢誘,於勢有所不敢違。

按今之法而為之(地)〔也〕,雖若近于循常蹇淺,終不屑于愛古之美名,而自詒今日之實患。蓋其所以深思孰計而權事理之輕重者,胸中素見已定矣。逆時乖數之事,終有所不為也。昔者嘗疑漢文帝不興禮樂、宣帝之不用周政,以為二君者不能為經久之慮,以還三代之治於漢。及考文帝之時,而後知其勢之所在,惟在於清淨玄默。以與斯民息肩於瘡痍凋瘵之際,則禮樂制度誠有所未可興也。考宣帝之時,而後知其勢之所在,惟在於剛明果斷,以起天下委靡、偷懦、不立之氣。是以雖美名,亦有所不可用也。二君之所為,可謂得當時之宜,而不為古人之誘矣。

三十五 去夫積弊當以其漸[编辑]

人常言:“亟解紛者,益其紛;縱理禦者,固其禦;遏河之奔者,必恣其奔;息人之怒者,必飽其怒。”去天下之弊,亦若是而已矣。陰解其亂,而徐去其弊,則悠然日趨於平安而不自知。奮然而擊去之,而求以稱快乎吾意,則其害始大橫流潰決,而有不可收拾者矣。雖然,是特一時之害耳。至於積弊之所在,其成也非一日,其積也非一世,源深流長,有不可以旦夕遏者。是又惡可以不勝其忿而奮然為是僥倖速成之計耶?周自平王東遷,王室既卑矣。桓公憤諸侯之不朝,一旦連三國之兵而伐鄭,以自取中肩之辱,而益成諸侯之強,則實一銳不思為之也。魯之政在於三家,久矣。昭公不能去之以漸,不忍一朝之忿,而求逞夫私欲,而禍卒以自及。蓋魯之所以失,無以異于周也。在《易?屯》之“九五”曰:“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九五”以君位之尊,居屯難之世,威權不行,膏澤不下,故曰“屯其膏。”漸正之則吉,驟正之則凶。聖人垂戒之意深矣。故夫人君將去天下之積弊,要當以周魯之事為鑒,以《易》之辭為法。

昔者漢七國之治,非可以旦夕而裁削之也。晁錯不忍數年舒服,浮躁躑躅,亟下削地之詔,遂激其反。唐藩鎮之悍,非可以旦夕而剪鋤之也。德宗不能為歲月之遠慮,不勝其忿銳,於遣三將而一伐,遽起涇原之變。在《易?需》之“九五”曰:“需于酒食,貞吉。”乾(上)〔下〕坎(下)〔上〕,是乾之剛健,遇險而未能進,故需須也。今九五居至尊之位,而息於險難。故曰“需於酒食”。宴樂雍容之象也。言人君處險難之際,正宜寬以待之,不當以驚憂自沮。唐文宗當積弊之後,每朝群臣,則泣下沾襟,魂飛氣索。此不知“酒食”之義也。

自武而成,自成而康,曆三世而商人利口靡靡之俗未殄。自高而惠,自惠而文,曆三世而秦人借(鋤)〔帚〕誶語之俗猶存。

卷七[编辑]

三十六 不可以疑心聽人言[编辑]

天下之物,不可以疑心觀之也。萬物錯陳於吾前:鳧短鶴長,繩直鉤曲,堯仁桀暴,夷廉蹠貪。區別匯分,本無可惑,疑心一加,則視鳧如鶴,視繩如鉤,視堯如桀,視夷如蹠。此非物之罪也,以疑先物,所見固非其正也。內疑未解,外觀必蔽。豈特物而已哉?惟人之聽言亦然。執桀、蹠之轡而譽桀、蹠,出申、韓之門而譽申、韓,則人孰信其譽?以鄉原而毀伯夷之廉,以裡婦而毀西子之美,則人孰信其毀?何者?彼其所言之人,吾固以惑心聽之也。宋昭公去群公子,而樂豫以公子而爭之。豫之言雖是,而昭公固以為已疑之也。樓緩從秦至趙,而請與秦地。緩之言雖當,而趙固至計無自而入矣。由是觀之,則凡言有出於公而涉於私者,固人主之所疑,而君子之無以自明也。昔者西漢之世,儒術之不振,任子之不減,外戚之不抑。是三者之弊,其是非可否了然而甚易知也。然趙綰、王臧言儒術而竇太后不從者,趙綰、王臧身為儒者也。王吉請削任子令而宣帝不從者,王吉則以明經進也。劉向排外戚而成帝不從者,劉向則宗室之老也。(三)〔四〕君子之言不見用,豈非漢之人主皆以疑心待之乎?公父文伯之死,女子為自殺于房中者二人,其母聞之,不肯哭也。其相室者曰:“焉有子死而不哭者乎?”其母曰:“昔吾有斯子也,吾將以為賢也。今及其死也,朋友諸臣未有出涕者,斯人也,必多曠於禮。”孔子曰:“知禮矣!”夫母,賢母也;孔子,聖人也。逐于魯而是人不隨也。今死而婦人為自殺者二人。若是者必其于長者薄,而於婦人厚也。雖然,是言也,母言之則為賢母,使妻言之,是必不免於妒婦矣。(三)〔四〕君子之言,所謂以妻言之者也。漢人之主之疑,所謂以妻疑之也。雖然,君子之事君也,惟用其情而已。執論以逃嫌,隱辭以遠謗,皆不情也。不情以釣其名,而謂君子為之乎?是故出於公,雖不免于私,君子亦力言之。


三十七 民心難以小惠劫之[编辑]

嘗觀《孟子》之言。至於“鄒與魯”,“有司死”焉,“而民莫之救”,孟子以為凶年不發倉廩以賑之,而不可以尤民。至梁惠王移粟於民,而孟子又以為非先王之政。夫饑而弗恤,穆公固有愧也。饑而恤之,惠王猶無取。何也?天下之事安于莫之為者,誠非也。迫而為之而不及其本者,亦非也。是故以梁之政視鄒之政,梁若可喜;以先王之治責梁之及民,則末矣。聖人之仁,其積之有源,其發之有機。其所以愛天下者無窮,而見於恤天下者,則特其有限者也。天下之人,不以其有限之施而致不足之望,而常以是信其窮之屯而懷不盡之感者,蓋於其所發,占其所積。聖人之心,始形見於此。夫其形見在於一日,而天下之吾戴者,則非其形見之日也。

魯侯弗(奪)〔專〕於衣食,而必以分人。曹劌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子產以乘輿濟人於溱洧。孟子以為惠而不知為政。夫衣食之利,私也;而魯侯、子產割以與之,豈不為美哉?而曹劌、孟子不之信,何也?其大者不立,則小者吾固知其不足以動人也。


三十八 人主當固結人心[编辑]

昔楚子伐蕭,師人多寒,王巡三軍,拊而勉之,三軍之士,皆如挾纊。德宗在奉天,帝遣人諜賊,寒而請。求不能得,憫默而遣之。士亦竟為之用。夫二君於艱難之中,而用人不能以實惠及之,而徒空言悅之;人亦不能得其實惠,而感悅其空言。此其故何也?人之情,得百金之惠於其己敵,而不以為重,而王公大人下一語接之,則詫然以為己榮。蓋凡出於意之所不期而分之所不及者,為能動人。彼其軍旅之賤,而得拊勞之勤,固已不啻純綿之溫;而奔走之卒,領吾君憫默之意,亦已逾於五之賜。人主之於天下,又焉用汲汲於財,而後可以用為哉?艱難多事之時,一言足以感動人心而固結之。況天下無事之際,苟能愛養存恤,撫之以德,發之以政,輔之以仁,則天下之所以感吾君者,宜如何也?故其國非山河之固而不可破,非甲兵之守而不可攻,則人心之固結而已。

三十九 物以順至當以逆觀[编辑]

物之以順至者,必當以逆觀。天下之禍,不生於逆而生於順。劍、盾、戈、戟未必能敗敵,而金、繒、玉、帛每足以滅人之國;霜、雪、霾、霧未必能生疾,而聲色遊畋每足以殞人之軀。久矣,夫順之生禍也。物方順吾意,而吾又以順觀之,則見其甘而不見其毒,見其吉而不見其凶。溺心縱欲,蓋有陷於死亡而不悟者。人之有為于天下,蓋不可以不知此。

夫小人之得君也,將欲移其權柄而迷其耳目,則有聲色貨利以啖之,甘言巽語以順之,射獵歌舞以娛之。迎其好而逢其欲,覘其所向而俟其所歸。有可愛也,則徇之以歡;有可懼也,則寢之以為安。其意凡此者,皆所以眷其君而蠱其心術也。而人君不能以逆觀之,而樂其順矣。豢于其說而阱於其術中而莫之辨。夫是以奸欺之患生,不幾於危亡則不悔。

若夫忠臣義士則不然。識高而見殊,慮遠而憂大。射獵歌舞之娛,則禁而抑之;聲色貨利之欲,則諫而止之。宵旰之勤,吐哺之疲,非人之所願為者,則顧從而強之。其說雖逆,其理實順。人君有能以順而觀今之逆,以逆而觀前之順,則天下可以常治而無亂矣。昔者楚共王有疾,召令尹曰:“申侯伯與吾處,常縱恣吾。吾所樂者,勸吾為之;吾所好者,先吾服之。吾與處歡樂之,不見戚戚也。雖然,我終無得。”唐明皇謂左右曰:“蕭嵩每啟事,必順旨,我退而思天下,不安寢。”夫共王之所謂“吾終無得”,明皇之所謂“我不安寢”,其能以逆而觀順者歟!

襄二十三年,孟孫惡臧孫,季孫愛之。孟孫卒,臧孫入哭甚哀。其禦曰:“孟孫之惡子也,而哀如是。季孫若死,其若之何?”臧孫曰:“季孫之愛我,疾也;孟孫之惡我,藥石也。美不如惡石。夫石猶生我。之美,其毒滋多。孟孫死,吾亡無日矣。”

四十 諫因其明處乃能入[编辑]

人臣進忠於其君,必因其所明而後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其蔽者,其暗也;其通者,其明也。因其明處而告,求信則易矣。自古能諫其君,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故訐直強勁者,率多取忤;其溫厚明辯者,其說易行。古之人有行之者,左師觸龍之于趙,子房之於漢是也。高祖愛戚姬,將易太子,是其所蔽也。群臣爭之者,眾矣。嫡庶之義,長幼之序,非不明也,如其蔽而不察何?四老人者,高祖素知其賢而重之。此其不蔽之明心。故因其所明而及其事,則悟之如反掌。且四老人之力,孰與張良群公卿及天下之心?其言之切,孰與周昌、叔孫通。然而不從彼而從此者,由攻其蔽與就其明之異耳。趙後愛其少子長安君,不使質于齊。此其蔽於私愛也。大臣諫之雖強,既曰蔽矣,其能聽乎?愛其子而使子富貴長久者,其心之所明也。故左師觸龍因其明而導之以長久之計,故其聽也如響。在《易?坎》之“六四”曰“納約自牖”。約,所以進結其君之道也。自牖因其明也。二子之言,其知坎之“六四”歟?


四十一 救弊毋為目前之計[编辑]

人有居於河瀕者,一旦水至,彷徨四顧,莫知所為,於是毀室徙薪四塞之。有家人失火者,倉皇卒迫,乃舉其所有之金帛器皿,投之烈焰而撲之。然是人也,能解目前焚溺之患,而退有失所焚溺之憂。前患方去而後患繼生,則以其所一時苟且不思而為目前之計故也。弊之在天下,固不可以不救也。然吾觀自古君臣之救弊,往往舊弊未除,新蔽複作者,無乃蹈於焚溺之失乎?趙廣漢之治潁川也,惡其俗之朋,設筒以招訐訟,行詭譎以起怨仇,務使其民為不朋而已。不知朋黨之禍去,而告訐之禍複生也。唐明皇之討安史也,知天子之兵弱而不能制,於是倚功於節度、結援於回紇之禍複作也。汲汲于救一時之弊,而不為安全經久之計,禍患之相仍,吾亦不知其所終矣。雍按:“回紇”下有闕文。


四十二 天下之事不能兩全[编辑]

天下之事不能兩全也。仰觀乎天,夏澇而秋旱;俯察乎地,丘夷而淵實。在天地猶不能兩全其所不可全之利,而況於人乎?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故欲生而毋望乎義,欲義而毋愛其生。二者不可兼全也。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故欲富則不必言仁,欲仁則不必言富。兩者不能以俱大也。事之不能以兩全,類皆如此。昔者嘗怪宋襄公泓之戰,而欲不重傷。子魚曰:“君未知戰。今之者,皆吾敵也……,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惡重傷,則如勿傷。”夫既欲殺敵,又欲不重傷,是襄公欲全其不可全也。邾文公卜遷于繹,史曰:“利於民,不利於君。”公曰:“苟利於民,孤之願也。天生民而立之君,以利於民也。民苟利矣,遷也。”夫既欲利民,又欲利君,是邾人欲全其所不可全也。是以賢君之有為於天下,將以便民,則不敢求以便己;將以裕民,則不敢求以裕國。以(己)〔民〕與國,國可後也。勢有所不能全也。哺一雀而十蟲損,愛一牛而一羊死。既欲便民,又欲便己;既欲裕民,又欲裕國:雖聖人有不能矣。

鄧攸舍己之子而負弟之子以趨。蓋弟之子欲全,則己之子不可不舍也。屈突通攻王世充而不顧二子之死。蓋己欲徇其公,則不可複顧其私也。燕昭王愛樂毅而斬其淫者,令其心則小有所不足愛也。唐明皇謂己雖瘠,天下必肥。利於民,則己有所不求便也。

四十三 利在一時害在萬世[编辑]

方漢宣帝時,大司農耿壽昌奏立常平法。糴三輔近郡粟以給京師。歲省關東漕六十三萬人。又曰:“令邊郡皆築倉,以谷賤時增價而糴,貴則減價而糶。”當時民皆便之。壽昌至爵為通侯。而蕭望之乃非之。元帝時,在位諸儒又非之,並與鹽鐵願罷,以為毋與民爭利。元帝亦聽用其說。終漢之世,不行一常平也。壽昌既以便民,而望之諸儒乃以為與民爭利。愚於此未嘗不竊疑之。及為之反復其故,而參之以當世之變,然後始知望之諸儒之議,果非迂闊而不切事功者。

蓋君子之于天下,法必慮其所終,行必稽其所弊。事固有利在一時而害在萬世者。彼常平之法,大抵利於豐稔而不便於荒歉之歲。而神爵、五鳳間,谷石五錢,縣官常增價而糴之,豈不便於民?及元帝即位,谷石乃至三百餘。豐凶之不常,如此而官吏奉行,所謂增價損價,安保其必如壽昌乎?《禹貢》之法,在禹行之則善。其後也,莫不善於貢矣。蓋禹雖立為九等,然有所謂錯出者,故能無害。後世執之以為常,不復知所除,則其病民為始甚。今使縣官與民為市,倘非賢官吏,大率皆知責其所入之多。所給之直,未暇問也。就使增價而糴,亦有其名耳。給直不時,使民訴而得之,往往費一而得二。所增何補?望之之說曰:“築倉治船,費直二萬萬餘,有動眾之功,恐生旱氣,民被其災。”望之之非壽昌不在是也。曰:“壽昌習于商功分銖之事,其深計遠慮,誠未足任。”愚獨謂此語最為得之。側聞國朝熙甯中,司馬溫公論青苗之弊,因曰:“太宗皇帝平河東,立和糴法。是時斗米十余錢,草束八錢。民樂與官為市。後物貴而和糴不解,遂為河東之患。臣恐異日之青苗,猶河東之和糴也。”望之之意,得無與溫公類乎?


四十四 致治非難保治為難[编辑]

天下非未治之可畏,已治之可畏也;非未安之可憂,已安之可憂也。方天下之未治未安,為士者相與講治安之術而為學,為公卿大夫者相與進治安之術而為忠,為人主者則又日夜求治安之術而為政。上之所以焦心勞思,下之所以進計獻議,無非治安之是圖也。故天下非未治之可畏,非未安之可憂也。天下治矣,而可畏始生;天下安矣,而可憂始生。士不知講治安之策,公卿大夫不知進治安之忠,人主又不知求治安之政。上下相從于逸樂,中外相忘於閒暇。治不知所以保其治,安不知所以固其安。天下之治安,始有不足恃者矣。

愚不暇遠引旁取,姑取春秋齊桓公之事以言之。齊侯自莊公十三年北杏之會,至僖九年會於葵丘,衣裳之會,凡十有一也。自僖八年洮之會,至十六年會於淮,兵車之會,凡四也。齊侯圖伯之心亦勤矣。然方邵陵之師未舉也。貫澤之會,齊侯不以伯主之尊而與江、黃之微者盟。其汲汲于伯功之成,何如也?及其邵陵之師既舉,而齊侯向日之心始荒矣。陳大夫一謀不協,其身見執,其國見伐。黃人被兵守城,更曆三時。告命已至,而援師不出。意驕於葵丘之盟,禮失于陽穀之會。狄入王畿而不能伐,大夫救徐而諸侯不行。是以狄人窺伺中國,今年侵衛,明年侵鄭。淮夷亦取於病杞,而不忌聖人。謹而書之,以志其侈心之動,而伯業之始衰也。故嘗以為齊之伯成于邵陵,而亦敗于邵陵。使桓公返自邵陵之後,而不忘前日貫澤之會,則夷狄之畏服,而中國之尊安,寧有既乎?以桓公之事而論今日之事,愚是以知未治未安之不足憂,已治已安之為可憂也。


卷八[编辑]

四十五 用重刑者懼人之玩[编辑]

昔者觀《書》至於《堯》,未始不惑之也。共工之庸違知之矣,而去之不以時。四嶽舉鯀,帝曰不可,而四嶽猶曰試鯀,堯聽之,未害也。鯀用而無成,則四嶽之責也奚辭?而堯不加。夫知其庸違而縱之,不若未知之猶憚也。責之無辭而難之,則是苟有辭者莫得而詰之也。宜去弗去,宜責弗責,亦莫以厲天下者。蓋嘗為之深思其故,而後得其說矣。天下之人,不可輕以刑示之也。彼其未見吾刑之初,惟聞有所謂刑之名,而未見其為刑之實。故其心常凜然行乎不可測知之中。及其既以刑而示之,則向之所聞,今其身履之矣。彼將以為是亦無所可畏也。於是乎玩心始生。堯之不輕于用刑,其亦懼人之見吾刑而有玩心乎?蓋至於舜一旦取四凶而誅之,刑雖不為過,殺雖不為慘,而天下之人始見刑矣。夫民日之所聞,至於是一日而見,則已久矣。雖殺猶將玩之,況未至於殺乎?其刑止於如此,其罰止於如此。吾既見之矣,是不足多畏也。故舜之後為商周,商周之後為秦,秦之後為漢,刑罰愈嚴,殺戮愈眾,而民愈不知畏者,其見之非一日也。

嗚呼!嬰兒之在繈褓也,一呵一叱而知懼。其久也,鞭樸日加焉而恬然,懼心不生。彼固知其止於如此也。三代之後,吾嘗有愛于漢文帝之治。吳王不朝,賜之幾杖。張武受賂,賞以金錢。深有得於堯不輕用刑之意。夫不朝而賜之,受賂而賞之,宜若畏懦委靡,而不足與有為矣。而文帝之意則以為二人之罪固可罰也,而吾之威不可輕以示人也。不輕於示人,而使之常不見吾所以為刑之實,則天下之人未知吾君之刑何如,而玩心不萌矣。寬其刑於一人,而去其玩於千萬人。若文帝之術,正堯之遺意也。嗟夫!淵壑之深,望之黯然而不知淺與深。有一人焉探而涉之,則必有一人焉從而繼之。何也?以其深淺之既知也,不知則不敢繼矣。

四十六 法無善惡在人所用[编辑]

古語有之:“柳下惠見飴,曰:‘可以養老。’盜蹠見飴,曰:‘可以粘牡。’”飴,一也,而或以養老,或以粘牡。善惡惟其所用也。宋人不龜手而,吳人得其方而列地封侯。不龜手之藥,一也,而或以封侯,或以。小大唯其所用也。法之在天下亦然。常平之法,古人用之便民,後世則以是而取利。薦舉之法,古人以是而進善,後世則以是而招權。豈惟二者而已哉?凡今之法亦莫不然。曰銓選也、堂除也,法之見於吏者然也。曰鄉兵也、差役也,法之見於民者然也。學校貢舉之法見於士,屯營府衛之法見於兵。是數者法之孰為美,孰為惡;孰為小,孰為大:此惟人所用爾。用之美則美,用之惡則惡。小用之則小,大用之則大。譬之雨露之在天,梧得之以養其柯條,荊棘得之以養其芒刺。譬之財富之在人,賢者用之則養其身,小人用之以喪其生。豈有美惡、小大之辯哉?顧人不能無美惡、小大之異耳。昔蘇文忠公通守錢塘,是時四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鹽法。公于其間,常因法以便民,民賴以少安。嗚呼!以不便民之法,而善用之者,猶足以安民,況於法之果便者乎!

夫子以詩禮為過庭之訓,而或者用之以發塚。詩禮豈發塚之資乎?焦延壽專精于《易》,而京房得之以殺身。《易》豈殺身之具乎?譬之於火,用之爨釜則為善,用之燎原則為惡。然何嘗有二火哉!譬之于水,用之以溉田則善,用之以灌城則為惡。然曷嘗有二水哉!


四十七 行事雖同心術則異[编辑]

堯舜之遜,遜也;子噲之遜,亦遜也。夷齊之廉,廉也;仲子之廉,亦廉也。湯武之仁義,仁義也;而徐偃王、宋襄公之仁義,亦仁義也。然堯舜之遜、夷齊之廉、湯武之仁義,當時行之則見其利,後世行之則大其美。至於子噲之遜、仲子之廉、偃王宋襄之仁義,當時無所利,後世亦無所美。世固豈以成敗論人物耶?是不然。堯舜湯武之君,夷齊之臣,其心純於為道,子噲、仲子、偃王、襄公之徒,其心純于為名。為道則率性而安行,至誠而不息。為名則非出於其性,非本於真誠,勉強矯激,苟可以得名而已。是其行事雖同,其用心則異矣。故夫君子之論人,要當觀其心術,不當即其行事。王衍之不言利,與孟軻同;桑弘羊之言利,與劉晏同。弘羊之均輸,即太公九府之遺意。


四十八 才與法合不患其密[编辑]

引繩以正直,欲去繩者,必其不直也。持鑒以照妍醜,欲棄鑒者,必其不妍也。設法以舉賢俊,欲廢法者,必其不賢也。何者?直與繩合,則亦不知有繩;妍與鑒合,必不知有鑒;才與法合,則亦不知有法。愈密矣,則使愈見其寬。愈難矣,則使愈見其易。今世賢良之選,欲試以奇篇奧帙,而議者每懼賢良之沮格。進士之舉,欲試以經術詞章,而議者每病進士之難兼。吏部之銓量,欲試以身、言、書、判,而議者每慮選舉之苛碎。此愚所未喻也。魯之儒者舉國,哀公下令,而儒服者一人。(切)〔竊〕意其下令之初,魯國皆懼,而一人之真儒,固自若也。齊人吹竽三百人,齊君好別吹之,而(東)〔南〕郭遁去。(切)〔竊〕意其別吹之初,(東)〔南〕郭自懼,而其餘之能吹者,固自若也。

四十九 不以或然而廢常然[编辑]

理有常然,而事有適然。固適然之事而疑常然之理,智者不由也。歷數天下之事,出於常然者十之九,出於適然者百之一。以一廢百,奚可哉?四凶之奸,天下之大惡也。舜不以四凶之惡而不舉元凱者,以四凶為適然也。管蔡之罪,天下之大變也。周公不以管蔡之變而不封懿親者,以管蔡為適然也。苟持不必然之事,而奪必然之理,則物物可畏,人人可防。其心焦然無須臾寧矣。君人者固有常體。操至公以格天下,合此者升,戾此者黜,向此者擢,犯此者刑。初未嘗容心於其間。故有譴怒而無猜嫌,有疏斥而無疑貳。上無永廢之人,下無自絕之志。此固君人者之常體也。


昔者嘗怪西漢七國之變而擯斥同姓。作左官之律,設附益之法,惟得衣食租稅,不為士民所尊,則是以七國之適然而廢親親之常然也。光武以新室之禍而不假宰相相權,以吏事責三公,而以司隸校尉督察之,則是以新室之適然而廢公卿之常然也。唐德宗時,張涉以儒學入侍,薛邕以文雅登朝,繼以贓敗,而帝心始疑,不復倚仗文臣,則是以二儒之適然而廢用儒之常然也。蓋世有耕田而以其耜殺人者,或者以為耕田之可廢。夫殺人之可誅與耕田之不可廢,此二事也。安得以彼而廢此哉?

五十 事有出於法度之外[编辑]

論天下之事,出於法度之外者有三:一曰氣,二曰意,三曰心。祖龍之師並六強國、項羽之兵破五諸侯者,氣也。和緩之醫不論老少、曹吳之畫不擇人物者,意也。郢人之斤運若成鳳、梓慶之鋸見猶鬼神者,心也。

五十一 善念無力則為惡勝[编辑]

楚之共王有疾,召令尹曰:“常侍管蘇與我處,常忠我以道,正我以義。吾與處,不安也。”魯隱公矢魚于棠,臧僖伯諫之不從。及其卒也,則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夫共王既愛管蘇之道義,是固知其為賢者矣,而反不安之,何也?隱公既以厚葬報僖伯,是固知其忠諫矣,而反不從之,何也?蓋人君當使氣聽命於心,不當使心聽命於氣。氣聽命於心,則心有所為,氣不得而遏之。心聽命於氣,則氣有所向,心亦不得而禁之。

人君豈不樂安存而惡危亡、好禮儀而恥過失?惟其一心之力不能以禦氣之悍,故心知其為善矣,而制於氣,而不能行。心見其為賢矣,而制於氣,而不得用。嗟夫!此漢武帝、唐明皇之所以不克其終也。“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是言也,實出於武帝之口,則帝非不知刑之所不當用也,而罔密文峻,窮治刻骨。愚以為此非武帝之心,武帝之氣使然也。韓休敷陳治道,多訐直。“我退而思天下,寢必安”,是言也,實出於明皇之口。則帝非不知休之為賢也,而不終歲而逐之。至於知林甫之妒賢嫉能,則相之終其身。愚以為此非明皇之心,明皇之氣使然也。心勝氣則心為主,氣勝心則氣為主。此二君之天資卓絕,豈有明知其不善而犯之?蓋其善念無力,而惡念為之日勝。故其心有不能以自立也。然則如之何?曰:大人君子苟能于此進格心之說,使之以志禦氣,以禮制欲,以道勝情。涵養既久,鍛煉既熟,則尊所聞,行所知,庶樂可以次舉矣。


五十二 不以小節傷國紀綱[编辑]

昔者嘗觀漢文帝即位之初,朝而問宰相勃曰:“天下一歲決獄幾何?”勃謝不知也。“天下錢穀一歲出入幾何?”勃又謝不知也。以問丞相平,平曰:“各有主者。即問決獄,責廷尉;問錢穀,責治粟內史。”文帝稱善。勃竟慚而免相。愚讀史至此,切知文帝之用人未嘗不謹於能否之辨。及觀《張釋之傳》,上登虎圈,問上林尉禽獸簿,十余問,尉左右視不能對。虎圈嗇夫從旁代對甚悉。文帝欲拜嗇夫為上林令,以釋之一言而遽止。夫上林尉之不能對,與周勃之不能對,一也。虎圈嗇夫之能對,與陳平之能對,亦一也。今也周勃以不能對而見罷,而上林尉無所責;陳平以能對而見稱,而嗇夫無所賞。豈文帝至此而悟耶?蓋嘗為之深思其故,而後得其說。夫人主之有為於天下,其紀綱不可不存也。紀綱之所系,雖一階一級之若可輕、奇才異能之若可喜,吾不以其所輕者而畀其可喜。以其所輕而畀其所喜,其始雖若未甚害,至於考其所終,稽其所弊,則下者爭圖其上,言者竟出於其位,而紀綱之始大壞也。彼決獄錢穀之數,一相知之,一相不知之,則去一而取一,誠未害也。若夫上林尉之不能對,而嗇夫越職而對,文帝亦越而遷之,則凡有才者思奮其才,辯者思逞其辯,卑者欲逾尊,疏者欲逾戚,所謂圖上出位之風,始不可遏矣。故吾甯屈天下之才,而不敢不存國家之紀綱。元、成以來,雖無足道,然猶能世守漢之家法。方元帝時,華陰守丞上封事,薦朱雲為御史大夫。朱雲之忠,誠可以大用也。然一守丞之微,非可以薦御史大夫者:下輕其上爵,賤人圖柄臣,則大綱小紀之所在,必於此而壞矣。匡衡所謂“欲以匹夫徒步之人而超九卿之右,非可以重國家而尊社稷”。其知紀綱之說歟?其得釋之之遺意歟?

五十三 士量力而趨於其事[编辑]

天下之患,(每)〔莫〕大於不量其學力之所至而妄施之。夫使之皆得量其力之所至而無過於其望,則疑忌怠惰而無志。孰知夫天下之事,其為之蹇淺而無成、致之疏魯而多敗者,其患又自夫不量力者來歟!管仲之相齊,固知力之可以周旋于齊也。過此者,吾力之所不及也。彼其縱聲色、逸子女,世皆譏之,而不知非仲力之所多也。子產之相鄭也,固知吾力可以從容于鄭也。過此者,吾之所不能辦也。彼其鑄刑書,不能定遷,世皆譏之,而不知非產力之所及也。夫使去聲色、徹子女而又能不以邪而間賢,與不為刑辟、能定遷而又能措國於無事,夫豈不善?則亦先王之政也。二子其難之,獨何歟?夫固曰:“量力而動,其過鮮矣。”學不足以克之,而強揠之以就事。籲!其危哉!古之君子,其以志而加諸事,以身而任諸人,所以為而成,動而功,而無曠敗不滿之處者,惟其度吾力之所至而計其後之所成,而後為之。則為之時與成之日,皆可以(遂)逆知(其所為)而無後悔。

無李廣之才,則(省)〔治〕文書,擊刁鬥莫若為程不識。無孔門高弟之才,則學詩學禮莫若為伯魚。烏獲之力,弛而不用,遇盜而三揖之,則盜知服矣。無烏獲之力,遇盜而揖則死矣。


五十四 不可為而為之則凶[编辑]

人皆曰:“士君子立人之朝,有犯無隱。緘其謀而不泄,遁其才而不耀,避世者之為也。而謂人臣可以為乎哉!”嗟夫!人臣固不可以為此也。然而事固有不可得而為者。冒而為之,則亦自禍而已。故夫天下之患,莫大於不可為而為。可為而不為者,次也。昔霍將軍用事,田千秋為丞相,事事決於光。光為言千秋曰:“惟將軍留意,即天下幸甚。”終不肯有所為。宣帝躬親萬機,張安世為大司馬車騎將軍領尚書、幕府長史。有譏其不進士者。安世曰:“明主在上,賢不肖較然,臣下自修而已,何知士之進耶?”且千秋豈不知事者?安世亦豈不樂收進賢之美譽也哉?蓋分霍光之權以逞其才者,爭之端而嫌隙之所以開,犯宣帝之所忌。吾見其身之殆,而無益于國也。在《易?坤》之“六四”曰:“括囊無咎無譽。”《象》曰:“‘括囊無咎’,謹不害也。”當霍光、宣帝之時,二子而不括囊,其不危哉?

卷九[编辑]

五十五 剛強生於柔弱之餘[编辑]

《易》至於《坤》之“六二”曰:“直方大,不習,無不利。”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夫“六二”其才則柔,其德則中,其性則順,其居則正,宜若偷懦畏遜,而不值得與有為矣。然其動也,內直而不撓,外方而不諛,而足以立天下之大功。是果何為而然耶?蓋天下之理,強不立于強,而立於弱;勇不成于勇,而成於怯。大風起於木;炎炎之火不生於陽,而生於陰。彼“六二”之體,以中而養柔,以正而養順。其養如此,其發固如此。所謂盛德之至,動容周旋而中者也。是故真忠立于舒徐,至忍生於卑遜。赫然發憤躬戎服禦鞍馬者見於清淨玄默之主,絳衣大冠見大敵而勇者,亦謹厚柔順者為之。

嗚呼!孰謂夫斂形不張而退然如怯者,非大勇之所在乎?豈惟人君之養勇者如此?(惟)〔人〕臣亦然。趙文子其中退然如不勝衣,其言呐呐然如不出口。所貴者晉國管庫之士七十有餘人,生不私其家,死不屬其子。張子房狀貌如婦人,卒為帝者師。段(文蔚)〔太尉〕俯首拱手,言氣卑弱,笏擊朱,英烈與秋霜爭嚴。故夫天下之人,不可以形窺也。自今觀文帝光武之君、趙文子張子房、段(文蔚)〔太尉〕諸臣,必謂其委靡怯懦,不足與集事,而大功業一旦勃然而為之,人果可以形窺哉!


五十六 吏愛民則民亦愛吏[编辑]

古之為吏者,無所忌於民;而為民者,亦無忌於吏。吏民不相忌,故其情通而意協。情通則無乖阻,意協則無鬥爭。古者郡邑之間,吏不猜民,民不疾吏,歡欣怡愉,如父子之相信、兄弟之相愛。平時追呼號召,未嘗至於民之門;而鞭樸笞棰,亦未嘗切於民之肌膚間。則出入阡陌,勞來勸相,以勉其耘耔蠶織之事。然而其色溫然而不厲,其辭委曲而不徑,若有以傷民之情者。故民之于吏,依依切切,常有戀慕感悅之意,出力以供其衣食,雖甚勞而不辭。及無事之時,則又為補葺其宮室,以庶幾其無虞於風雨鳥鼠之害。

昔嘗讀《詩》而至於《七月》之篇,則見其吏民之情,相愛相親,愷悌慈祥,無纖毫齟齬格之態。故曰:“三之日於耜,四之日舉止。同我婦子,彼南畝,田至喜。”又曰:“春日遲遲,采蘩祁祁,女心傷悲。”其情亦可見矣。以為未也,又曰:“七月鳴,八月載績。載玄載黃,我朱孔陽,為公子裳。四月秀,五月鳴蜩。八月其獲,十月隕。一之日於貉,取彼狐狸,為公子裘。”績以為己裳,而公子則以玄黃;貉以為己裘,而公子則以狐狸。蓋其不敢愛其身,而愛其吏者如此。當是時為吏者,優遊泮奐,得以盡其志;而為民者,勤樸謹厚,得以安其生。雖有很戾無親之人,鹹有所慕悅,而不肯疾視其上。蓋自秦商君設法,以禁乎吏民,而其情遂泮渙離散,而不可複合。平居吏之視民,惴惴如視其仇讎,民亦得間以肆其忿以毒吏。蓋至於秦始皇二世之際,郡縣之吏,屠人之父,戕人之子,暴驁慘毒,假天子之法令,以濟其凶。及夫劉、項、勝、廣之變,則奮然刃於郡縣之吏者,不可勝數。蓋其勢之相激,有不得不然者。


五十七 公私兩便則為良法[编辑]

法之在天下,惟公私兩便者,良法也。便於公而不便於私,非法也;便於私而不便於公,亦非法也。桑弘羊固嘗行均輸之法矣,然於公則便之,於私則未便也。故七福求退,賈誼所以言其非。(切)〔竊〕觀今日之法,糴於民而用夫所謂楮幣者,此亦一利也。然愚不知止以利官歟?以利民歟?止以利官,恐非朝廷所忍為也;利民則未見利於民。何也?所用之於民,亦用之於官,則上下均利也。今也糴則用之於民,至兩稅之輸,而民以與官,官不受。與官而官不受,則民持此將焉用之?


五十八 治世之災皆為祥瑞[编辑]

先儒嘗論魯桓公三年之有年,宣公十六年之大有年。以為十二公多歷年所,(有)務農重穀。閔雨而書雨者。豈無豐年而不見於經者?是仲尼於它公皆削之,而二公存而不削者,以其獲罪於天,宜得水旱災凶之譴,今乃有年,則是反常也,故以為異而特存耳。由是推之,則凡宜災而祥者,祥亦災也;宜吉而凶者,凶亦吉也。商季之大雀、秦之大稔、後趙之蒼麟,前史特書之者,皆所以紀異也。堯之水、湯之旱、大戊之桑、成王之雷電以風,《詩》、《書》備載之者,亦所以紀瑞也。 蓋趣亡之國,君臣上下相從於昏,而嘉祥美瑞,方間見而迭出,是天時益荒其志而奪其魄也,不祥莫大焉。至於治安之世,中外甯而事簡,上下安而心逸。時有以警懼之,則君臣之間,益修其德,益隆其治,而天下以安。夫是以維持永保於無窮。斯其為祥也大矣。

五十九 用人不可以倉卒責成[编辑]

司馬溫公曰:“唐虞之官,其居位也久,其受任也專。其立法也寬,其責成也遠。故鯀之治水,九載,績用弗成,然後治其罪;禹之治水,九州攸同,然後賞其功。非若京房、劉邵之法,校其鹽米之末,責其旦夕之效也。蘇文忠公曰:“吏人與民,猶工人操器,易器而操之,其始莫不齟齬而不相得。是故雖有長材異能之士,朝夕而去,則不如庸人之久且便也。自漢至今,言吏治者,皆推孝文之時,以為任人不可以倉卒而責成功。又其三歲一遷,吏不為長遠之計,則其所設施,一切出於苟簡。”至哉斯言!夫世之君子,苟有志於天下,而欲為長久之計,則其效不可朝夕見。其始若迂闊,而其終必將有所觀。今期月不報政,則朝必以為是無能為者,不待其成而去之,甚可惜也。

夫事之有所建立,其始固有不快人意,而為其所沮,必至於持久而後見其效者。趙充國上屯田便宜策,公議是其計者十之三,而宣帝從之。留屯三年,則先零罕開之屬,不戰而自斃;左雄立限年舉法,胡廣之徒相繼上書駁其議,幸而順帝右之。雄在尚書三十餘年,天下不敢妄選,號為得人。事之持久而後見效,類皆如此。必若當時見沮於議者之口,其亦何能有所成哉!


六十 法本便民反以害民[编辑]

天下之法,本欲便民,而反以害民者,夫豈一端而已哉!鄉兵之法,本為民之防;而其弊也,操戈帶甲,群噪聚鬥,橫行於裡閭。市糶之法,本為民之利;而其弊也,配戶督限,迫蹙平民,有甚於租賦。保伍之法,所以聯比吾民,堤防盜賊;而其弊也,差役不均。執役之家,至於破產。天下之法,本無弊也,行之非其道,則弊由是而生。嗚呼!其可坐視而不救歟!

六十一 良法多以權貴而沮[编辑]

豪右兼併之害久矣。孔光奏請諸侯皆得名田,毋過三十頃;而當時丁、傅用事,董賢隆貴,皆不便之,於是遂寢不行。是則名田之法,雖良而沮矣。毀譽取人之弊久矣。京房奏考功課吏法,令百官各試其功;而當時石顯、五鹿充宗專權,皆不便之,於是遂出房為郡守。則是考課之法,雖良而沮矣。進士、明經之弊久矣。楊綰奏上貢舉條目,秀才問經義三十條,對策五道;而當時議者,以為明經、進士行之已久,皆不便之,於是事寢不行。則是貢舉之法,雖良而沮矣。

六十二 良法不得其人則弊[编辑]

木之(生)〔朽〕,蟲實蠹之;水之濁,土實渾之;法之弊,人實壞之。賢良取人,未嘗有弊也,自唐散騎以李(邰)〔〕登科,而其法始弊矣;孝廉取人,未始有弊也,自漢廣陵以徐淑應選,而其法始弊矣;詞賦取人,未始有弊也,自崔郾私一杜牧置異等,而其法始弊矣;銓選取人,未始有弊也,自苗晉卿私一張為第一,而其法始弊矣。


昔桑弘羊為均輸平准之法,末年海內虛耗,戶口減半,未幾,悉罷其所為,以從民欲;而劉晏用此,乃能操天下贏貫,而民不困;而張滂、皇甫用之,益不能給;未幾,李(選)〔巽〕特循晏法,乃能增羨三年之後,加于晏者,百八十萬。夫均輸平准之法,是太公九府圜法之遺意也。然以弘羊用之則耗,以晏用之則贏,以滂、用之則不給,以李巽用之則增衍。信乎法之在天下,得其人,則法以人而良;不得其人,則法以人而弊也。

六十三 善興利者惟去其害[编辑]

治天下有道,毋為天下立法,毋為百姓興利。一法立,一弊起;一利興,一害隨。然則如何?曰:“毋立法,弊則革之;毋興利,害則除之。”塵去而鑒自明,礦盡而金自見,弊革而法自立,害除而利自興。封建之法,非不善也,而秦更之以郡縣,唐易之以藩鎮。郡縣、藩鎮果能無弊乎?井田之政,非不美也,而秦更之以阡陌,唐又變之以府兵。阡陌、府兵果能無弊乎?常平義倉,足以賑民矣,而或為均輸,或為青苗。均輸、青苗果勝於常平義倉乎?經術詞章,足以取士矣,而或議三舍,或具八法。三舍、八法,果勝於經術詞賦乎?法已更而弊自若,利已興而害自如。故夫法在天下,惟去其所以弊,除其所以害,則雖因今之法而有餘;於弊不能去,害不能除,則雖百變其法而不足。東坡曰:“漢取天下于秦,因秦之法而不害於漢;唐取天下于隋,因隋之法而不害于唐。”故李文靖公沆嘗言:“居重位無補萬分之一,惟中外所陳利害,一切罷之,惟此少以報國爾。朝廷防制,纖悉備具,或循所陳,請施一事,所傷多矣!”陸象先曰:“庸人擾之。”正謂此也。


卷十[编辑]

六十四 泛取者乃精取之法[编辑]

泛取者,專取之法;輕任者,重任之法。吾之所謂泛取者,非無所決擇也。始而求之致其廣,終而拔之致其精,是吾之泛取也。泛取于方取之初,而專取於既取之後也;吾之所謂輕任者,非有所慢易也。始而進之致其略,然後委之致其祥,是吾之輕任者。輕任于始任之初,而重任於必可用之後也。此豈吾之臆說哉!

蓋駿骨既市,驥足焉往?九九獲用,奇謀踵至,此固世所共知也。是故論諫者賞,則天下不患無比干;廬墓者旌,則天下不患無曾子;恬退者進,則天下不串無嚴光;清儉者擢,則天下不患無伯夷;明法者升,則任廷尉者,不患無于定國、張釋之;愛民者遷,則居郡守者,不患無龔遂、黃霸。夫然後賞之、旌之、擢之、升之、進之、遷之,吾恐天下無複有是人也。何者?盛名之下,人不敢居故也。“龔遂黃霸”下疑有缺文。

漢高明此說以取人,故其得信、越、平、勃也;不在於得信、越、平、勃之日,而在於販繒屠狗雜進之時。孝武明此說以取人,故其得桑、孔、衛、霍也;不在於得桑、孔、衛、霍之時,而在於賈孺奴虜並用之日。泛取輕任,豈不足以致天下之忠勇賢智哉?求金于沙,則並于沙斂之而無擇。夫其始之所以斂之者,非不欲擇之也,勢不可也。


六十五 法令不信則吏民惑[编辑]

商君之治秦,所以令行禁止者,惟其信爾。徒木,細事也,必賜之金,是以人之有功者,知其無有不賞;棄灰,微譴也,必置之刑,是以人之有罪者,知其無有不罰。商君賞罰未必當於理,而卒以強秦者,在是也。

唐太宗詔蠲逋負官物,而負秦府官物者,督責如故;詔免關中租調二年,已而敕已輸者,以來年為始。故失信者數,魏徵得以為言。德宗令兩稅之外,悉無他徭,後非稅而追求者,殆過於稅;詔所在和糴粟麥於道次,後遣至京西行營,動數百里。故詔令不信,趙光奇得以為言。嗚呼!誠信,國之大綱也。徇目前之小利,而傷國家之大綱,無乃謀之不遠乎!

治平之政,揀刺義勇。當時詔諭,永不戍邊。未幾,或以代還東軍,或以抵換弓手。東南買絹,當時著令,一用見錢。未幾,買絹又為之折鹽。

六十六 下之令生於自慢[编辑]

政以令而行,亦以令而不行。令焉而政不行,非天下真敢慢天子之令,以違天子之政也,或者天子有令而自慢之爾。人惟不自慢也。人而自慢,則天下孰不慢之?夫固有以召之也,發而悔,悔而反。今日而發者至,明日而反者至。將欲從其發者乎?從其反者乎?指千溪萬徑以導人,而責其皆詣焉,不可也。

周家之盛也,天子深拱于京師,而象魏所揭,木鐸所振,誥命所被,眾至於六服群辟,外至於九夷八蠻,極而至於海隅出日,奔走俯伏,以聽王命。至其衰,則犬戎所攻,鄭伯所射,(子)〔王〕弟子朝之所逼,而四方諸侯閉戶高枕而莫之救。召之而不至,喻之而不聞,賞之而不恩,誥之而不威。此四者何為其然也?蓋嘗求之:成王以剪桐興,而幽王以舉烽亡,如此而已。“剪桐”,戲也,“舉烽”,亦戲也,而興亡異焉,則信與不信之異也。

夫不以幼而忽,不以戲而誑,則天子豈有一言而欺天下哉?而天下亦豈敢忽天子之一言哉?彼烽者,警急者之耳目也。無警而舉之,召諸侯而誤之,後能終無警乎?後而警,警而非誤,則孰不以有警為非警、非誤為真誤歟?一令之自慢,乃至於殺其身,以亡其國。慢令之禍,一至於此哉!

朝廷嘗罷添差矣,未幾而添差如故;嘗罷不務矣,未幾而不務如故,則何以使人之不奔競乎?甲葉、箭羽、筋角之敷,名曰用系省錢,而錢未嘗給;和糴責百萬之輸,名曰不許抑配,而緡降不能半直,則何以使人之不聚斂乎?

六十七 守法度所以系民心[编辑]

漢時儀注,大抵率意改造,不應古誼者,十常八九,其來法度略矣。然而天下之人,見即喜,不見即悲,中更王氏之禍,廢而不用者十餘年。光武入洛,東郊之民,始見司隸僚屬,歡喜踴躍,父老至於垂泣曰:“不圖今日複見漢官威儀。”自是天下翕然歸之,相與出力,鋤去新室,以成中興之業,而複其祖宗社稷,蓋二百餘年。唐之軍法,蓋自太宗府衛之立,無復古制,中間又變者屢矣。郭子儀掃祿山之亂,率騎五百赴行在。時眾單寡,軍容缺然。及尚父入京城,老幼夾道呼曰:“不圖今日複見唐之軍容!”卒能殄滅醜虜,再造王室。夫漢之官儀,唐之軍容,此所屬抑末矣。而當時之遺民,見於國勢搶攘之際,而其感激眷慕,如此其極也。況以聖祖、神宗所垂之訓,按而行之,今日之民,當何如耶?


是故國家之典章法度,宜使斯民常見而熟識之,以習其耳目,而系其心,自非不得已者,不宜輕有改易變置,以自絕於民也。向使今日變其一,明日變其二,祖宗餘澤,日益就盡。不在目前,不幸奸人撼之,則人心動搖而天下亡矣。古者公卿大夫,猶知世守其家法,至數十世,不易其衣冠。閥閱豈無隆替?而國人信服,終莫敢抗,謂之名家舊族,而況數百年為天下國家哉!


昔者蕭何削秦之法,以為《九章》,天下便其簡當,謂之畫一之法。守之以曹參之清淨,鎮之以孝文之玄默,無增無損也。孝武親崇捷給之士,講武改制,侈以生事。相高張湯、杜周,因得舞其智巧,散為紛更而無憚,其言曰:“三尺律,今安在哉?前王取是著為律,後王取是疏為令,宜世是為,何古之法乎?”斯言一出,向之畫一者,蓋岐中又有岐矣,而不止乎二三也。魏相之相宣帝也,數陳國家便宜故事,以為古今異制,當今惟在奉行故事而已。夫故事即畫一以來,承襲之舊,而武帝之所紛更者也。以一漢世,而有所謂高帝之法焉,有所謂武帝之法焉,為吏與民奚從乎?相之專行漢家故事也,所以懲武遵高,定法制而系民心也。

六十八 立事不必執事之名[编辑]

事之不立也,我知之矣,執之者敗之也。然則不可以執乎?夫甚弊之俗,不懲不可也;苟懲也,不執不可也。然則曷敗之?天下之事,其動有機。夫機者,發於至密,而藏於不可臆料。今夫一事之立,昭然若揭,而行之立的於此,使過者皆得引弓而射之也,吾知其不可以成之也。何者?天下之情不一,眾多之口難制,欲者不止,而議者無窮,則吾心不得不徇,吾說不得不搖。事垂立而徇且搖者繼之,則宜其不足以成也。昔漢之患,諸侯之強也。賈誼欲削之,晁錯又欲削之,二子發其謀,而皆不享其成。彼其持必削之說以與之相抗於必爭之中,且以事未發而跡已暴於天下。至主父偃之策,則不然。予之以意之所欲,而吾無削之之名;使之有不能不分之心,而有不得不弱之勢。嗚呼!機之所動,乃在於此。故夫昔之持必然之說以律天下者,未有能濟者也。

愚觀今之世,上欲立一事,革一弊,則群起而議之,不勝則極力而撼之。上之人亦極力而捍之,捍而不勝,則終舉而縱之。若然者,是未得其機之說也。郊賞之汰也,任子之濫也,庶官之冗且蠹也,當世之君子,未嘗不悒悒於此。然其說大抵皆曰:“必去是,否則必省”。夫上之祖宗之已行,下之人情之不順,則吾之說不直矣。惟其不直也,故其隙之易破。君子思其事機之發,不在於灼灼明辯之日,亦不在於斷斷乖違之際。郊賞不必廢,省乎郊以遷其賞。如蘇文忠公之雲,是機也。任子不必廢,嚴乎銓以難其任。如近日之議,是機也。夫三者之實不廢,而吾之說獨行於其間,人不得而議,我不得而搖。若是者,可以立乎天下之事,不可名之以無故之大也。名之以無故之大,則將待之以甚難之舉。名之以大而待之以難,則上之人彷徨睥睨而不敢決,下之士畏懦沮喪而不敢議。始乎不敢議,卒乎廢其議;始乎不敢決,終乎寢其決。事之難行,古之難複,而天下之難治,皆出乎此。

而今之尤紛紛者,鄉兵屯田之議也。是鄉兵屯田之事,其實甚少而其名甚大者,執“鄉兵”、“屯田”之名大也。鄉兵之名不去,終不可以行鄉兵;屯田之名不去,終不可以舉屯田。為今之計,莫若使緣淮郡縣,不禁土豪之聚眾挾兵,而又陰察其才且強者,禮而厚之。時有以蠲其征役,或因使之除盜,而捐一官以報其功,則邊地之兵,皆樂於戰,而鄉兵之實自見矣。治兩淮之漕臣與守臣,以兵火之後,招集流民。其民存者,以其田複之;其亡者,許他人承之。其為田之在官者,曰屯者,曰營者,沒入者,舉而一之為世業,以授民之無田者。又詔于內地諸路,有民稠地狹而願遷,則遷之淮,有水旱饑民之就食於淮。檢校經界之舊籍,以為均稅之額;盡鬻內地之屯田,以為牛種之資。不出十年,兩淮無餘田而有餘穀,朝廷有兵食而無兵費,邊上之粟如山,而內地之餉漸可減省,而屯田之實自見矣。辭“鄉兵”、“屯田”之名,以享鄉兵屯田之實,不在此耶?

六十九 書生太高公卿太卑[编辑]

天下之利害,其議論相持而不定者,皆起于書生徇名而過高,而公卿大夫徇利而過卑。徇名而過高,則必將措于古,舉夫事盡如吾意而後慊;徇利而過卑,則苟無病於吾身,而非須臾之急者,皆略之而不暇計。是故書生之論,患在於責治之已詳,而公卿大夫之論,患在於論治之已卑,果不知何時而定也。

昔者漢文帝時,幹弋戢息,刑措不用,帑廩之間,貫朽粟陳,而家給人足周於天下。蓋三代以還,治之至盛者也。而賈誼乃曰:“安且治者,非愚則諛。”於是有“流涕”、“痛哭”之說,有“厝火積薪”之說,凜凜乎若危亡之憂近在朝夕者,何耶?唐文宗時,藩鎮方命于外,閹寺撓權于內,王威不行,皇綱日隳,乎趨於大壞極亂之域。而牛僧孺乃曰:“太平無象,今四夷不內擾,百姓安生業,私室無強家,上不壅蔽,下不怨,雖未及至盛,亦足為治矣。”其言似以文宗為既治,又何耶?賈生之論過高,而責治為已詳;牛僧孺之論過卑,而失之於可為而不敢也。

卷十一[编辑]

七十 無事時當預求人才[编辑]

人君之于人才,不可以宴安而少緩,不可以倉卒而遽求。緩之于宴安,則其後必危;求之於倉卒,則其危必不可救,此天下之常理也。漢高帝定天下,為吾敵者已亡,而豪傑難制者已誅,於是人才宜可少緩矣。然謂周勃可為太尉,謂王陵可佐以陳平。其汲汲于人才,尤不啻於戰爭之地也。方文帝時,海內得離戰伐之苦,天下又安。於是人才亦可少緩。然謂周亞夫緩急可用,而付之景帝,顧命之際,不忘。武帝時,諸侯守藩,幕北遠遁。於是人才亦可以少緩。然援霍光于湮沒無聞之中,而責以伊周之業。三君之用人才,當宴安無事之時,兼收並蓄;及一旦欲用,呼吸之間,固已森然在列矣。何倉卒之憂乎?夫周勃、陳平、亞夫、霍光輩,平居眾人,固不能知其必能成功也,而英雄之君獨能收之。故呂氏之變而平、勃出,七國之變而亞夫出,主幼國危而霍光出。向使三君不陰察默窺於無事之時,以待一旦之用,而事變之生,乃彷徨四顧,遽擢而急用之,則顛倒狼狽者多矣。其能端坐而責成功乎?

明皇開元之初,一何人才之多。及治功已成,意得志滿,謂宴安為可保,謂倉卒為不足虞,人才之在天下,一皆因循不復省察。胡雛之亂,銳兵長驅,已陷東京,而方皇皇於擇將。乃聽張之言,遂擢李(臣)〔巨〕罪亡之餘。一日授以三節度,而見輕于楊國忠有口打賊之譏。又召封常清入見,問何策以討賊。常清見帝憂甚,則大言以解之曰:“計日可取。”及帥師出戰,一敗塗地,潼關失守,兩京遂危。此皆明皇不能求人才于宴安之時,而急急於倉卒之過也。

鄭之垂亡也,君臣相顧,縮手無策,幸而得一人焉。其言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之。”夫向不早用,而今以急求,猶有一人可求也,故賴以濟之;如其無可求,豈不殆哉!

元城雲:“人主之職,主於用人。苟能平日有術以采聞之,使皆為我用,則其運用天下,有餘裕矣。兒寬為廷尉卒史,謂不習事,不主曹,乃之北地視畜牧爾。及為疑奏,張湯始奇之。上問誰為之者,湯曰:‘兒寬。’上曰:‘吾故聞之久矣。’又蕭望之為治禮丞上疏。宣帝自在民間,聞望之之名,曰:‘此東海蕭生也耶?’且寬身為廷尉卒史,而廷尉以下,皆不知之,而天子深居九重,乃雲‘久聞其名’,則武帝之聰明,過群臣遠矣。且宣帝少年,在民間鬥雞走馬,日遊三輔,而當時賢人與民疾苦,皆知之。”神宗時,朝有監司登對者,上問陸賈而對以不知。它日擇人按察,上曰:“向不知陸賈者為誰?朕欲知四方利病,須忠信人”。

七十一 用人要當自有所見[编辑]

用人之道,非一端也。泛觀前代,或以家世,或以人望,或以薦引,或以功業,然其得失常相半焉。格於皇天之後,而有格於上帝之臣;大駐漢中之餘,而有長驅成都之禍;不好文學,或成安邊之功;或讀父書,乃有殺身之辱:無非家世也。起慰蒼生,而王室遂安;倚以成功,而車戰輒敗;單騎見虜,而罷回紇之兵;決勝千里,而困赤眉之戰:無非人望也。以能謀之國器,而得善斷之王佐;以知幾之君子,而昧於多才之奸人;築壇之拜,本以追亡;街亭之衄,痛以自貶:無非薦引也。佐帝之功,基於治齊;為相之聲,減於治郡;拔趙定燕者,卒能施名於後世;料敵合變者,不能救患于應侯:無非功業也。是四者,雖不足以盡取人之道,而其大要,實在於此。然古人以是而得之矣。將襲其跡而用之,其失或在於是。然則如之何而可?曰:家世、人望之說不必廢,吾于薦引功業之中,果賢者而用之足矣。所貴乎聖人者,以其一心之明誠,自有所見而不惑於其跡耳。古道不振,人主平日心術雜,為他物汩亂是非,聾其聽真偽,昏其視賢否。在前懵若無別,一旦思所以擢用人才,以起天下之治,則或者進家世人望之說,而又有人焉從而沮之。大抵進者一,沮者一,擾擾焉於數者之說,而無所適從。嗚呼!孰知夫吾之一心,乃所以為用人之大本歟?


觀茅容之避雨者,未有知容之賢者也,而郭泰獨知之。非泰之觀異於眾人也,泰求士之心異於眾人也。過冀缺之耕者,未有知缺之敬者也。而臼季獨知之者。非季之見異於眾人也,季求士之心異於眾人也。

七十二 使人速得為善之利[编辑]

昔柳宗元作《吏商》,世儒皆深排而力詆之。以愚觀之,宗元之說,責之以吾儒分內之事,誠不逃議論之域也。若上之人施之以救末流之弊,豈不猶愈於嚴刑峻法之禁乎?世儒未可以輕議宗元也。且天下之中人,所以勉於為善者,以其知有為善之利也。聖人之為天下,所以上自公卿,而下至匹夫,一有小善,不終朝而賞隨之,亦欲使人速得為善之利也。夫使天下之中人,勉強於為善,而無所邀持歆羨於其間,吾恐其為之之志,未有久而不輟者。夫惟善方形於此,利已得於彼,其善愈博,其利愈大,則天下之凡至於得者,皆將鼓舞奔走,日夜惟善之歸矣。何者?均是利也,而此以美名得之,彼以不美名得之;彼之所得者小,而此之所得者大。人豈有不棄惡而趨美、辭小而就大者哉?故宗元之說,未可以輕議也。但不可自吾儒言之。若操賞罰以制天下者,則誠不可不知此言也。世儒於此,又曰為善不可使人有利心。嗟夫!善固不可以利心而為之也,然與其嚴罰峻刑制之,而終不知為善,孰若以利心誘之,而使之樂於為善耶?敢於刑人罰人,不敢於誘人,愚不知其說也。今天下所患,患無廉士也,然而貪者嘗有罰,而廉者未嘗有賞也。故作天下之廉,而不以其賞而勸誘之,彼貪者無所慕而為廉也矣。

七十三 不可以成敗論人物[编辑]

古之論人者,考其人而不計其功。固有其才可以為而不達,不及施與既施而中奪者,何可勝數。而中才常人,乘時以功名顯者,世常有之。昔司馬子長論李將軍為將,其言哀痛反復,深悲其無成,以謂百姓知與不知,皆為流涕。至論霍去病,無他美,獨天幸不至困絕。若遷者,可謂不以成敗論廣也。諸葛孔明偃臥隆中,一見先主,便及天下大計,然終身奔走,僅成鼎足之功,而不能興先漢之業,其視蕭相國之佐高祖,誠有間矣;而陳壽以為管蕭之亞匹。若壽者,亦可謂不以成敗論孔明也。孟子曰:“若夫成功,則天也。”夫成敗系天,君子之論,豈可以是而定其賢不肖耶?大夏生植,而叢棘能有所庇;疾風烈雨,大木百圍,偃樸而死;秋水時至,溝畎無一溉之功;而歲旱淵竭,九河不足活魚鱉。物之系其遭如此。唯人亦然。

七十四 民心以先入者為主[编辑]

凡民之心,以先入為主。先入者既固,則後之繼至者,舉無足以搖之矣。蓋天下之事,無定形也。爵人於朝,以賞善也,而可疑以飾喜;刑人於市,以棄(德)〔惡〕也,而可疑以作威。興作之鄰於生事也,安靜之似於因循也。謂之是可也,謂之非亦可也,無有必然可指之定形也。使人君之於天下,不能有以先入乎其民,而結其信心,則天下於此觀其終,後雖有善焉,亦不復以善期之也。

昔者嘗怪齊宣王之易牛,與成湯之祝網,本無以異也,然一以為好生,一以為貪得。蓋湯之民,其信心先入,而宣王之民,則疑者為主也。疑心勝則設施無是矣。自古及今,以疑信為是非者,不獨一事也。亡既獲,則鄰人行動,無或類竊;牆壞失財,則鄰人勸築,反疑於盜。尚有真非真是也哉?故人君有為之始,知夫是非之被於民也,於此時而著;而喜怒之入民也,於斯時而堅。故於斯民無惑心之初,常謹其所發,以一日之為,而結民終身不移之信。故雖役民以築台,而猶子來以勸趨;植羽以從田,而猶忻忻乎有喜。何則?所可畏者,乃吾之所恃焉者也?

漢王、項羽相與軍廣武之間,而漢王數羽十罪。以負入關之約居其一。議者謂羽義信不立於天下,是以雖有百戰百勝之氣,而不救於敗,故也。然鴻溝之割,羽解而東歸,良、平一諫,輒背其約而不顧,立圍羽於垓下。然則漢王之信義安在耶?以愚觀之,漢王之信固有以先入於民;而項王之所以入民者,則無非悍禍賊之是先也。

七十五 事不足撓為不足憂[编辑]

昔扁鵲之見桓侯,知病在腠理;醫(和)〔緩〕之見(秦伯)〔晉侯〕,知病在膏肓。夫在腠理則可治,在膏肩則無及矣。然方其病在腠理也,人雖告之,恬然不以為意者,彼固以為不足憂也。不知腠理之不足憂,乃為他日膏肓之大可憂。天下之事,亦何以異此?

昔者陳侯以宋、衛之治而懼之,以鄭之弱而忽之,遂以鄭為何能為而不許其成。及兵連禍結,不發於所懼之宋、衛,而發於所忽之鄭。是不足憂者之誤陳也。秦人以匈奴為強而備之,以百姓為弱而輕之,遂虐用其民而草莽其生。及一敗塗地,不在於所備之匈奴,而在於所輕之百姓。是不足憂者又誤秦也。天下之禍,莫大於視以為不足憂。視以為不足憂者,皆他日之所不可支者也。今天下有大患四,是也。然兵財之患,上之人焦心而勞思,下之人進計而獻議,日夜惟兵財之憂。至於冤民奸吏,則漫不之省。此愚深所未喻也。意者以為吏民之弱,為不足憂也?

嗚呼!腹心之隱疾,烈於潰血之癰;臣僕之竊伺,慘於穴隙之盜;賁育之不戒,則童子之不能抗;魯雞之不期,則蜀雞之不支。吏民之微弱,誠有大可憂也。試摭前事以言之:曹參不擾獄,丙吉不按贓吏。


七十六 人情不可使無所顧[编辑]

小人之情,最不可使之無所顧也。小人而無所顧,則其心也不忸怩於為惡,而安於犯天下之不義;忿戾而不可解,而無複冀君子之恕己。故夫疾不仁者,不可已甚;而惡惡者,不可太明是非:為是姑息也,將猶以全之也。

古之用兵者,圍師勿遏,窮寇勿追。豈以為不可遏且追耶?蓋窮而追之,則示之無生意,以厚其毒;圍而遏之,乃所以決其怒,而泄其無聊之謀也。豈惟用兵,君子之治人,亦烏可使之厚其毒而泄其無聊之謀也哉!昔者秦穆公赦盜馬者三百人,而又飲之以酒;韓之戰,出穆公於難者,皆盜馬者也。子孔為載書,而國人弗順,將誅之。子產焚書而鄭眾以定。夫盜不可以縱也,而飲之則恣惡;書以治眾也,而焚之則政替。然則秦、鄭賴焉,何也?蓋負不宥之罪者,遭非意之幸;蘊欲逞之怒者,服不爭之化。

彼小人之為奸也,亦非不知負天下不美之名,而又有以來君子之所不赦也。唯自知其負天下不美之名,故赦之則猶有所愧,暴之則不自惜;知君子之不赦己,故寬之則庶幾于自新,急之則竟其自絕之志。為君子者,不能少忍以徐伺其變,而乃鍛煉維策之以稔其頑。則小人之無所顧也,其罪豈專於小人哉?亦君子者成之也。

七十七 為治當權利害輕重[编辑]

利不十者不易業,功不百者不變常。賢君之治天下,而或至於易業變常者,亦權其利害之輕重而已。是故緹縈納身以贖父罪,文帝為之變治;王縉削爵以請兄,肅宗為之推恩。夫漢唐之主,豈欲撓不刊之典而悅女子、輔臣之意哉!蓋子弟之願獲伸,則孝弟之風浸廣,忠順之俗始成。撓不刑之典,而可以成忠順之俗,廣孝弟之風,其利害孰輕而孰重耶?

遇鄉人之長者,則必俯伏而拜之;長者仇其父,遇拔刃而追之。輕重先後之序,不得不然也。

七十八 理在人心隨寓而見[编辑]

理之在人心,猶元氣之在萬物也。一氣之春,播於品匯。其根其莖,其枝其葉,其華其色,其芬其臭,雖有萬不同,曷嘗有二氣哉?理之在人心,遇親則為孝,遇君則為忠,遇朋友則為義,遇寇仇則為勇。隨一事則得一名,名雖至於千萬,理未嘗不一也。氣無二氣,理無二理。然物得氣之偏,故其理亦偏;人得氣之全,故其理亦全。


自古號為知人者,則亦因其一善而推之。是以見其孝而信其忠,聞其義而知其勇。(呂)〔李〕夷簡薦徐晦曰:“君不負楊臨賀,肯負國乎?”唐太宗之托李曰:“公往不負李密,肯負朕乎?”誠以忠孝一根,義勇一源。未有能孝而不能忠、能勇而不能義。孔門之中,曾參、閔子騫以孝名。彼其得名,豈不能為忠為勇乎?三聖之中,伯夷以清名。彼其易時,豈不能為任為和乎?

卷十二[编辑]

七十九 人之才有幸有不幸[编辑]

人之言曰:“徇時者通,忤時者窮。”是說然矣。然附丁、傅者,皆貴於哀帝之朝,而朱博以丁、傅敗;獻符命者,皆侯於新室之世,而劉以符命誅。徇時者果通乎?宣帝好刑名,而黃霸以寬平見用;武后好酷吏,而徐有功以仁恕見賢。忤時者果窮乎?蓋嘗論之,人才之在天下,其于遭時遇主,蓋有幸有不幸,未可以是而論其能否,定其賢不肖也。人皆謂虎圈嗇夫利口喋喋,所以不見用於文帝;不知陳平錢穀決獄之對,其去於嗇夫幾何也?嗇夫以能對見沮,陳平以能對見善。非有幸有不幸歟?人皆謂亞夫剛勁不屈,故不得為少主之臣。不知周昌之木強而傅趙王,其異於亞夫幾何也?亞夫以不屈見誅,周昌以不屈見用。非有幸有不幸歟?

八十 聖人以無私而成其私[编辑]

老子曰:“將欲翕之,必固張之;將欲取之,必固與之。”孟子曰:“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夫欲翕而固張,欲取而固與,欲其不遺而先之以仁,欲其不後而先之以義。自眾人觀之,其愛人利物,宜若不知所以為其己之私矣。而天下卒不能忘之,依依切切,常有戀慕感悅之意,出力以供其上,雖甚勞而不辭。蓋嘗讀《噫嘻》之詩,觀成王“率時農夫,播厥百穀”,而曰“駿發爾私”,使之先私而後公也。而治田者乃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我固使之先其私,而民固樂於先其公。讀《七月》之詩,見其所謂田者、公子者,出入阡陌,勞來勸相。至則與之同至,歸則與之同歸,無一念之不在於民。卒也,“載玄載黃,為公子裳”,“取彼狐狸,為公子裘”。績以為己裳,而公子則以玄黃;貉以為己裘,而公子則以狐狸。我不敢自愛其身,而民卒不敢忘其愛於我。自下者人高之,自後者人先之。古之君臣,以其無私而成其私,大抵若此。

三代以還,為人上者,無高見遠識,知是己而不知有人。求以直遂其所欲,而卒得其所不欲。不知夫不自愛者,乃所謂不忘其己也。

八十一 先其大者則小者服[编辑]

四馬之于車也,奔走疾遲,至難齊也。夫人之于馬,必待夫躬臨之而後如意耶,則一車而四馭,未能足也。今一禦而四馬之遲速,惟十指之聽者,以吾所執者轡也。以一轡之約,制四馬之節,執馬之要,雖欲不吾聽,不可得也。是先王之所以役天下者,執天下之轡也。

今夫欲天下之畏也,而陳之以刀鋸;欲天下之愛也,而陳之以玉帛。夫刑戮賞賜,非不足以立畏愛也,然必陳其物,設其具。則刀鋸金帛非不給矣,為之不得其要,用之不中其節,用力勞而功不成。其事煩,其教粗。吾與物以力相勝,而物之從之也,內有一不服之心,而吾力之所不周者,亂所從起。故聖人本法而明術。四凶,天下之巨奸也;商容、比干、箕子,商之望也。舜欲使天下不犯於有司,而度罪之不可以盡刑也,取天下之巨奸者擊之,天下雖有悍強不服者,知所畏矣。舜非徒能施刀鋸也,能沮其不畏之情也。武王得商之善者,而度其未可盡賞也,取世之望者三人而尊禮之,而商之善者悅矣。武王非徒知尊禮也,能動其悅我之心也。故舜、武王善執天下之轡者也。


八十二 天下之弊起於相仍[编辑]

天下之弊,常相仍而無窮。善去弊者,則亦探其害之所由生,而窮其病之所由起。故革一害,則百害為之皆除;治一病,則百病為之皆愈。不善去其弊者,不沿其源,不尋其根,既欲革此,又欲革彼;既欲治其一,又欲治其二。用力愈勞,而其弊終不可得而去。且天下之弊,未易以悉數也。以吏風言之,則有奔競,有苟且,有怠惰,有喜事而邀功;以民俗言之,則有兼併,有末作,有侈靡,有寇竊而無恥。然要之,民俗之弊,雖紛紛而不一,而其端大抵出於奔競。

自夫人之奔競也,而後人臣以位為寄,以職為方,而苟且生;急於其私,緩於其公,而怠惰生;以建立為能,以安靜為鈍,而喜事邀功生。然則欲革吏之弊,豈必舉數者而盡革之乎?抑其奔競足矣。自夫人之兼併也,而後富益富,貧益貧,而末作生;阡陌閭裡,而侈靡生;饑寒切於其中,財貨動於其外,而寇竊無恥生。然則欲革民之弊,豈必舉數者而盡革之乎?抑其兼併足矣。


八十三 不可以一節而棄士[编辑]

人才之在天下,不可以一節之不善而見棄之也。以一節不善而棄天下之才,則世無全人矣。孔子不以管仲之非禮而廢其仁,孟子不以柳下惠之不恭而貶其和。自非堯舜,安能每事盡善,有始有卒?其惟聖人乎?苟非下愚不可移之資,則其所為必有是非當否。不以不善掩其善,此聖人取捨之政,以為法於後世,人主翕受敷施,當何法哉?於人之罪無所忘,天下所以叛楚;一聞人過,終身不忘,管仲知鮑叔不可以為相。《周書》曰:“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宜為君者也。”蓋昔者嘗竊歎唐八司馬,皆天下雄豪偉特之才。如劉禹錫、柳宗元,其所以蘊藏,蓋百分未試其一,故其陵厲軒軒之氣,雖幽深憔瘁之中,猶自見於文章議論,而不沒其精華。果銳盤屈,而抵折不得已,而暴露於荒州僻郡之間,蓋亦有大過人者。而程異晚年複進,則唐之財用,遂以沛然。此豈可以一節之不善而遂終棄之耶?==

嘗讀《洪範》之書,以為皇極之道,廣大而不狹,寬厚而不苛。而堯、舜、禹、湯、文、武,所以用天下之術,頗可以推見於此。何者?有猷者,有謀略者也;有為者,有膽力者也;有守者,有志節者也。此不可以不念也。故曰“有猷、有為、有守,汝則念之。”雖然有謀略者或至於詐而不能正,有膽力者或至於縱而不知法,有志節者或至於執而不知權,蓋非天下之中道矣;然而苟未麗於惡者,亦不可不愛也。故曰:“不協於極,不罹於咎,皇則受之。”嗟夫!皇極之道,非聖人孰能行。昔者太祖皇帝,以大度致天下之士,知趙普之貪、曹翰之橫,而包含覆蓋,未嘗見於辭色。故趙普、曹翰俱自以為名臣。自雍熙、端拱以後,用法愈詳,責人愈密。蓋其弊至今有二:一曰記其舊惡而不開其自新,二曰錄其暫失而不責其後效。

八十四 宰相得人則百官正[编辑]

人主之職,論一相;一相之職,論百官。一相不得其人,則百官不得其正,此本末源流之說也。(切)〔竊〕嘗觀之漢之漢,惟武、宣號為得人;唐之治,惟貞觀、開元最為可喜。原其所以致是治者,人或未之知也。

武帝之時,質直則汲黯、蔔式,推賢則韓安國、鄭當時,定令則趙禹、張湯,奉使則張騫、蘇武,一時茂異,莫不各稱其任。孝宣承統,潁川之黃霸,渤海之龔遂,膠東之王成,南陽之召信臣,一時之選,莫不各當其職。此豈宣武之時自爾哉?當時之相有以化之也。公孫弘為丞相,石慶為御史大夫;石慶為丞相,兒寬為御史大夫。此武帝這相也。魏相為丞相,丙吉為禦吏大夫;丙吉為丞相,蕭望之為御史大夫。此宣帝之相也。

馬周以剴切言事,李大亮表使者求鷹,戴胄以犯顏極諫,崔仁師以治獄主恕。一時名臣皆有可采。開元之初,不受虜金如杜暹,才鑒詳平如九齡,願效萬一如張嘉貞,眷眷事職如乾源曜。一時群英皆有可取。此豈貞觀、開元之時自爾哉?當時之相,有以化之也。魏徵為相,房玄齡又繼之;玄齡為相,杜如晦又繼之。此貞觀之相也。姚崇為相,宋又繼之;宋為相,韓休又繼之。此開元之相也。當時諸公在朝,謀斷有餘,守成享治;而欲百官不相率而為善者,亦不可得也。


八十五 因事而納君於善道[编辑]

人非堯舜,安能每事盡善?而人臣之善諫其君者,則每因事而納之於善焉。昔者齊景公問于晏子曰:“吾欲觀於轉附、朝;遵海而南,放於琅邪。”是問也,景公之失也。而晏子不拒焉,乃因以“省耕”、“省斂”之說而告之。則是景公于遊觀之中,而有賑民之實矣。齊宣王言於孟子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貨。”是言也,宣王之失也。而孟子不卻焉,乃因以“居者積倉,行者裹糧”之說而告之。則是宣王於好貨之中,而有足民之實矣。不拒其遊觀,而因誘之以賑民;不卻其好貨,而因誘之以足民。彼之說不廢,吾之說自行於其間。其名曰順君,其實則諫君。古之人因事而諫君於善,大抵如此。


吾嘗怪魯隱公矢魚之行,而臧僖伯之不善諫其說。以為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夫隱公之志不可回,則僖伯之諫決不可入。孰若姑從其行,而告之以不可徒行之意,則在公為易從,在吾為易入。又焉用絕其嗜好,而欲獨行吾之說哉?君子曰:“臧僖伯之諫矢魚,不如晏子之不諫遊觀、孟子之不諫好貨。”惠帝嘗出游離宮,通曰:“古者有春嘗果,方今櫻桃熟可獻,願陛下出,因取櫻桃獻宗廟。”上許之。通之術,即二子之術也。太宗作層觀以望昭陵。嘗引魏徵同登,使觀之。徵熟視曰:“臣昏,不能見。”帝指示之。徵曰:“臣以為陛下望獻陵,若昭陵則固見之矣。”帝泣為毀觀。徵之術,亦二子之術也。離宮之遊不必卻,而因使之獻宗廟;層觀之登不必諫,而因使之念獻陵。不逆乎君之志,不廢乎吾之說。

八十六 事變常出於所不憂[编辑]

人主莫不欲安存而惡危亡,然而其國常至於不可救者,何也?所憂者,非其所以亂與亡;而其所以亂與亡者,常出於不憂也。蓋嘗以漢事觀之:方高帝之世,天下既平矣。當時之所憂者,韓、彭、英、盧而已。此四王者,皆不能終高帝之世,相繼僕滅而不復續。及至呂氏之禍,則猶異姓也。呂氏既滅矣,而吳楚之憂,幾至亡國。方韓、彭、呂氏之禍,惟恐同姓不蕃熾昌大也;然至其為變,則又過於異姓遠矣。文景之世,以為諸侯分裂破弱,則漢可以百世而無憂。至於武帝,諸侯之難少衰,而匈奴之難方熾,則又以為天下之憂,止於此矣。又昭、宣、元、成之世,諸侯王既已無足憂者,而匈奴又破滅臣事於漢。然其所以卒至於中絕而不救者,則其所不慮之王氏也。


世祖既立,上懲韓、彭之難,中鑒七國之變,而下悼王氏之禍,於是盡侯諸將,而不任以事;裁減同姓之封,而黜三公之權。以為前世之弊盡去矣。及其衰也,宦官之權盛,而黨錮之難起。士大夫相與扼腕而游談者,以為天子一日誅宦官而解黨錮,則天下猶可以無事。於是外召諸將,內脅其君,宦官既誅無遺類,而董卓、曹操之徒,亦因以亡漢。


漢之憂者凡六變,而其亂與亡,輒出於所不憂,而終不可備。由是言之,治亂存亡之勢,如長江大河,日夜推移而莫知終窮。故夫聖人之為天下不恃吾,有盡變而有無變之道。仁義以本之,紀綱法度以維持之,深恩厚澤以培養之。安居無事之時,深感固結斯民之心於法令之外,使其子孫後世,有以憑藉扶持,而不遽以陵遲者,如斯而已。至於詳禁而曲說,形索而計取,聖人所不為也。雖然,物莫不有所先。礎先雨而潤,鐘先霽而清,灰先律而飛,蟄先寒而閉,蟻先澇而徙,鳶先風而翔。陰陽之氣,渾淪磅礴於覆載間,而一物之微,先見其幾。彼天下之變雖無常,而英雄桀猾之狀雖無盡,然其形之所兆,其端之所萌,亦豈無有先之者邪?是故諸侯之逼,晁錯能言之;匈奴之強,賈誼能言之;王氏擅命之漸,劉向能言之。惜乎漢世人主,不能陰察默窺、銷患于未然、弭禍於無形耳。


八十七 為天下者使後可繼[编辑]

治天下者,不盡人之財,不盡人之力,不盡人之情。是三者可盡也,而不可繼也。彼治天下者,不止為一朝一夕之計,固將為子孫萬世之計也。為萬世之計,而于力、于財、於情皆使之不可繼,則今日盡之,將如來日何?今歲盡之,將如來歲何?今世盡之,將如來世何?是以聖人非不知間架之稅足以盡榷天下之利,而每使之有餘財;非不知閭左之戍足以盡括天下之役,而每使之有餘力;非不知鉤距之術足以盡天下之詐,而每使之有餘情。其去彼取此者,終不以一時之快,而易萬世之害也。古之人有行之者,漢文是也。露臺惜百金之費,後宮無曳地之衣。可謂不敢輕靡天下之財。匈奴三入而三拒之,未嘗敢窮兵出塞。可謂不敢輕用天下之力。吳王不朝,賜以幾杖;張武受賂,賜以金錢。可謂不敢輕索天下之情。以其所余,貽闕子孫。凡四百年之漢,用之而不窮者,皆文帝之所留也。及至武帝,好大而心勞,功多而志廣。材智勇敢之臣,與時俱奮。桑弘羊之徒,算舟車,告緡錢,以罔天下之財;其心以文帝之所不敢取,自我始取之也。衛青之徒,絕大漠,開朔方,以竭天下之力;其心以文帝之所不能舉,自我始舉之也。張湯之徒,窮根柢,究黨與,以盡天下之情;其心以文帝之所不能察,自我始察之也。取文帝之所不能取,舉文帝之所不能舉,察文帝之所不能察,則弘羊、張湯、衛青之屬,果勝文帝耶?此段內,自“于力、於財”以下,至於下段“世之議者”,舊本誤在後卷首篇,“方內人甯,靡有兵革”之下,雍謹刊正如此。


聖人之治天下,其才非不足以立,其志非不足以慮也;然每遲焉若畏,闕焉若偷,而弗自以為愧者,蓋法不可以極其弊,而其弊常生於積美之後。吾力足以成之矣,足以備之矣,而畢取焉以為名,則風俗變而巧日愈滋,弊日愈亟而後之人必有不可支者矣。惟己之快而後人之無繼者,聖人不為也。以及後人,世之議者曰:“治地莫善於助,莫不善於貢。”嗟夫!貢之猶有所不善也,固所以遺商周;助之盡善,是其所以開秦也已矣。大抵天下之理,是非之相因,而成毀之相近。質者可措其未施之實智,而盡巧者蓋滋其無已之情。是故聖人之治,亦難乎其無餘智也。

焚林而田,非不得獸,明年無獸;竭澤而漁,非不得魚,明年無魚。


卷十三[编辑]

八十八 善治者無赫赫之功[编辑]

談龍肝,誇鳳髓,足以駭人之聽矣,至於濟饑,則曾不如菽粟之有益也;陳黼黻,耀文繡,足以駭人之目矣,至於禦寒,則曾不如布帛之有效也;嘉唐虞而樂商周,登泰山而禪梁父,足以動人之觀聽矣,至於論治,則不如清淨淵默之有得也。自昔聖人循循焉以忠厚化天下,初無非常可喜之功,而天下之人陰受其利而不自知。後世好大喜功之主,以為聖人之為,不足使人聳動而傾聽,於是變循循而為赫赫。棄天下之所常行,而駭斯人之所未嘗見;奮乎百歲寂寞無聞之中,而欲遠過乎五帝三王之上。頌聲滿天地,貴名耀日月,亦可謂一時之盛事矣。噫!夫名之盛,實之衰也。觀美之日隆,而大本之日忘;華藻之日益,道德之日薄也。

天下有至當之理,天下莫能非,後世莫能議。事已立而跡不見,功已成而人不知。安用使人喜談而樂道哉?漢之文帝,攘卻不如武,中興不如宣,二十三年之間,農桑之外無異說,粟帛之外無奇貢。嘗試取其紀而讀之,崇(方)〔力〕田之科,下勸農之詔,不若富民之有侯、搜粟之有尉也;匈奴三入而三拒之,未嘗窮兵出塞,不若登單于之台,封狼居之山也;法令之苟且,禮文之有缺,不若改正朔而易服色、興禮樂而修郊祀也;宮室不增益,帷帳無文繡,不若建神明通天之台而備千乘萬騎之駕、泛沙棠木蘭之舟而設魚龍曼衍之戲也。然而成敗異變,功業相反者:文帝富庶之效,至於貫朽粟陳,家給人足,而武帝則海內虛耗矣;文帝治安之效,至於方內人甯,靡有兵革,而武帝則暴骨千里矣;斷獄數百,幾致刑措,則與夫窮治刻骨者有間矣;黎民醇厚,重於犯法,則與夫奸軌不勝者不俟矣。


八十九 天下之弊自上啟之[编辑]

朝而趨市,駢肩相摩;暮而過市,掉臂不顧。非朝貪而暮廉也,朝有所求,暮無所求也。一兔走野,百人逐之;積兔在市,過而不顧。非前爭而後遜也,前則未定,後則已定也。(切)〔竊〕嘗因是而論天下之士,其所以在上古而靜退、在後世而奔競者,豈性情之頓異也?亦上古之爵祿不可求,而後世之爵祿可求也;上古之爵祿皆有定,而後世之爵祿皆無定也。

唐虞三代之時,禮儀修明,風俗醇厚。凡為士者,三揖而進,一辭而退。禮,如此其峻也。四十而仕,五十而爵。進,如此其迂也。論定然後官,任官然後爵。仕,如此其艱也。不傳贄為臣,不敢見於諸侯。分,如此其嚴也。然處之甚安,守之甚固,無滯淹之歎,無僥倖之心。是豈有法制以驅之乎?亦曰上之人未嘗啟奔競之門而已。

蓋當是時,持黜降以佐天子者,以公道而立公朝,以公心而臨公選。才適當其位,而無毫髮之浮;位適當其才,而無毫髮之過。才之外無餘位,位之外無餘才。天下之士,道德苟充,爵祿自至。初,無求於上之人,則嵬嵬廓廟殆為無求之地矣。故巧者無所用其智,貴者無所用其權,詐者無所用其謀,謅者無所用其佞。于斯時也,雖求奔競之名,猶不可得,況有所謂奔競之禁乎!

後世禮儀廢,風俗薄,名器濫,爵祿輕。不使官求人,而使人求官;不使上求下,而使下求上。奔競風成,莫之能禦。權在於左右,則為之掃門;權在於嬖寵,則為之控馬;權在於妃主,則為之邑司;權在於貴戚,則為之主事。高爵重祿,如取如攜,無不得其欲焉。彼介然自守之士,十年不之調者有之,三世不徙官者有之。利害之相形如此,人安得而不奔競乎?

誘之於上,而欲禁之於下;誘之於此,而欲禁之於彼,是猶醯而卻蚋、聚膻而去蟻,雖刀鋸日被,亦有所不勝矣。


九十 人君求治不可太銳[编辑]

古之善為天下者,未嘗為苟且之說、速成之計,以求治於朝夕也;強力奮發以為之,至誠無息以持之。其初雖若迂闊而難就、澶漫而難立,而其終必將有所觀。

漢唐以來,號為善治之君者,漢一文帝,唐一太宗。(切)〔竊〕觀文帝即位之初,公私之情,尤可哀痛;矯偽告訐之風,尚未知教。賈誼上“太息”“痛哭”之書,勸之紛更,文帝則體吾之恭儉,舒遲以待之,寬厚以撫之,而未暇於紛更也。末年海內富庶,興於禮義,黎民醇厚,幾致刑措者,則文帝有以緩之也。太宗即位之初,關中旱蝗,戶口未盡複,太亂之後難治,盜賊未息。封倫進刑名、雜伯之說,以求近效。太宗則行吾之仁義,持之不變,為之益力,而不求乎近效。終於斗米三錢,行不齎糧,夜戶不閉,歲斷死罪二十九,則太宗有以緩之也。蓋恭儉仁義乃其為治之地,而行之以久者,乃其所以致效。

若夫武帝則不然。不施仁義,而切切于慕唐虞。其求治固甚銳也,公孫弘進“期年尚遲”之說以誘之,而武帝之心益荒。卒之海內虛耗,悔無可及,而唐虞之治益遠。玄宗則又不然。不得治本,而急急於致太平。其責治何太早也!李石進日久月長之說以堅之,而帝之意已倦。卒之開元之治,日不逮前,而太平之功益難。籲!朝為賈而夕冀巨萬之獲,耕者未卒歲而乃求倉箱之積。為治不能遲之以歲月,而乃惑於苟且之說、速成之計。吾固知武帝、玄宗之治戛戛乎其無驗也。

九十一 從事其小而忘其大[编辑]

為國者,不可從事於其小而忘其大者也。天下之事,小者固不可以不究心也。然必究心於其大而後及其小,則所行為得體。拘拘於其小者,而大者未嘗過而問,吾恐其小者之所得,不足以補其大者之所損矣。民之生固不可傷也。世之人君,知民生之不可傷,則不過重于刑而已。至於窮兵黷武之事,則快心為之而不恤。是豈真能不傷民也耶?國之用固不可以不節也。世之人君,知國用之所當節,則不過儉於服色之末而已。至於濫官冗兵之費,則視以為常而不怪。是豈真能不傷財也耶?梁武帝號為恭儉,一冠三載,一衾三年,食一瓜為十數種,治一菜為十數味,則帝非不儉也;然廣造塔廟,窮極土木。吾恐武帝之儉,儉於小者也。此省費息民,所以不能禁賀琛之言。唐太宗以人命至重,每決死囚則五覆奏,下諸州則三覆奏。太常不舉樂,尚食徹酒肉,則帝非不愛民也;然頻歲東征,委民鋒鏑。吾恐太宗之愛,愛其小者也。此無罪之士,肝腦塗地。所以不能已(九齡)〔褚遂良〕之諫。

昔者讀《詩》至於《魏國風》,見其以葛屨而履霜,以園桃而充,其逸于貧瘠而安於儉陋也,亦甚矣!然考《伐檀》之詩,則曰:“在位貪鄙,無功而受祿。”失國家之重費,莫大於爵祿之及人。今魏乃不節無功之祿,而區區然計服食之末,是其儉豈得為中禮耶?詩人疾而刺之,以為儉嗇褊急,而附《伐檀》于《魏國風》之末。其意深矣!

三年之服不能行,而緦麻、小功之喪則致其察;放飯流不能知,而齒決之禮則致其問。

漢武帝有意于慕古。然唐虞畫衣冠而民不犯,帝之所自知也;而任用張、趙,窮治刻滑。齊襄公複九世之仇,帝一見之則快心胡越,用師三十餘年。豈非從事其小而忘其大乎?


九十二 為治當先立其在我[编辑]

執疑似之謀以求治者,必無一定之說;懷遷就之心以致治者,必無可致之功。自中古以還,欲治之主,誰不欲措斯世于帝王之盛。然每旰食而焦勞、臨朝而太息,切切焉憂治道之愈邈。何也?天下之事,惟不可與泛然者言之也。說固一定於此,與泛者言之,則疑似足以惑人之聽。治固可至於此,而泛者為之,則遷就足以變人之心。故夫人君之治天下,則亦當先為之立其在我而已。

漢文帝恭儉之說,是文帝在我者之先立也。文帝惟立是說於胸中,持之以不息,安之以不變。是故陳武建征伐之義,害恭儉者也,帝則曰:“念不到此也。”賈生陳改易之說,疵恭儉者也,帝則曰:“未遑也。”郡國有乘傳之奸,而帝不問;侯王有僭擬之罪,而帝不誅。治效益邈,而帝之恭儉益固。卒之海內富庶,興於禮義,則吾前日恭儉之致也。由是觀之,文帝之恭儉,非泛然者。

唐太宗仁義之說,是太宗在我者之先立也。太宗惟立是說於胸中,持之以不息,安之以不變。是故封倫進刑罰之說,反仁義者也,則卻之而不顧;權萬紀獻言利之策,敗仁義者也,則斥之而不用。術不以禦臣下,而待以誠;法不以止盜,而撫以仁;治不加進,而帝之仁義益力。未幾,外戶不閉,行旅不齎糧。則吾前日仁義之致也。太宗之仁義,非泛然而無所就者也。

古之善致天下之治者,其不敢以輕心處之,而堅其在我以安其自成者,蓋如此。議論不出於己,而出於人,則沒世無成說;道學不得於己,而得於人,則終身無特見;謀畫不斷於己,而斷於人,則百計無成功。天下之事,固不可無所立於(此)〔己〕也。不立于己而信於人,輕聽其說而嘗試為之,未有不敗事者。嗟夫!適千里者,不先聚糧,而假貸于塗之人;治病不得其所當用之藥,而百品皆試於僥倖一物之中。天下固有是理哉!

漢初之治,與民休息。其言治者曰:“貴清淨。”及其弊而欲振之也,則曰:“漢家自有制度。”而其佐治者則曰:“奉行故事。”。是漢人之先立先定,而逆為數十百年之計者也。至其間條目類例不可預決,隨治而隨新之,以備漢之治者。雖日計之,不害也。

唐初之治,曰:“行仁義”。其言治者曰:“帝王之道,顧所行。”及其弊而欲振之也,則曰:“剛明果決。”而其議於後者則曰:“先自治。”是唐人之先立先定,而逆為數十百年之計者也。至其間條目類例不可預決,隨治而隨新之,以備唐之治者。雖日計之,亦無害也。


大抵大而要者,逆定為數十百年之上;小而詳者,毛舉于日月歲時之漸至。如高帝之造國,大計已定,然後徐起而應百出之(罷)〔罹〕;如韓信、耿之用兵,先慮已決,然後徐起而趨其倉卒之會。雍按:“高帝”下,恐漏“光武”二字。

高帝:“吾亦欲東。”韓信北舉燕、趙。光武:“天下郡國如是。”耿北發漁陽。

九十三 為治不可以有所懲[编辑]

天下之事,不可以有所懲也。有所懲,則必有所偏。故方其懲之也,惟恐其弊之複見也。懲之而至於偏,則偏之弊生,而無以異於其所懲者矣。

昔者周之衰也,齊、楚、三晉之強,綿地數千里。外重內輕,而王室遂不振。秦人懲其弊也,於是收天下而郡縣之。墮名城,銷鋒鏑,聚天下之兵於咸陽,以重其內。而其弊也,匹夫橫行而莫之禁,郡縣之吏熟視而莫敢誰何。而秦遂以不祀。

漢興,又懲秦孤立之弊,故封同姓以鎮天下。大啟九國分王子弟,而天下所有才十五郡。當是時,惟恐同姓之不蕃熾昌大也。然未幾而七國生變,幾于危漢之宗社。文、帝、武、宣以來,又懲之。損抑諸侯,減黜其官。惟得衣食租稅,不為士民所尊。然〔則〕中外殫()〔微〕,本末俱弱,而奸人無所忌憚,而漢遂以亡。

凡天下之弊,懲之則未嘗無所偏。既偏矣,則其害未嘗不甚於所懲。惟治亦然。西漢尚寬厚,懲秦之暴虐也。然寬厚不已,其弊必至於軟熟、委靡,大盜移國而莫之抗。東漢尚名節,懲前日之委靡也。然名節不已,其弊遂至於矯激卓異,而為黨錮之禍。嗚呼!事之不可有所懲也如此。世之人主每不慮其所終,不稽其所弊,矯枉而過於正,懲寬而至於嚴。快意甘心,卒以蹈其後日之悔。其亦不思甚也。夫天下之勢,其狀如長江大河,日夜推移,相激而不知止,而夫人又從而導之,則天下之變,吾固未知其所終也。

天下之亂,未嘗不激於其所偏,而報於其所矯也。偏則矯,矯則亂,亂則其勢又不能以不偏。是以天下之勢,一軒一輊,隨所矯枉,而禍亂俯伏於其間。反復去來,無有窮已。如庸醫之用藥,病在於熱,則用極天下之寒劑以下之;藥之寒為病也,則複以金石酷烈之物以反之。寒已而熱,藥之病複作矣。蓋不知和、扁之術。不弛藥以養疾,亦不為過(則)以激疾,使複其中和之常而已。

故夫備天下之理,以措天下之事,則平正而不偏。矯枉而不失乎中,懲亂而不急於治,遵乎禮義之安而無反側,蹈乎中庸之節而不作好惡。夫是以天下之弊,常若持衡,而禍患泯於無形。蓋惟知道之君子,惟能識之;履道之君子,惟能通之。而智察於一隅者,禍每伏於所察;權用於矯枉者,亂每伏於所矯。天下後世之所以多事,而常有智權不足之歎,夫豈知其所不足者,非智權也哉!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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