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对擅自修改他人网络游戏功能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
外观
公安部关于对擅自修改他人网络游戏功能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 公信安〔2002〕367号 2002年7月23日 |
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你处《关于法律认定问题的请示》(广公(网监)[2002]55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创宇网际计算机设计公司对上海中嘉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在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和中国青少年音像出版社联合经营的“新天上碑”网络游戏未经允许进行非法破解,并开发外挂程序对该游戏客户端进行修改,改变部分游戏规则,违反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该办法第二十条进行处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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