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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關於對擅自修改他人網絡遊戲功能行為如何處理問題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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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關於對擅自修改他人網絡遊戲功能行為如何處理問題的答覆
公信安〔2002〕367號
2002年7月23日

廣東省公安廳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

你處《關於法律認定問題的請示》(廣公(網監)[2002]55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創宇網際計算機設計公司對上海中嘉多媒體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在線信息網絡有限公司和中國青少年音像出版社聯合經營的「新天上碑」網絡遊戲未經允許進行非法破解,並開發外掛程序對該遊戲客戶端進行修改,改變部分遊戲規則,違反了《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之規定,可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據該辦法第二十條進行處罰。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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