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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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关于废止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业经2004年6月25日农业部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杜青林
二○○四年七月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定废止下列农业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 蚕种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1月20日农业部发布)

2. 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1994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1997年农业部第39号令修订)

3. 农业部农业机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4月3日农业部发布,1997年农业部第39号令修订)

4. 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1996年农业部第2号令)

5.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鲜销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农渔发[1995]19号)

6.渔业船舶技术人员执行《船舶技术人员职务施行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稿)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1989)农(渔人)字第3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海员证管理使用规定[(82)农(渔管)字第12号]

8.鱼粉生产管理暂行规定(1984年5月15日农牧渔业部发布)

9. 渤海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1991年4月13日农业部发布)

10.渔业磁罗经校正师(员)考核发证办法(1991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发布)

11.关于大麻哈鱼来料加工审批办法的通知(国渔政[1996]4号)

12. 关于渔船设计单位实行渔船设计资格认可证书制度的通知([1993]农[渔检]字第2号,1997年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

13.进口兽药管理办法(1998年1月5日农业部发布)

14.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88年6月30日农业部发布,1998年农业部令第28号修订)

15.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2001年9月17日农业部发布)

16.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1989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

17.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1989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

18.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1989年9月2日农业部发布)

19.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1993年10月16日农业部发布)

20.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1989年7月10日农业部发布)

本决定1-12项自2004年7月1日起废止,13-20项自2004年11月1日《兽药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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