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廢止農業行政許可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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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廢止農業行政許可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關於廢止農業行政許可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業經2004年6月25日農業部第2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

部長:杜青林
二○○四年七月一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決定廢止下列農業行政許可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1. 蠶種管理暫行辦法(1997年11月20日農業部發布)

2. 農業機械維修工人技術考核辦法(1994年9月2日農業部發布,1997年農業部第39號令修訂)

3. 農業部農業機械設備管理暫行辦法(1990年4月3日農業部發布,1997年農業部第39號令修訂)

4. 漁業船舶監督檢驗管理規定(1996年農業部第2號令)

5. 關於進一步加強國際鮮銷漁業船舶管理的通知(農漁發[1995]19號)

6.漁業船舶技術人員執行《船舶技術人員職務施行條例》實施細則(試行稿)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說明[(1989)農(漁人)字第32號]

7.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海員證管理使用規定[(82)農(漁管)字第12號]

8.魚粉生產管理暫行規定(1984年5月15日農牧漁業部發布)

9. 渤海漁業資源繁殖保護規定(1991年4月13日農業部發布)

10.漁業磁羅經校正師(員)考核發證辦法(1991年12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發布)

11.關於大麻哈魚來料加工審批辦法的通知(國漁政[1996]4號)

12. 關於漁船設計單位實行漁船設計資格認可證書制度的通知([1993]農[漁檢]字第2號,1997年農業部令第39號修訂)

13.進口獸藥管理辦法(1998年1月5日農業部發布)

14.獸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1988年6月30日農業部發布,1998年農業部令第28號修訂)

15.獸用生物製品管理辦法(2001年9月17日農業部發布)

16.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管理辦法(1989年9月2日農業部發布)

17.新獸藥及獸藥新製劑管理辦法(1989年9月2日農業部發布)

18.獸用新生物製品管理辦法(1989年9月2日農業部發布)

19.生物製品生產車間管理辦法(1993年10月16日農業部發布)

20.核發《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獸藥製劑許可證》管理辦法(1989年7月10日農業部發布)

本決定1-12項自2004年7月1日起廢止,13-20項自2004年11月1日《獸藥管理條例》實施之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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