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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嘉禾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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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嘉禾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2015年12月1日
关于转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嘉禾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的通知: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嘉禾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关于转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嘉禾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嘉禾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湖南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精神,郴州市人民政府向湖南省人民政府呈报的《关于嘉禾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和省民政厅批复。现将《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嘉禾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做好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干部职工分流安置以及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等工作,确保乡镇合并平稳有序。

附件:《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嘉禾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郴州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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