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去半年内全区准备与实施土地改革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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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去半年内全区准备与实施土地改革情况的报告
中南土地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润生
1950年9月18日
(在中南军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关于过去半年内全区准备与实施土地改革情况的报告

一九五零年九月十八日杜润生副主任在中南军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报告

自军政委员会首次会议以来,我区各省遵照“中南区一九五零年的工作任务”的决议,“以准备和实行土地改革为中心”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其中最重要的几项是剿匪反霸,退租退押,及其后的生产救灾运动和河南四十三个县分配土地运动,经过这半年的工作,乡村面貌已有了初步改变,人民民主政权在乡村的群众基础,已日益扩大,乡村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与政治积极性逐步提高。现时我们已具备了比年初更多的有利条件,能进一步开始准备较大规模的分配土地工作了。这就是说,这半年内我们进行“以准备和实行土地改革为中心的农村社会改革运动”,已获得了第一步胜利。全区人民和为人民而工作的广大干部,半年来的艰苦斗争是有成绩的,我们的乡村改革事业是一直前进的。但不容忍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错误,这些缺点与错误必须加以严格检讨并获得改正,才能稳步前进,走向进一步的胜利。

“在以准备和实行土地改革为中心的农村社会改革运动”中,首先一项任务是肃清残匪。我人民解放军的正规军与地方武装及人民公安部队,在过去所获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坚持不懈地继续进行了清剿斗争,配合地方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开展了政治攻势,结合群众生产渡荒、反霸、退租要求,发动了群众,在半年之内歼灭残匪二十一万余,战绩是很大的。没有这一胜利我们各项工作都是无法进行的。唯现时还有残余股匪十余万人,分布于桂、粤、湘西等山岳地带,尚待继续肃清。其余地区股匪虽已清除迨尽,但尚有若干武装特务潜伏,待机暴乱。这些敌人,在很短的半年时间内,曾蠢动了三次,春荒时期一次,在朝鲜战事发生后一次,最近以前各地水、旱灾发生后又一次,这几次暴乱虽然都及时镇压下去了,但敌人每次暴乱所给予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害,都是极其重大的。随着乡村社会改革的深入,敌人必然还要继续作绝望挣扎,所以,在肃清股匪之后,还须注意提高群众觉悟与警惕,继续开展对残余匪特的斗争,丝毫的麻痹松懈都是不应该的。

其次,是退租、退押、生产渡荒。今年春耕时期曾发生严重的春荒情况。其原因:一则由于国民党反动统治多年的剥夺,及连年水旱天灾,民间已很少积蓄;二则由于地主在解放初期加紧收租逼债、贱卖粮食、分散财物,又在秋征中转嫁负担于农民;三则由于一部分富农和富裕中农,轻信谣传,不明政策,不敢发展生产、不敢放债、雇用雇工。在此种情况下,广大贫苦农民,缺粮缺种,无力生产,陷为饥饿,惶惶不安要求救济。匪特分子与少数不法地主,趁机制造谣言,胁迫群众,组织暴乱,抢分公粮,烧毁公仓、袭击政府机关,杀害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破坏生产,制造混乱,因而就益发加重了春荒的严重性。中南军政委员会分析了这种严重情况之后,认为只有把以下三个工作做好,才能转变此种局面,完成春耕生活任务。这三件工作就是:(一)发动退租、退押运动以解决贫苦农民生产生活困难;(二)大力宣传人民政府发展生产政策,稳定各阶层生产情绪;(三)坚决镇压组织暴乱的匪特首要分子,确保全区社会秩序,减少破坏。这三项工作中又以退租、退押为中心,因为只有满足了群众迫切要求,才能有效打击敌人的阴谋活动,并创造进行春耕生产的物质条件。因而,即于三月一日发布关于减租退租生产救灾的布告,规定了进行减租和对待敌人暴乱的具体政策和工作方法,号召全区一面镇压敌人暴乱,一面开展退租渡荒运动。经鄂、湘两省首先实施,取得初步经验之后,又于四月六日发布“关于推广全面退租和加紧生产救灾工作的决定”。随着决定的公布,包括全区六省的群众性的退租救荒运动,就大规模的开展起来,各地在知道运动中曾着重强调以下两项工作方法:即召开农民代表会议和领导群众对违法地主进行合理合法斗争。这两项方法,效果甚好,既可以迅速推开运动,广泛吸收群众参加斗争,又能够保证正确政策的执行,而避免了乱逼、乱打、乱杀等无秩序的混乱状态。截至五月下旬为止,退租运动普及范围约计有:湖北全省百分之九十地区,包括二千万人口。湖南全省百分之六十强的地区,包括近两千万人口。江西百分之六十以上地区。河南省则包括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四十三县,约一千三百万人口。广东七十五个县,广西五十个县。总计包括人口六千万左右,占全区农业人口的一半。可算作我们进入新区后第一个大规模的群众运动。运动的结果,全区共退租谷十亿余斤,贫苦农民欧有了饭吃,不误农时完成了春耕。凡开展了这运动的地区,农民都已初步组织起来,建立了农民协会,会员人数全区已发展到二千五百万;普遍召开了县各界人民代表会和区乡农民代表会议,先后废除了乡村保甲制度,建立起新的乡人民政府,发展了一百零三万民兵武装,敌特暴乱及时被打击下去了,不法地主借口公粮重反政府、反人民的活动与叫嚣平息了。全区人民得到一个安定环境来进行生产,他们对人民政府信赖程度进一步提高了。可以说今春退租运动又是中南工作转折的一个重要关键。但由于情况的紧迫,时间短促,地区广大,不易掌握,事先准备又不充分,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偏差与错误仍然是不少的。而此种偏差与错误,在运动后期和工作基础薄弱地区,更其要多一些,严重一些。如向地主进行退押时,某些地区未能按各个地主困难情况,分别予以伸缩减免。有些地区中小地主依法清理了,大地主反而容许其逃避不退,减租中有不按标准对象以及明减暗不减现象。局部地区进行了无领导的借粮运动,侵犯了中农的利益。而干部政策思想不明确,作风不端正,许多人只是依靠少数积极分子进行工作,不会联系多数群众,不敢放手发扬群众民主,以少数意见代替多数群众意见,以致脱离多数,发展了一种宗派主义的倾向,使运动失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更是政策上工作上产生错误的主要因素。在发现上述种种错误后,中南军政委员会乃于四月十八日发布春耕生产十大政策,提出停止与限制退押,重申减租标准与自由借贷。保护中农、保护劳动所得政策,严禁乱逼、乱打、乱捉人的行动,藉以巩固成绩,纠正错误,引导群众经常正常的道路完成与结束减租走向生产运动。十大政策公布后,引起普遍的良好反映,使运动更加纳入正轨,增强了人民的团结而孤立了敌人,其中只有停止退押一点,因当时未说清楚,曾引起农民和一部退过押金的中小地主不满,并给某些不法地主向农民反攻的借口,这是一个缺点。

最近需要特别考虑的问题是全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外,只在上述六千万人口地区初步实行了减租法令,其余各地多未实行。即在实行过的地方,由于时间短促,工作条件不同,生产季节限制,群众发动不充分,不法地主的抵抗逃避减租行为不能有效克服,减租也还是不普遍不彻底的。在今年秋天还需要分别情况结合秋政实行减租,并应于冬季组织“查租”,以求法令之贯彻。中南军政委员会二二次行政例会已根据今春实施经验和本区情况拟定一个新的减租条例,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公布,其与过去减租条例不同之处是:

(一)减租标准只按原租额减去二成五,取消了旧条例中千分之三七五的限额。这是因为租额随土地好坏有所不同,一律减至千分之三七五,不合习惯。只提二五减租,既便于农民实行,也照顾了地主困难,且适合于土地改革前过渡的需要。

(二)退押问题,原则上规定必须退还,因为押金是一种预交租,是农民的“血汗钱”,不退是没有理由的。但鉴于若干地主确有困难,令其全部退清,实难办到,因又规定一般的实行折半处理,而在实行折半清理时,凡无法一次退清者可分期退还,不能全部清理者可只退一部,实在困难无力退出者可以免退。生活确有较优裕可能多退者,应多退。为慎重掌握起见,又规定上述减免标准,须经乡农协分别规定,呈请区人民政府和区农协批准后才得执行。

(三)债务问题,规定在解放前农民所欠地主债务一律废除。其他各阶层期间的债务纠纷则根据债务纠纷处理办法处理。解放后,一切借贷包括地主所放债务在内,本自由借贷原则,一律加以保障。

(四)关于执行减租退押办法,鉴于在农民交租后再行退租容易发生纠纷,特规定:佃户在收获粮食后可依法扣除其应减租粮,及一部分押金,然后再交租。这样,大部分地区即可在秋征中完成减租,以便于农民在冬季及早准备生产。其因工作条件限制,地主照旧收了租者,则冬季应实行退租。

关于河南土地改革情形。该省遵照政务院修正批准的“河南省土地改革条例”,在麦收前已在三十六个县完成了分配工作。连同 去年十二月以前试行的七个县,已有四十三县,一千七百七十六万人口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土地改革的结果约有一千万多无地少地农民获得了七百七十二万亩土地及一部分生产资料。广大农民得到翻身之后,生产情绪普遍提涨,到处提出了“增产一成”的口号,并热烈地进行修堤、防洪 、打井、买牛、积肥、锄草等生产运动。大部分地主,也开始参加劳动,表示愿意从新做人,争取“期满改变成份”。农民协会、妇女代表会、青年团、民兵等组织经过多次斗争、多次锻炼、多次整顿,不但数量上有了大的发展(农协已由四百万发展至七百万),内部民主生活也已由不健全走向比较健全。在这个基础上正开始普遍召开区乡人民代表会议,建立人民政府,以充实人民政权的下层基础。全省业已培养了一万五千余地方干部,他们大多是经过锻炼的知识分子和农民群众领袖人物,他们被提拔起来之后,政府与人民的联系已大见增强,随着农民生活的初步提高,城市工商业与全区文化教育事业也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历史上多灾多难的河南,已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情况,就使土地改革的作用与目的性以及“有领导有秩序地完成土地改革”的可能性得到了事实上的说明。

为什么河南省的土地改革能有如此良好的效果呢?从他们本身工作看,首先是由于他们在分配土地之前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一)剿匪反霸减租运动差不多进行了二年,群众有了相当充分的发动,封建统治受到了相当大的削弱与打击,因而培养了一批地方干部,了解了情况,打下了斗争基础。这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一项准备;(二)在分田之前,他们反复训练了干部,着重研究与解决了坚持政策和走群众路线这两个相互关联的重大问题。使所有干部于纠正本身许多错误的想法和做法之后,并能用新观点新方法经验将自己武装起来;(三)省府根据河南土地改革条例,及实践中所发现的问题,制订了河南省土地改革实施细则,明确而又严格地划清了执行政策中正确与错误的界限。并将这一套具体办法,按当时当地实际需要,分别缓急先后,提到各地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区乡农民代表会议,交由群众讨论执行。这样就做到了“政策与群众见面”,“干部与群众结合”,保障了政策的正确执行,使政策成为发动群众的武器,而不致于使它变成单纯限制群众运动的工具;(四)事先充分地进行了宣传动员,使政府的土地改革政策得以家喻户晓,而使一切敌意宣传和对政策的错误传变为非法;(五)土地改革区的领导机关都能亲自掌握,做了典型试验,取得了直接经验藉以指导全区。有了这些准备,再加上领导机关能在土地改革开始后深入指导,掌握运动由点到面点面结合的发展规律,及时发扬优点纠正错误。因此,各地就能充分发动群众,大体上按上级所规定的步骤—宣传政策,整编队伍;划清阶级;没收与征收并分配土地与生产资料;最后总结教育转入生产—达成预定任务。

该省大多数地区都是按上述办法进行了工作,因此,成绩一般良好,人民同表满意。只有少数地区(约有百分之十五至二十的村庄)准备既不充分,布置又较他区为晚,干部有急于土地改革的思想,领导机关又过高估计了工作基础,过低估计了工作的困难,在群众尚无准备的条件下,仓促发起分田,一开始,就“意外地”遇到地主阶级及其激烈的抵抗,破坏生产工具,造谣生事,并混入农会,歪曲政策,无所不用其极。在这些情况下,就出现了农会组织不纯,错划阶级,错征收,分田不公道,地主留好田、多留田;贫农少分田、分坏田;贫农不满,中农顾虑,生产不积极等现象。这些现象尚未得到克服,生产季节即已到来,被迫提早结束运动,就造成了所谓“夹生饭”的毛病。像这种地区,还需于今后进行善后工作,结合生产任务,解决土地改革中所遗留的问题,继续发动群众,打击地主破坏,纠正划阶级没收及分配土地生产资料中的错误与不公现象,以便正常地发展生产,最近省府土地改革委员会已发出指示,派人实行检查,开始了这一方面的工作。

以上就是河南进行土地改革的情形和大体经验。我们认为对河南这些经验加以重视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是我们根据中央指示,在新区大规模施行土地改革所初次获得的切身经验。江南各省社会情况虽有若干特点,但与河南相比仍只能说是大同小异。因此,在实行土地改革时,根据本地情况,适当地引用河南这些经验,对工作当然是有益处的。

除了前述剿匪反霸、退租退押运动外,在中央公布“土地改革法”之后,最近两个月来,又进行了以下土地改革的具体准备工作:第一,是利用生产空隙,经过总结与复查退租,整理与健全农协组织,改善乡农协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实行民主选举,健全农协内部民主生活,以扩大与巩固农民的团结,提高农民的觉悟。这一工作目前尚未普遍进行,仍须在秋征减租中继续贯彻,务求在进入分配土地之前,基本上把农民组织整顿好,使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进一步走上健全化。第二,广泛的深入的宣传土地改革政策。先由城市开始,而后向乡村深入;先“宣传宣传者”,“教育教育者”;而后向广大群众深入。目前正经过县、区、乡人民代表会议和农民代表会议,深入农村宣传。第三,训练干部整顿干部作风,全区计划训练新老干部十万人,其中包括土地改革工作队五万人。在七、八月两月中,省级通过整风会议整顿了县级以上主要干部,专区则以会议与集训的方式,整顿一般的县级干部与大批的区级干部,各县还准备以训练班的方式,普训乡级干部。此外,司法部正筹备集训人民法庭干部。唯入夏以来,农村工作特别忙,治水、防旱、除虫甫告结束,秋征与减租,又将开始。这些任务不论那一项都必须动员全体干部去完成。因此,时间很少,区级在职干部的整顿恐难完全按计划实现,只能“边做边整”、“边学边用”,抽空进行。但是,正因为空隙少,所以更必须不失时机地抓紧进行。中南土地改革委员会指示各地,在九、十两月中,由有关部门抽出负责用适当方法集训新编成的五万土地改革工作队,此项工作如抓的紧,还是可能完成。此外,关于拟制省的土地改革实施办法和若干乡的土地改革试验工作,也正在开始或业已进行。

最后中南土地改革委员会,除根据中央指示与本会决议,就上述各项任务,进行对各地的检查发出必要的指示外,属于自身直接掌握的工作,其重要者:

(一)是推动各省、专、县建立与健全土地改革委员会的机构。各省同志对此都很重视。省级土地改革委员会已先后建立起来并开始工作了。但如何运用这一机关去进行对土地改革工作的指导,如何展开本身的业务活动,如何收集各方面工作经验与正确意见佢指导工作,这些方面连中南土地改革委员会本身还是缺乏系统经验,尚难有所陈述。准备土地改革区县一级土地改革委员会,除少数几个县份外,大部县份至今皆未建立,帮助县一级建立机构与业务,还必须于今后着重加以注意。

(二)是农村社会调查,包括对农村阶级结构、土地与生产资料占有与使用情况,及属于江南农村特殊问题的调查研究。经各省农村工作同志努力协助和本会派人协同各省进行工作的结果,已完成了初步计划。所得材料已载于此次会议所发的额“土地改革重要文献与资料中。其中有许多疏忽或不准确处,还不足以当作拟订政策的全部可靠根据,还须结合实际土地改革实验,完成补充订正工作。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在武汉市进行了一次土地改革宣传运动。从土地改革法颁布直至现在,这一工作迄未间断过。结果是良好的,有约两万余有组织的群众受到了短期训练,发展了一千三百多个土地改革宣传员,召开了多次小型座谈会,所有工人、学生、文化教育界、工商界、宗教团体、机关人员都卷入了这个学习运动。反对土地改革的声浪已大大降低,怀疑土地改革的人逐渐减少。而拥护与同情土地改革的人逐渐增多,一个反封建的统一战线正在形成和巩固起来。在这一学习运动中,所有驻武汉市的各领导机关、人民团体、文化教育宣传部门、新闻出版机关、中共及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机关及其干部,协同一致地尽力加以推动,并分别采取了各色各样的方式去进行工作,这是取得成绩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一个号的经验,是应该加以推广的。

最近土地改革委员会已将自己注意力转向领导推动土地改革的实施方面了。

以上就是半年来乡村社会改革的大概情况。今后半年内,我们要做的几件主要工作是:在五千万人口地区,实行土地改革。在一切未减租或已减租不彻底的地区,开展一个减租运动。在已土地改革区,施行调整发展生产。由于过去工作中存在很多弱点,基础不够坚强,敌人和地主阶级破坏相当激烈,对下层干部教育训练又来不及充分地专门进行,通过这些困难去完成这几项十分艰难和复杂的任务是不容易的。必须慎重从事才能取得胜利。希望此次会议,能集中各委员的提示及各代表的意见,审慎加以研讨,定出今后更合理更完善的土地改革方案,以求贯彻。

中南军政委员会
一九五零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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