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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曾被划为右派分子或受过刑事处分的工作人员退休时能否享受特殊贡献待遇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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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曾被划为右派分子或
受过刑事处分的工作人员退休时能否享受
特殊贡献待遇问题的复函

[65]内人工字第128号
1965年7月2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
文件

江西省人事局:

  [65]赣人字第63号函悉。关于曾被划为右派分子或受过刑事处分的工作人员,退休时能否享受特殊贡献待遇问题,因这些人员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不便作统一规定,可由你们根据本人所犯错误性质大小和具体情节研究处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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