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业部、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成立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的通知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关于成立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的通知
(79)冶办字第1659号
赣革发〔1979〕101号

1978年8月28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
江西省革命委员会

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江西铜业公司:

江西铜基地是国家十年规划中决定建设的大型建设项目之一,又是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的重点工程。国家计委于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批准了《江西铜基地设计任务书》。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与日本住友公司和芬兰奥托昆普公司签订了年产九万吨铜的冶炼厂成套设备引进合同。十二月又与美国福陆公司签订了德兴铜矿第一、二阶段设计合同。铜基地的建设拟采取补偿贸易方式,建设规模大,协作条件多,任务很重,时间紧迫。为了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打好这一仗,多快好省地完成铜基地的建设任务,决定建立强有力的精干的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

一、关于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经中央批准,由冶金部副部长茅林同志兼任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党委第一书记、总指挥。由江西省计委主任王实先同志兼任总指挥部党委副书记、副总指挥。总指挥部的其他人选,由总指挥部提出名单,报江西省委和冶金部批准。

二、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由江西省委和冶金部双重领导,以冶金部为主。总指挥部对铜基地的建设和生产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调度。为便于对外开展工作,拟用一套机构,挂两块牌子:“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和“江西铜业公司”。

三、将德兴铜矿(包括铜厂和富家坞)、永平铜矿、城门山铜矿、武山铜矿、东乡铜矿、银山铅锌矿、贵溪冶炼厂以及赣东北供应站从江西省冶金局划出,归属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领导。有关党务、干部、计划。物资、财务、建设和生产等都由总指挥部统管起来。交接工作,请江西省冶金局和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具体办理。从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起,上述企业统归铜基地总指挥部负责管理。

四、南昌有色冶金设计院、第四冶金建设公司、第十五冶金建设公司和江西冶金建设公司承担永平铜矿建设任务的单位,原来隶属关系均不变,但在铜基地建设期间,由总指挥部领导。

五、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江西铜业公司的印章由冶金部颁发,总指挥部党委、公司党委的印章由江西省委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印)

江西省革命委员会(印)

1979年6月26日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