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業部、江西省革命委員會關於成立江西銅基地總指揮部的通知
關於成立江西銅基地總指揮部的通知 (79)冶辦字第1659號 贛革發〔1979〕101號 1978年8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冶金工業部 江西省革命委員會 |
江西銅基地總指揮部、江西銅業公司:
江西銅基地是國家十年規劃中決定建設的大型建設項目之一,又是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裝備的重點工程。國家計委於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八日批准了《江西銅基地設計任務書》。一九七八年十一月,與日本住友公司和芬蘭奧托昆普公司簽訂了年產九萬噸銅的冶煉廠成套設備引進合同。十二月又與美國福陸公司簽訂了德興銅礦第一、二階段設計合同。銅基地的建設擬採取補償貿易方式,建設規模大,協作條件多,任務很重,時間緊迫。為了加強領導,集中力量打好這一仗,多快好省地完成銅基地的建設任務,決定建立強有力的精幹的江西銅基地總指揮部。
一、關於江西銅基地總指揮部黨委主要領導幹部,經中央批准,由冶金部副部長茅林同志兼任江西銅基地總指揮部黨委第一書記、總指揮。由江西省計委主任王實先同志兼任總指揮部黨委副書記、副總指揮。總指揮部的其他人選,由總指揮部提出名單,報江西省委和冶金部批准。
二、江西銅基地總指揮部由江西省委和冶金部雙重領導,以冶金部為主。總指揮部對銅基地的建設和生產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組織,統一調度。為便於對外開展工作,擬用一套機構,掛兩塊牌子:「江西銅基地總指揮部」和「江西銅業公司」。
三、將德興銅礦(包括銅廠和富家塢)、永平銅礦、城門山銅礦、武山銅礦、東鄉銅礦、銀山鉛鋅礦、貴溪冶煉廠以及贛東北供應站從江西省冶金局劃出,歸屬江西銅基地總指揮部領導。有關黨務、幹部、計劃。物資、財務、建設和生產等都由總指揮部統管起來。交接工作,請江西省冶金局和江西銅基地總指揮部具體辦理。從一九七九年七月一日起,上述企業統歸銅基地總指揮部負責管理。
四、南昌有色冶金設計院、第四冶金建設公司、第十五冶金建設公司和江西冶金建設公司承擔永平銅礦建設任務的單位,原來隸屬關係均不變,但在銅基地建設期間,由總指揮部領導。
五、江西銅基地總指揮部、江西銅業公司的印章由冶金部頒發,總指揮部黨委、公司黨委的印章由江西省委頒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冶金工業部(印)
江西省革命委員會(印)
197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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