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長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朝議郎守尚書禮部郎中上輕車都尉李翱,謹遣舒州攝要籍司衙前軍虞候吳潭,以清酒鹿脯告辭於灊山大神之靈。翱自去歲,來臨此邦。遭罹炎旱,淮左畢同。鄰郡逃亡,十家六空。惟此舒人,安業於農。我政無能,遘此威凶。災同報異,乃神之聰。事幸無敗,譽斯有融。遂忝帝命,復官南宮。皆神所祐,我亦何功。將赴京邑,路沿大江。遣使來辭,神鑒予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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