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繹史/御製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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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製題勝朝殉節諸臣錄 |
幼年即羨聞我攝政睿親王致書明臣史可法事,而未見其文。昨輯《宗室王公功績表傳》,乃得讀其文。所為揭大義而示正理,引《春秋》之法斥偏安之非,旨正辭嚴,心實嘉之。而所云可法遣人報書,語多不屈,固未嘗載其書語也。
夫可法,明臣也。其不屈,正也。不載其語,不有失忠臣之心乎?且其語不載,則後世之人將不知何所謂;必有疑惡其語而去之者,是大不可也。因命儒臣物色之書市及藏書家,則亦不可得;復命索之於內閣冊庫,乃始得焉。卒讀一再,惜可法之孤忠,嘆福王之不慧;有如此臣而不能信用,使權奸掣其肘而卒致淪亡也!福王即信用可法,其能守長江為南宋之偏安與否,猶未可知;而況燕雀處堂,無深謀遠慮,使兵頓餉竭,忠臣流涕頓足而嘆無能為,惟有一死以報國是,不大可哀乎?且可法書語,初無詬誶不經之言;雖心折於睿王,而不得不強辭以辨,亦仍「明臣尊明」之義耳。予以為不必諱,亦不可諱,故書其事如右。而可法之書,並命附錄於後。夫可法即擬之文天祥,實無不可;而《明史》本傳乃稱其母夢文天祥而生,則出於稗野之傅會,失之不經矣。
《東華錄》載我純廟御製文一首,恭錄如右。敬繹聖制重惜夫督輔之孤忠、赧王之孱憒,至以厓山大節畀諸;而於具答睿王書事,復深嘉其為「明臣尊明」之義。崇論宏議,炳燭千秋矣。
《繹史勘本》初於督輔傳目節自變量言,以示盛世昭忠之意。茲謹備列全文,庶使海內臣民得以遍瞻宸藻;聖謨洋洋,實準物理人情於至當,而垂為萬世法也。
道光庚寅閏夏,臣瑤謹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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