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绎史/御制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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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制题胜朝殉节诸臣录 |
幼年即羡闻我摄政睿亲王致书明臣史可法事,而未见其文。昨辑《宗室王公功绩表传》,乃得读其文。所为揭大义而示正理,引《春秋》之法斥偏安之非,旨正辞严,心实嘉之。而所云可法遣人报书,语多不屈,固未尝载其书语也。
夫可法,明臣也。其不屈,正也。不载其语,不有失忠臣之心乎?且其语不载,则后世之人将不知何所谓;必有疑恶其语而去之者,是大不可也。因命儒臣物色之书市及藏书家,则亦不可得;复命索之于内阁册库,乃始得焉。卒读一再,惜可法之孤忠,叹福王之不慧;有如此臣而不能信用,使权奸掣其肘而卒致沦亡也!福王即信用可法,其能守长江为南宋之偏安与否,犹未可知;而况燕雀处堂,无深谋远虑,使兵顿饷竭,忠臣流涕顿足而叹无能为,惟有一死以报国是,不大可哀乎?且可法书语,初无诟谇不经之言;虽心折于睿王,而不得不强辞以辨,亦仍“明臣尊明”之义耳。予以为不必讳,亦不可讳,故书其事如右。而可法之书,并命附录于后。夫可法即拟之文天祥,实无不可;而《明史》本传乃称其母梦文天祥而生,则出于稗野之傅会,失之不经矣。
《东华录》载我纯庙御制文一首,恭录如右。敬绎圣制重惜夫督辅之孤忠、赧王之孱愦,至以厓山大节畀诸;而于具答睿王书事,复深嘉其为“明臣尊明”之义。崇论宏议,炳烛千秋矣。
《绎史勘本》初于督辅传目节自变量言,以示盛世昭忠之意。兹谨备列全文,庶使海内臣民得以遍瞻宸藻;圣谟洋洋,实准物理人情于至当,而垂为万世法也。
道光庚寅闰夏,臣瑶谨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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