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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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印,先須考證篆文。篆文既明,就其形勢,細細存想,應如何配法?如遇兩字印,或一繁一簡,或一短一長,本不配者,宜以不配配之。如遇四字印,有一字不配,宜以三字就之;若三字又不可就,亦宜以不配配之,或反得情趣,萬勿牽強湊合。章法即定,從容落墨,落墨後,又不可即便奏刀,恐精神已減,且置於案頭,俟興到或曉起神清氣爽時,然後運刀,則刻成自妙。

篆體之宜於印者,一曰大篆。周太史取倉頡之書,加之銛利,或同或異,而名大篆。其法圓不致規,方不致矩,配合六義,成其自然。

一曰小篆,李斯改省大篆之文,破圓作方,悉異古製,謂之小篆。其法文如鐵石,勢若飛動,一點一畫,矩度不苟,藏妍精於樸茂,寄權巧於端莊,冠冕渾成,斯為中律。

一曰懸針文。後漢曹喜作。其法以小篆為質,垂露為文,畫細末纖,直如針之懸鋒。

一曰柳葉文。晉衛瓘三世攻書,備善眾體,此仿上古蝌蚪書,但頭尾都細,象柳葉,故曰柳葉文。

一曰鐵線文。形如鐵線,瘦健有神,圓融潔淨,不可如細漢文之端方,要如秦文之嫋娜。

一曰大白文。漢印多用此體,法取平正端莊,其損益挪讓,與隸相通,要不失六義,轉運欲靈,布置當密。

一曰細白文。務求平正,章法綿密,心穩手準,用力一衝,一氣而成,甚有風致。

一曰滿白文。最稱莊重,文務填滿,字取平正,致須流利,與隸相融。

一曰切玉文。須和平淡雅,溫潤有神,其轉接處,意到筆不到,如書家之有筆無墨是也。

一曰圓朱文。元趙松雪善作此體,其文圓轉嫵媚,故曰圓朱。要豐神流動,如春花舞風,輕雲出岫。

用刀之法:一刀去,又一刀去,謂之複刀;刀放平,若貼地,謂之覆刀,又名平刀;一刀去,一刀來,謂之反刀;疾送若飛鳥,謂之飛刀,又名衝刀;不疾不徐,欲拋還住,將放更留,謂之澀刀,又名挫刀;鋒向兩邊相摩蕩,如負芒刺,謂之刺刀,又名舞刀;刀直切下去,謂之切刀;接頭轉接處,意到筆不到,留一刀,謂之留刀;刀頭埋入印文內,謂之埋刀;既印之後,複加修補,謂之補刀。又有單入刀、雙入刀、輕刀、緩刀,各種刀名,雖不可不知,然總要刀下有輕重、有頓挫、有筋力,多用中鋒,少用側鋒,時時存古人寫字之法。若信筆為之,或過於修飾,則呆板軟弱之病多矣。

筆底雖貴勁挺,又最忌怒筆,要知銀鉤鐵畫,實從虛和中得來,非狂怪怒張也。

凡人筆氣,各出天性,或出筆輕秀,或出筆渾厚,各如其人,種種不一。但能得情趣,都成佳品,惟俗而不韻者,雖雕龍鏤鳳,亦無足觀。

刻大印,粗文勿臃腫,細文須爽健;刻小印,要寬綽有豐神。若刻朱文,無論大小,究竟以細為佳。秦文轉角圓,漢文轉角方,此秦漢之分也,一印中不可夾雜。

印雖必遵秦漢,然元明諸公之印之佳者,亦可為法。惟時尚習氣,斷不可使毫厘染於筆端。

董文敏雲:“臨帖如遇異人,不必相其耳目、手足、頭麵,當觀其舉止、笑語、精神流露處。”臨古印亦然,隻可取其神韻於非煙非霧間耳。漢印中結字最佳,擇其不背於六義者,須一一錄出,時常參閱。

刻朱文須流利,令如春花舞風;刻白文須沉凝,令如寒山積雪。落手處要大膽,令如壯士舞劍;收拾處要小心,令如美女拈針。此文博士語也,最當玩味。

篆刻一技,亦可以怡養性情,若專求精工,未免耗損精神,亦乏天趣。坡仙雲:“詩不求工字不奇,天真爛漫是吾師。”此二語,最得怡養之術。

聞之印之佳者有三品:神、妙、能。輕重得法中之法,屈伸得神外之神,筆未到而意到,形未存而神存,印之神品也。婉轉得情趣,稀密無拘束,增減合六義,挪讓有依顧,不加雕琢,印之妙品也。長短大小,中規矩方圓之製,繁簡去存,無懶散局促之失,清雅平正,印之能品也。又曰:少士人氣,亦非能事,惟胸中有書,眼底無物,筆墨間另有一種別致,是為逸品,此則存乎其人,非功力所能致也。昔人以逸品置於神品之上。

琴有不彈,印亦有不刻。石不佳不刻;篆不配不刻;義不雅不刻;器不利不刻;興不到不刻;疾風暴雨、烈暑祁寒不刻;對不韻者不刻;不是識者不刻。此所謂八不刻。又有不可刻者五:不精詣不可刻;不通文義不可刻;不精篆學不可刻;筆不信心不可刻;刀不信筆不可刻。有誌斯道者,可不慎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