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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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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行反革命治罪法 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
沿革
中華民國廢止法律
戡亂時期危害國家緊急治罪條例
懲治叛亂條例
懲治漢奸條例
:中華民國20年1月31日 制定11條
中華民國20年1月31日公布國民政府公布
中華民國20年3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26年9月4日 修正11條
中華民國26年9日公布國民政府修正公布
中華民國35年2月13日 廢止11條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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