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52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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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53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3年4月12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911 頁 | |
屬於獨任推事之案件,於甲推事裁判後,乙推事贅在原本簽核蓋章,本屬不合,自不得認為參與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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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3年4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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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獨任推事之案件,於甲推事裁判後,乙推事贅在原本簽核蓋章,本屬不合,自不得認為參與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