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052号解释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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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053号解释→ |
解释日期:民国23年4月12日 | |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3 册 911 页 | |
属于独任推事之案件,于甲推事裁判后,乙推事赘在原本签核盖章,本属不合,自不得认为参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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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独任推事之案件,于甲推事裁判后,乙推事赘在原本签核盖章,本属不合,自不得认为参与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