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7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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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4年12月18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78 頁 | |
相關法條:工廠法 第 16、18 條 ( 21.12.30 ) |
工人於孔子誕辰紀念日,本應給假休息,而依工廠法第十七條所載之特別休假期及同法第十五、第十六兩條之通常休息日,依同法第十八條前半段規定,工資均須照給,則工人於該紀念日仍舊工作時,即應依照同條後半段規定加給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