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39號解釋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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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40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18年8月22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20 頁 | |
凡陸軍文官現服勤務之人,無論名義如何均係陸軍軍屬,其非現服陸軍勤務者,依陸軍刑律第十條不得以陸軍軍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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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陸軍文官現服勤務之人,無論名義如何均係陸軍軍屬,其非現服陸軍勤務者,依陸軍刑律第十條不得以陸軍軍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