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543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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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542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543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544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5年9月28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315 頁

相關法條:民法 第 711049 條 ( 19.12.26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未成年之夫妻自行離婚,民法第一零四九條既定明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同法對於違反該條,并無不以為無效之規定,自應依同法第七十一條所定,認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