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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88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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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88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88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88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8年5月26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610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35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應服兵役之甲,如於徵集後入營前,因其母乙妻丙趕至中途,對於依法執行徵調職務之公務員實施暴行抗拒,致甲乘間脫逃,別無事前串通情形,則甲係觸犯違反兵役法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罪,乙、丙均構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項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