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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9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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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8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9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9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8年12月2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61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關於特種刑事誣告案件,應歸普通法院依通法院依通常程序受理 (參照本年十二月十三日院字第一八五號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