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979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1978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979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1980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9年4月13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692 頁 | |
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5 條 ( 26.07.02 ) |
軍事參議院之參議、諮議,或為現役軍官或為在部隊服軍人勤務之人員,依陸海空軍刑法第五條之規定,均為陸海空軍軍人,如為普通刑事被告,在抗戰期內,法院無審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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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980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9年4月13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692 頁 | |
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5 條 ( 26.07.02 ) |
軍事參議院之參議、諮議,或為現役軍官或為在部隊服軍人勤務之人員,依陸海空軍刑法第五條之規定,均為陸海空軍軍人,如為普通刑事被告,在抗戰期內,法院無審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