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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10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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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09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010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011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9年5月2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72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意圖供摻土製膏而持有含有鴉片成分之煙渣,應成立修正禁煙治罪暫行條例第十六條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