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09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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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09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09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09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9年11月2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78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商業同業公會執行委員之辭職,應否照准,依商業同業公會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須經會員大會之議決,故僅由執監聯席會議決准予辭職者,該委員並不因之而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