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209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2208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209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210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0年7月10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904 頁 | |
相關法條:民法 第 969 條 ( 19.12.26 ) |
血親之配偶之血親,不在民法第九百六十九條所定姻親範圍之內,甲之女乙嫁與丙為妻,甲與丙之父丁,自無姻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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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10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0年7月10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904 頁 | |
相關法條:民法 第 969 條 ( 19.12.26 ) |
血親之配偶之血親,不在民法第九百六十九條所定姻親範圍之內,甲之女乙嫁與丙為妻,甲與丙之父丁,自無姻親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