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31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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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31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31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31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1年4月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000 頁

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6 條 ( 26.07.02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區保安司令部諜查係警察性質,其軍法承審亦非現服勤於陸海空軍之文官,除原有軍人身份者外,均不得視同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