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322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2321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322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323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1年5月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008 頁 | |
已廢止之修正戰時軍律第一條但書所謂特定關係,應就該軍律各條 (第六條至第八條除外) 所規定之犯罪內容有無特殊關係而定,所謂身份,係指具備陸海空軍刑法第五條第六條所列之人而言,普通公務員強姦出征軍人妻室,既無軍人身份,又非有上述之特定關係,自不能依該軍律第十一條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