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384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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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383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384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385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1年8月19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066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中國工業合作協會,據其組織章程,既非國家公營事業,亦非依特種股份有限公司條例組織之公司,且據同章程第二條規定,該協會係以發展合作事業,增加生產,樹立工業基礎為宗旨,第七條復規定以技術組導供銷視察為業務,是該協會及其附屬機關,係以輔助及指導各種工業生產機構,俾其合理發展為任務,與以一般社會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事務亦屬不同,其職員不能認為懲治貪污暫行條例第一條第一項之公務員,其所執行之業務,亦與同條第二項之辦理社會公益事務有別,如於職務範圍內營私舞弊,,應由普通司法機關依法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