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465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2464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465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466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2年2月1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141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 條 ( 24.01.01 ) |
逃避兵役之家長拒繳或因無力繳納優待金,在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並無相當規定,除別有庇護或便利該應服兵役之壯丁逃避兵役,應依同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處斷外,法無論罪明文應不為罪。
←司法院院字第2464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465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466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2年2月1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141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 條 ( 24.01.01 ) |
逃避兵役之家長拒繳或因無力繳納優待金,在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並無相當規定,除別有庇護或便利該應服兵役之壯丁逃避兵役,應依同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處斷外,法無論罪明文應不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