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459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458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459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460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0年3月11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386 頁 | |
案經判決確定,自應由該管法院受理,照原判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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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0年3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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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判決確定,自應由該管法院受理,照原判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