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526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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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525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526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527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0年8月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45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下級法院檢察官不服原審判決提起上訴後,上級法院檢察官如認上訴理由欠缺,得於上訴審裁判前撤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