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734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733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734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735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1年6月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639 頁 | |
查公務人員在現行法上并無須撤職後始得實施羈押之規定,惟應注意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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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1年6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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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公務人員在現行法上并無須撤職後始得實施羈押之規定,惟應注意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二項。